亚当·斯密法律学绪论

法律学是研究那些应该成为所有国家法律基础的一般原则的科学。首先企图作出一种井井有条的自然法体系的似乎是格罗提渥,他的关于战争与和平的法律的论著,尽管有它的缺点:但就现今来说,也许还是这一方面最完全的论著。对于各个国家和各个元首,它是一种决疑的书,帮助他们决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正当地和其他国家作战以及可把战争进行到什么程度。由于各个国家没有共同元首,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处在听其自然发展的状态,所以战争是国家受到损害时索取赔偿的唯一方法。格罗提渥断定,国家所受的损害,如果是像公正的行政司法长官要判定赔偿的那种性质的损害,那么,诉诸战争就是合法的。这自然使他去研究各个国家的政体和各种民法的原则、君主和人民的权利、犯罪的性质、契约、财产以及法律的其他对象,结果他的论著中涉及这方面的头两篇成为一个完整的法律学体系。

牧师们认为他们必须反对这个有害的道德学说。为了攻击它,他们力图证明:自然状态并不是战争状态;即使没有社会制度社会也能生存,不过社会成员不像在有制度下相处得那么和睦他们力图证明:在自然状态下,人赋有某些权利,例如对于自己的身体的权利、对于自己劳动果实的权利以及履行契约的权利。为达到这个目的,普芬多夫写了一部巨大的著作。这个著作第一部分的唯一目的在于驳斥霍布斯的议论,虽然它对于论述在自然状态下发生的法律或论述财产的继承是通过什么方法进行的,实际上并不起什么作用,因为这种状态并不存在。

这一方面的作家还有科西男爵,他是普鲁士人。他的著作用对开本刊印出来的共有五卷,其中许多部分特别是论述法律的部分,写得很精巧、很明确。在最后一卷,他叙述了一些德国体系。①【①上面提到的对开本五卷不完全包括亨利·科西的著作,也不完全包括他的儿子萨姆尔的著作。这五卷大抵是亨利·科西男爵用比较奥妙的见解来阐明格罗提的著作即《格罗提渥说明》(对开本四卷,在亨利男爵死去很多年以后,由他的儿子萨姆尔·科西男爵于1744、1746、1747、1752年在拉蒂拉维印行,附有萨姆尔·科西男爵的意见)以及曾任普鲁士国务大臣的萨姆尔·科西所写的《格罗提涯说明入门》(对开本一卷,1748年在哈利刊行)。1776年的爱丁堡律师协会丛书目录列有这五卷,但不列这两个作家其他对开本的书,而博纳的亚当·斯密藏书目录列有《格罗提渥说明》卷一至卷三与卷五,但不列卷四。《格罗提渥说明入门》中的第十篇和第十一篇论文说及一些德国体系”,而第十二篇很长的论文“说到法律”。】就这方面说,除上述外,没有其他值得注意的体系。

法律学是法律与政治的一般原则的理论。法律学所研究的四大对象是:法律、警察、岁入与军备,法律的目的在于防止损害,而这乃是政府的基础。

警察的目的在于确保商品的廉价、维护公安和保持清洁,如果后二者不是微细得不应包括在这种演讲内。在警察这一项目下我们将讨论国家的富裕。

除非政府能够防御外来的侵犯和攻击,否则连最好的警察也不能维护公安。法律学所以含有第四项的目的就在于此。在这项目下,我们将说明各种武器及其优缺点、常备兵组织、民兵等。

最后,我们将讨论国际法。国际法这一项目包括一个独立国家对另一个独立国家的要求、外侨的特权以及作战的正当理由。

THE END
1.《审判》中的法律之门《审判》中的法律之门 奥匈帝国下出生在布拉格,用德语写作的犹太作家弗兰兹·卡夫卡的小说《审判》,开启了“笼子找鸟”——因审判而有罪的“卡夫卡式审判”模式。小说波谲云诡、晦涩难懂,法律之门更是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溢出众多法律隐喻,以至英国哲学家怀特海说:“所有西方哲学只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同样可以说,http://xz.jsjc.gov.cn/wenhua/202411/t20241128_1680261.shtml
2.法网不再牵绊三重誓言守护司法独立在一个文明的国家,司法独立是维护法律公正、保障人民权利的重要基石。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干预司法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司法体系的独立性,还削弱了整个社会秩序。因此,制定和执行有效的规定以防止干预司法成为迫切需要。 《法网不再牵绊:三重誓言守护司法独立》 https://www.xtssu.cn/tu-pian-zi-xun/570888.html
3.法律的意义和价值行业资讯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评价准则,可以帮助人们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明确的是非观念和评价标准。 预测作用:法律具有可预测性,人们可以通过法律预测自己或者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从而做出相应的决策。 强制作用: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http://www.anlihk.com/detail/id/103/
4.社会契约理论视角下的法律义务现代意义探究实用工具社会契约理论视角下的法律义务现代意义探究 社会契约理论是现代政治哲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它探讨了人们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共同利益而达成的契约关系。在现代社会,社会契约理论与法律义务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了社会规范和法律体系的基础。这一理论强调了个人自由与责任的重要性,并认为人们应该遵守法律义务,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https://blog.kanfawang.com/post/17173.html
5.耶林法学思想的转向:从概念法学到目的法学只不过在不同时期,耶林“发展式”的法学思想路线所强调的重点不同而已,早期的法学思想是属于方法论的探索,偏重学术研究与理论探讨,处理的是法学的技术与体系问题,而后期是属于哲学或法哲学的思考,处理的是法律的主导理念问题,这种转向其实是从“形式”迈向了“实质”,但本质仍然围绕同一个命题。耶林着手于目标,着眼https://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CDMD/1023688518.htm
6.耶林:法律的斗争日学草堂耶林:法律的斗争 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达到和平的手段则为斗争。法律受到不法的侵害之时——这在世界上可能永远存在——斗争是无法避免的。法律的生命是斗争,即民族的斗争、国家的斗争、阶级的斗争、个人的斗争。 世界上一切法律都是经过斗争而后得到的。法律的重要原则无一不是从反对者的手中夺来。法律的任务在于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610983.html
7.著名法学家耶林有一句名言:目的就是法律的来自龙元富律师著名法学家耶林有一句名言:目的就是法律的创造者。此言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一语中的;据此而不仅仅因此,目的解释http://t.cn/A6yA12Ll https://weibo.com/1659480762/J9xntbA2j
8.无讼阅读耶林剪影:德国法学巨峰的一生如同耶林所说,目的创造法律。法律不就是外在的行为规范吗?而在法律背后的是人类内在的目的。耶林在整个德国法学界都目眩神迷于概念逻辑之时,悄然独立指引大家将目光投向人类的内心深处。这更深的一层长久以来被人们忽略了。海克的内在体系亦旨在穿过外在体系而接近人类的内心,冲突决断就典型地存于内心,而外在的行为https://victory.itslaw.com/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76b628cd-cc27-4b72-98d3-07a6b1398fa0
9.全国2002年4月自考(课程代码: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26.耶林的法学是( )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 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 27.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 )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 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 28.《用唯物史观观点看经济和法律》的作者是( ) A.施塔姆勒 B.耶林 C.萨维尼 D.康德 https://www.cqzk.net/lnzt/2018/0329/11864.html
10.“为权利而斗争”:从话语到理论由此,耶林的非实证主义的权利观就昭然若揭了:在主观上,权利属于道德的范畴,反映在由历史和经验所促生的法感和价值感上;维护法感就是维护(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生活条件,而用国家强制力来维护这种社会生活条件的就是法律。 综上,耶林的权利学说是由三个维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其中目的理论是中轴,利益理论和法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id=369019174845940224
11.《天下·博观·为权利而斗争》([德]鲁道夫·冯·耶林著;刘权译已出新:为权利而斗争(畅享版),搜索进入! 作者:[德]鲁道夫·冯·耶林著;刘权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9年04月 手机专享价 ¥ 当当价降价通知 ¥27.80 定价 ¥38.00 配送至 北京市东城区 运费6元,满49元包邮 服务 由“当当”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 http://product.dangdang.com/27873499.html
12.论庞德的法律目的思想第二章,主要论述庞德法律目的思想的渊源及其对分析、历史、哲理(自然)三大法学流派法律目的思想的批判。该章首先介绍了哲学上的目的论,主要有外在目的论、内在目的论、康德的目的思想以及控制论的目的论。庞德的法律目的思想深受的耶林影响,耶林认为,法律的中心问题是法律目的,人类行为的目的分为个人目的和社会目的两类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652-2008202295.htm
13.为权利而斗争(豆瓣)《为权利而斗争》主要内容:耶林一生的思想正如他的作品一样可以分成几个阶段:从历史法学派的捍卫者,到概念法学的追随者,再到利益法学的开拓者。耶林的法学作品中有三部特别引人注目:《罗马法的精神》、《为权利而斗争》和《法律目的论》,虽然它们并不一定称的上耶林最著名的作品,但却标志着耶林不同发展阶段的思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009914
14.论劳动权刑法保护的内容与范围单义律师(一)法律的目的是利益 利益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耶林认为:“目的是整个法的创造者”{69},立法是国家权力所为的有目的的行为。{70}任何法律规范后面都隐藏着服从特定目的与目标的、立法者的、法政策学的形成意志。任何立法都以特定的目的为出发点,因为某一目的的需要同时又是作为实现该目的的手段被公诸于世的,立法目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687353.html
15.侵权纠纷侵权责任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莆田判例)法律目的说也只是在有限的案件中对相对因果关系说起到补充作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规定的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以及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按照耶林的法律目的论,法律的目的是在个人原则与社会原则之间形成一种平衡,个人的存在既为自身也为社会[15]。https://www.360doc.cn/article/819919_1113472835.html
16."合法性"等于国家强制?——法律行为合法性问题的历史解析[24]海瑟的上述著作只是一个提纲,法律行为的经典定义是由萨维尼提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行为是,直接旨在形成、消灭法律关系的自由行为(即使该自由行为可能仅仅是其他非法律目的的手段)。[25]普赫塔在萨维尼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他强调法律后果因行为人的意思而产生。根据他的观点,如果行为人的意图指向某项法律后果,且该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6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