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如果出现打架、严重影响其他人生活等的情形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
二、相邻关系的基本种类
(一)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二)相邻土地通行、使用关系
1、相邻土地通行:《民法典》第291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相邻土地通行关系,主要包括邻地通行和历史通道
2、相邻土地及建筑物利用关系:包括临时占用和长期使用。
(三)相邻地界关系
1、土地的分界墙、分界篱、分界沟、分界石;
2、越界建筑物;
3、越界竹木根枝;
4、越界果实。
(四)建筑物通风、采光、通道
(五)相邻环保关系
《民法典》第294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六)相邻防险关系
指相邻一方当事人因使用、挖掘土地,或其所建建筑物有倾倒危险,给相邻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危险时,在该相邻双方当事人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求他方预防损害,他方负有预防邻地损害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相邻关系纠纷的审理难点是什么
(一)法律规范的原则性、滞后性与审判实践的可操作性之间的冲突
(二)行政法律规范与民事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
从行政法律关系角度讲,建设方进行建设施工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规划许可,其所实施的行为具备合法手续,属于依法成立的范畴;而从民事法律关系角度看,建设方的建设施工行为,确实在不同程度上给相邻方造成了采光妨害、不可量物侵害、财产损害等,有的妨碍(如采光妨害)如果不对建筑物进行改造或拆除,就不会消除,相邻方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有其合理性和法律依据;但从社会价值和法律效果的角度看,停止施工,拆除建筑物所带来的后果不仅是巨大的经济代价和众多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失,而且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审批行为相矛盾。在这种情况下,特别在是当事人未经行政诉讼而提起民事诉讼时,法官应如何适用法律
(三)诉讼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难以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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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设有离婚,与他人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之前外婆生病爸爸去世,我是建档立卡户。去年外婆去世,后外公跑了没管过我们,妈妈是独生女,我和哥哥都在读书,爷爷奶奶在四川农村没有收入,一个叔叔跟家里也关系不好。之前学校和村里的补助金我都给了后外公帮外婆治病。去年我要回了学校给的补助卡。乡下的补助金我一直都不知情,我不知道有多少钱,以为只有外婆有。现在后外公经常找我要身份证,亲戚都说他把我的钱拿走了。今年我妈妈刚把银行的钱还完,马上还医院的钱。疫情严重,生意好妈妈工资最高有一万。哥哥在上大学,我在上高中,家里没房,我们算脱贫了吗
你好!请问:80平米的房子,父母赠与儿子,一共需交多少费用?
我想问一下,我成年之后父母离婚了,都再婚领了结婚证,了解继承权
我老公在缅甸工作,已经快两年没回国了,航班熔断,现在又赶上疫情,可以委托协议离婚吗,他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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