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将基层法治创建、普法宣传、法律服务融入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长沙县被确定为司法部“八五”普法工作联系点,长沙县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21年来,长沙县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纵深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截止目前,长沙县黄花镇黄龙新村、江背镇金洲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北山镇北山村等9个村(社区)获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春华镇春华山村等4个村获评长沙市“法治乡村示范点”。本文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美丽乡村、省级精品乡村、省级两型村庄和省市共建的江背镇金洲村“法治乡村示范点”为代表,总结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经验。
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文化润色,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彰显为民本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推进综合治理,加强依法治村能力
一是精细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依托司法所“一所一特色”创建,金洲村打造了“易嗲嗲说事”法治调解品牌,结合“居民零非访”建设和党员“135”联户模式,及时发现处置矛盾纠纷,不断激发法治乡村的内生动力,实现源头治理。二是扎实推进“三治”融合。按照“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要求制定村规民约,树立淳朴乡风,开展“好媳妇”“五好家庭”等评选,倡导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组织村民召开屋场会,在讨论处理组级事务同时开展普法,切实做到“共建共治共享”。三是努力创建平安乡村。村民组为基本单元,突出党建+“五零”建设,成立金洲村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平安建设有人抓、有人管;落实“一村一辅警”制度,建设驻村警务室,辅警驻村办公,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民安居乐业营造安定有序的良好环境。
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下一步长沙县将推广金洲村法治乡村建设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夯实基层法治化治理基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