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好看营养高,东北野鸡泛滥成灾,为何中国吃货连碰都不敢碰?雉鸡匡某某

用“吃”文化名扬海外的中国吃货,在自家栽跟头了。

去年美国鲤鱼、澳洲红蟹、德国小龙虾泛滥的时候,无处不在的中国网民总是自我调侃:这么美味的玩意儿!还能泛滥?放到中国来我们能把它吃成濒危物种!

但这么能吃的14亿吃货们,为什么自家多到影响农作物种植的东北野鸡毫无办法呢?

我们常说的野鸡,学名其实叫雉鸡。

相比于农村家养鸡,雉鸡的体型小了一圈,但尾巴却比一般的家养雄鸡要长上许多,雉鸡尾羽长度和成人手臂差不多。

雉鸡的羽毛色彩也非常艳丽,腹部的羽毛主要是由红褐色和零散的黑、黄、白三色组成,颈部则是由富贵的绿色装点,全身色彩斑斓,羽翼更是闪耀着金属的光芒。

不仅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雉鸡的肉质紧实但不柴、肉汁丰富且鲜嫩,蛋白质含量更是普通家禽的两倍有余。

相貌华丽形似孔雀,做成炒菜能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所以在古时候,雉鸡可是比黄金珠翠还要有牌面的送礼佳物。

那这处处皆上品的天物,为何令食客们谈之色变呢?

吃一只,判一年。这是爱琢磨野味的食友恨不得刻在脑门上的名言警句。

2018年刚开年,被告人匡某某在自家房屋前后的山坡上下两次下放从集市上购买的捕捉笼,两次共抓到野鸡4只,随后匡某某便将抓到的野鸡分餐食用。

匡某某捕捉杀害的野鸡经林业部门鉴定,为白冠长尾雉,是雉鸡的一种。

最后,匡某某被判处罚款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登报向社会公众道歉。

犯下此类案件的,远不止匡某某一人。

2016年12月26日,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凌某平、祝某新、蔡某建三人非法捕猎野鸡36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不光吃雉鸡要被抓被罚,捕捉、运输,售卖雉鸡,都会被判处刑期且需缴纳罚款。

这时候的你肯定满脑子的疑惑,雉鸡都泛滥成灾,为何还会有这么严格的保护制度呢?

早在十世纪,世界上就已经有了关于雉鸡的史料记载,雉鸡可以说是非常古老的动物了。

雉鸡主要生活在丘陵、农田、沼泽、草地等海拔较低的地方,海拔1200米的地区看见雉鸡不是件难事,在我国四川和秦岭地区,相对于雉鸡较高的2000-3000米地区也能看见它们的身影。

种族多到需要向本不适宜的栖息地居住,足以见的雉鸡的种群数量是非常丰富的了。

但雉鸡的种群数量,并不是一直稳定的。

在1950年之前,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还没有达到现在这个高度,想要吃饱吃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经过战争和饥荒的人们,最快改善生活水平的方式就是上山打猎。

这个时候,民间对于雉鸡的捕捉行动是非常泛滥的。

那个年代人都难活下去,就不要谈什么动物保护了,为了能有口荤腥,多小的雉鸡都能成为人们的盘中餐,在这个阶段,原本充裕的雉鸡种群大幅减少,达到种群数量的危险边缘。

随后,中国社会数次变革,居民们的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原以为大家都能吃饱肚子,对雉鸡的捕捉也会减少或停止,哪知一堆人为了追求野味,花重金都要请人抓捕传说中的美味,雉鸡的数量又变少了。

前一轮捕捉受损的种群数量还没得到恢复,抓不到成年雉鸡,食客们对于幼年雉鸡更为推崇,后来连幼崽都看不见几只了,人们又对雉鸡的蛋打起了注意。

雉鸡在繁衍时,求偶的叫声清脆响亮,有经验的猎人五百米开外都能听清雉鸡的鸣叫,且雉鸡为一雄多雌的繁衍结构,一旦发现一个雉鸡巢,也就意味着这附近还有很多雉鸡筑巢。

同时,由于雉鸡的巢穴多搭在草丛中、树根旁、麦地里,想要掏雉鸡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这一轮吃鸟又掏蛋的断子绝孙行径,直接让雉鸡的种群数量直奔灭绝边缘。

为了保护雉鸡,雉鸡全部的中国亚种都在2000年8月1日被列入了《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这下雉鸡从人人盯着看的香饽饽变成了人人还是盯着看却不敢动的香饽饽了。

幸存下来的雉鸡们也终于喘得了一口气,能专心的开始生孩子了。

别人差点灭绝了!禁止食用不是很合理吗?

雉鸡虽被大力围剿过几十年,但雉鸡的繁衍能力可不容小觑。

繁殖快、天敌少、四处都可安家的雉鸡种群的恢复速度不是稳定增长,而是成几何倍噌噌噌的往上涨。

据不完全统计,全球雉鸡的成熟个体预计为16亿-22亿之间,雉鸡崛起,就在一瞬之间。

不能捕捉杀害、量刑重、罚款高、数量庞大的“保护动物”雉鸡早就成为了农户们的心头大患。

雉鸡的体型虽小,但禽类的特点就是直肠子,吃完就拉。一次吃的量虽少,但吃的次数多吃的速度快,一天下来消耗的粮食也是非常多的。

再加上前文说的雉鸡种群的繁衍速度快天敌少,仅靠自然产出的粮食已经远远不够雉鸡消耗,没有吃的,雉鸡就会攻击农户们的庄稼。

国家虽然会对自然动物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但事故的责任定性难度大,农户想要证明自家的天地是因为雉鸡抢食减产的难度非常高,但又不能对定责规定进行放松,不然钻法律空子贪国家财产的人就会变多。

所以现在大多数农户只能想办法对雉鸡进行恐吓驱赶,但收效甚为。

加之雉鸡的活动范围与人类的生活范围高度重合,想要找到一块没有雉鸡的净土种地,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这时候法律的滞后性就为生产农户带来了不可避免的损失。

当初濒危的雉鸡想要进入保护名录,需要专家们上山入田,细致登记调查雉鸡的实际种群数量,认真论证是否有必要消费国家资源来对雉鸡进行保护。

如今种群恢复,想要将雉鸡移除保护名录,也需要经过大量的前期调查,雉鸡的实际情况与法律描述的情况想违背,这是无法避免的法律滞后。

THE END
1.法律有滞后性?律师普法法律的滞后性就是说法律是取决于立法者的认知水平等一系列因素,当在制定某个法律的时候预测的情况总是有限的,而社会又是快速发展的,此时先制定下来的法律对于新出现的新情况可能有顾及不到之处,这就是法律的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https://www.110ask.com/tuwen/17634702148529881112.html
2.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精选9篇)法律的滞后性和稳定性 法律的滞后性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法的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历史法学派的萨维尼反对德国的统一民法典制定的一个理由就是,民法典一旦制定出来就落后了,虽有夸张但不无道里。所以这点是法律先天不足。我在基层法院和法官聊天的时候也涉及到这个问题。他当时抱怨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实在是太快,https://www.360wenmi.com/f/filecbawssar.html
3.司法考试法理学之法的滞后性问题司法考试法理学之法的滞后性问题。 法的作用 1.法的作用的特点:①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②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③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 2.法具有局限性 ①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②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529521.html
4.论我国旅游立法的滞后性及其完善论我国旅游立法的滞后性及其完善 健全的旅游立法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建立和良性发展的法制前提和保障。加快旅游立法是培育、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应对和接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建立我国旅游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步骤。许多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和法制比较完善的国家,旅游法律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成为国家http://www.npc.gov.cn/zgrdw/npc/xinwen/rdlt/fzjs/2005-12/01/content_343017.htm
5.行政审判中法律规定的滞后性与社会改革的渐进性之间产生矛盾时行政审判中法律规定的滞后性与社会改革的渐进性之间产生矛盾时如何裁判? 法律具有滞后性的特征:滞后性是因为法律条文不可能时刻反映社会变化,制定法律的时间、制定法律时的社会经济制度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之间就会产生法律适用的脱节,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滞后性与社会发展的渐进性之间必然会产生的矛盾http://www.ahwmls.com/tag/[dq]%E8%A1%8C%E6%94%BF%E5%AE%A1%E5%88%A4%E4%B8%AD%E6%B3%95%E5%BE%8B%E8%A7%84%E5%AE%9A%E7%9A%84%E6%BB%9E%E5%90%8E%E6%80%A7%E4%B8%8E%E7%A4%BE%E4%BC%9A%E6%94%B9%E9%9D%A9%E7%9A%84%E6%B8%90%E8%BF%9B%E6%80%A7%E4%B9%8B%E9%97%B4%E4%BA%A7%E7%94%9F%E7%9F%9B%E7%9B%BE%E6%97%B6%E5%A6%82%E4%BD%95%E8%A3%81%E5%88%A4.html
6.科学网—数字时代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困境与对策长期以来,现有的法律法规在跟上技术发展的速度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公民隐私受到的威胁也日益加剧。例如,网络监控、人脸识别等手段的广泛应用,使得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持续上升。然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往往跟不上技术变革的步伐,给隐私权保护带来了诸多困难。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40486-1453990.html
7.为什么法律总是滞后?答案很简单,在法律人眼中,这种滞后性并不是缺点,而恰恰是法律的基本品性,法律人习惯叫它“保守性”。 这里我稍微解释一下,法律里的“保守”和道德意义上的“保守”有所不同。道德意义上的保守是说一个人遵循传统道德,观念不够开放。法律里的“保守”不是反对社会变革和新生事物,而是不能轻易改变既有规则,不能https://www.jianshu.com/p/aeaabc7191ba
8.胡江隋译锋新精神活性物质蔓延态势下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明确表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法律层面的列管治理,但是,该司法解释并未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的主观认定及其法律适用问题做出积极响应和明确规定。由此易见,我国在具有较高司法效力的《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层面,存在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行为主观认定的规定空白的情况,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司法实践中,对于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https://dcppc.swupl.edu.cn/zxcg/xzlw/291119.htm
9.特稿论体育市场监管工具创新——基于深度访谈的质性研究(黄以《体育法》为核心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是体育市场监管的核心依据,但由于立法本身具有滞后性,且立法周期较长,因此仅以体育法律法规作为体育市场监管的依据,将很难避免监管漏洞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体育标准化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对体育市场监管产生影响,伴随近年来单项体育组织、行业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监管意识的提升,体https://www.olympic.cn/museum/academic/2020/0901/354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