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核心价值观于法治实践

恪守“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重要意蕴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实践中,落实到立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环节,形成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环境,用法律权威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践行核心价值观,需要法治来推动,也只有将核心价值观有效熔铸到法治实践中,才能在社会落地生根。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科学立法中。践行核心价值观,要坚持法治和德治并举、“硬约束”与“软约束”结合。“硬约束”是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力;“软约束”是通过道德、宣传、教育等的引导力。如果缺乏“硬约束”,就难以确保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所谓“软约束”也将乏而无力。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只有融入、贯穿于整个社会的制度体系中,才会避免成为无所依附的观念漂浮物;只有辅以法制的刚性和规范化的建设机制,才能确保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工作持续推进、稳定展开、落到实处。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曾经指出:那些被视为是社会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义原则,都被赋予强制性质,并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来实现。体现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正义价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方能使之得到有效培育和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规设计中,就是将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各种政策和法规制定中,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形成有效的法律支持、制度供给和机制保障。通过法律的权威推动核心价值观成长。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强化社会成员的道德精神和规则意识,确保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过程是一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互动过程。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正司法之中。在核心价值观培育过程中,确保司法严明公正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因为,社会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中,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难免出现一定的滞后性;而且,由于法律只是概要地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正当性和非正当性,不可能对所有的社会行为作出规定;此外,法律条文之间的相互抵牾、适用上的模棱两可情况也时有发生。法律本身的这些局限性,客观上要求司法工作过程中,必须正确理性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法律事件作出既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原则,又符合社会风俗习惯的公正裁决。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选择上的正确导向。因此,公正司法的过程,也是核心价值观建构和融入的过程。执法者在司法过程中,唯有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主持公道、匡扶正义,才能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对法律的信任感,提高守法循义的自觉性,从而在社会上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核心价值观有效建构。反之,如果司法腐败、裁决不公,将会导致人们由于愤愤不平而离心离德,必将对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信仰和社会良知产生严重冲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正公信力的形成,唤醒的是人民群众的法治信心,践行的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守法之中。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最终实现有赖于广大公民的自觉守法。公民在自觉守法中践行核心价值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就社会而言,通过公众舆论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评价,即对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贬斥,对其正当行为大力提倡乃至褒奖,使其努力按照法理要求行事,规避与法律相悖的行为,从而做到自觉守法。二是就公民个人而言,道德感和正义感是守法的道德心理前提,趋荣避耻是大多数人的共同心理。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守法的过程,是一个基础工程,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尤其应发挥现代教育体系在核心价值观传播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现代传媒和大众文化对于人们思想言行的影响与规范作用,突出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和水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教育中。一个国家公民法治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进程。公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公民的守法意识取决于他们对于法律的信仰。西方法学家伯尔曼曾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也极具洞见地认为:“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公民必须对国家法律抱有信仰,而公民对法的情怀和信仰又是以一定的民情为基础的。所以对于任何法治必不可少的情感与信仰,只有通过不断的公民意识教育才能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客观上说,法治也并不体现人们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教育中,必须坚持“把法律制裁的力量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硬性的律令与柔性的规范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要紧紧围绕核心价值观,着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利益问题、社会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需要法治解决的现实问题,从情理、道理、法理等多维度、多层次作出回应,使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在有效培育的同时,他们的核心价值观也潜移默化地得到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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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法治篇》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精神层面的结晶,也是中华文明长期滋养的结果。在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价值传统,形成了以“仁义礼智信”等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详细] http://theory.people.com.cn/GB/68294/395162/index.html
2.法律的价值观本身来源于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法律本身应当有其超验的根源,因此立法者的意志并非最高意志,在其上至少还有道德的源头,政府并非最高道德权威的化身。一如保守主义大师斯蒂芬所告诫我们的:任何法律制度都注定存在缺陷,“人们的愚蠢、软弱和无知,在所有人类制度中都留有深深的烙印,就像其他任何时代和地点一样,他们现在仍然清晰可见”。作为法律源头的道德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116402070/
3.传统诉讼观念的基本形态与转型一、“无讼”理想:中国传统社会法律价值观的必然选择 “无讼”就其字面而言,就是指没有纠纷。孔子被认为是无讼论的奠基人和首倡者,他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1]意为他虽象别人一样听理各种纠纷,但其最终目标是要让大家根本没有纷争。“无讼”作为一种理想,其目标是追求一个没有纷争,所有http://iolaw.cssn.cn/gdfls/200504/t20050408_4595618.shtml
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5篇)A.法律制度 B.法律规范 C.法律组织机构 D.法律设施 15、以下属于法制现代化的动态目标的有(ABD) A.贯彻法治原则 B.确立现代法律价值观 C.完善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 D.法律心理、观念和思想的现代化 16、我国法制建设方针和要求是(ABCD)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17、下列属于现https://www.51test.net/show/8541098.html
5.法律如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新闻频道法律如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对话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李林 《法制日报》记者 范传贵 对话动机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核心价值观”因此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一个话题。http://news.cntv.cn/2014/04/22/ARTI1398152967907654.shtml
6.论法的价值(陈驰)[⑩]因此,自然法观念以及由它指导的价值法学始终没能成为中国主导的法律文化价值观。我国关于法的价值的研究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的80年代才逐渐开始的。现在,关于法的价值的观点有几十种,我国学者吕世伦、文正邦将这些观点归纳为四类,并对其进行逐一点评[11]:一是作用论,如严存生就认为法律价值是标志着法律与人的关系https://law.sicnu.edu.cn/p/60/?StId=st_app_news_i_x151152147969187976
7.法学教育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国家强盛发展的兴国之魂,同时也是提高全民法律素养的关键要素,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形态功能在依法治国、法治建设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http://www.jyb.cn/rmtzgjyb/202312/t20231230_2111138460.html
8.蒋传光: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什么是有意义的?马恩原典导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科学地揭示了法律的产生、本质和发展规律,形成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一些基本原理,如经济决定法律,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法律的历史性,法律的阶级性,法律与国家的内在一致,私有制下的违法必然等。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承载法律本质的价值观和实现法律价值的法治观,对当http://www.marxistjuris.com/show.asp?id=713
9.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传讲4解析(2)法律权威的来源:法律权威源自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32.(单选题)以下关于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至上 B权力制约 C公平正义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正确答案:D 解析 法治思维是以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仰为基础,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https://www.jianshu.com/p/b0ed3586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