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为见义勇为撑腰是回归惩恶扬善本意
《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日前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规定,被救助人主张其人身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人身损害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11月4日《京华时报》)
该条例还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而发生费用的,有权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偿。杭州市立法为见义勇为者免除后顾之忧,体现了法律惩恶扬善的本意。
助人为乐向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然而,近年来见义勇为者反被讹诈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2006年11月发生的彭宇案,法院一审判决书措辞失当,给整个社会的示范意义就是好人做不得。
这方面,国外不乏成功的经验。新加坡的刑罚之严厉世界公认,新加坡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是有目共睹。目前,新加坡还保留着鞭刑,这种肉体酷刑令人望而生畏。很多罪犯被处以鞭刑时都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哪怕多坐几年牢。新加坡的社会文明,良好的秩序,与其严明的法纪显然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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