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迫切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功能和价值使命。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大意义,为法治中国建设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前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独创性地提出一系列战略性、实践性、真理性、指导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运用法治力量“固根本”“强根基”,对于保障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对于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党和国家依法建立并不断巩固、完善一整套具有根本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制度体系。实践证明,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恪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和完善、维护和巩固我国宪法法律确立的根本领导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治理制度、军事制度等一系列具有根本意义、根本性质的制度。这些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和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更好发挥法治利长远的作用。中外历史经验和教训反复证明,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这也充分印证法治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具有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立足于解决当下社会主要矛盾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目标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谋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分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适应国情需要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内在品质,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厚植基础、提供持久而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