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史”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

“中国法律史”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

课程名称

中国法律史

英文名称

HistoryofChineseLegalSystem

课程编号

240105

开课学期

第二学期

课程性质

学科基础课

课程属性

必修课

课程学分

3

适用专业

法学

课程学时

总学时:48;其中理论学时:48

开课单位

交通法学院公路法学教研室

先修课程

对先修课应知应会具体要求

法学导论

了解法学学科的内容和特点及其学习方法,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结构,了解法学专业的就业情况及社会要求。

后续课程

中国法律思想史

支撑专业毕业要求

1.牢固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把握法学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趋势。

4.具备将所学的法学专业理论融会贯通,综合应用于法律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7.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课程目标

课程概述

中国法律史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核心主干课之一,是针对具有一定法学和历史知识基础的本科生开设的必修课。本课属于法学的基础性课程,是为了帮助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发展情况,培养学生的纵向和横向的思维能力,进而结合实际,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配合部门法的法学,全面提升作为一个法律人的知识和素养。当前,我国的部门法更侧重吸收外来优秀法律成果,对本土传统的法治资源涉及较少,因而出现了一些“水土不服”的现象,这种情况下,让学生在学习现代法律精神和知识的同时,回顾中国传统法律的发展,继承传统法律的优良传统,了解传统法律的缺陷和不足,才能更为全面的了解我国法律发展的面貌,进而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能深化法学的对学习和探索。

课程应知应会具体内容要求

任务一:中国法律史概览

知识要点:中国法律史的概念,了解中国法制发生、发展的基本线索,以及中华法系的概念和基本特点,掌握本课程的学习方法及其意义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的起源及其特点,知晓中国法律发展过程中“变”与“不变”的内在思路,了解在这种法律发展主基调的支配下,中国法律史发展的大致脉络,为后续每个阶段具体制度的学习奠定基础。

授课建议:4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用大历史观讲解知识。

任务二:中国法律启蒙阶段:先秦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中国国家和法起源及其依据,夏商的神权法及其思想,夏商刑法的主要内容;西周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夏朝和商朝的基本法制状况,特别是对神权法思想、立法、司法制度等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使学生重点掌握“礼治”在西周的确立和影响,了解西周司法制度体现的不平等性,深入理解西周宗法制的基本情况,掌握西周婚姻、继承制度的内容和特点;使学生重点掌握公布成文法的意义及《法经》的重要影响,全面了解各诸侯国的变法情况,了解春秋战国司法制度的变化。先秦法律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法律发展的基本基调,要从细、从深详细帮助学生理解这一时期发展演变背景。

授课建议:12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要把每一阶段历史背景讲清楚、讲细致,以便使学生从阶段背景立法法律指导思想,从指导思想去理解阶段法律概况,从法律概况加深对这一阶段背景的理解,以此环环相扣。

任务三:中国法律发展成熟阶段:从秦到唐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秦朝法律制度,汉朝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隋朝法律制度,唐朝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是如何从幼稚发展成熟的,更重要的是使学生理解任何成熟法律制度的出现总是有前人积累的痕迹。一蹴而就的法律制度是不成熟、不理智的。以《法经》为蓝本的秦朝法制奠定了后续中国传统法制的基石,汉、魏晋南北朝都是对它的继承。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是继汉之后,法律儒家化的具体落实阶段。这才有了后续的《唐律疏议》这一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代表之作的出现。

授课建议:16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要把每一阶段历史背景讲清楚、讲细致,以便使学生从阶段背景立法法律指导思想,从指导思想去理解阶段法律概况,从法律概况加深对这一阶段背景的理解,以此环环相扣。

任务四:中国法律固化、走向僵化阶段:从宋到清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宋朝法律制度,辽金夏元法律制度,明朝法律制度,清朝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是如何从成熟走向固化、僵化的。这一点要从中国传统刑罚制度,尤其是残酷刑罚方式的“复苏”,去阐释。另外也可以从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制度的角度去分析。法律制度的“成熟”也意味着其固化的开始。僵化的制度更是孕育着新的法律基因的出现。这也是后续社会法制改革的原因。

授课建议:8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要把每一阶段历史背景讲清楚、讲细致,以便使学生从阶段背景立法法律指导思想,从指导思想去理解阶段法律概况,从法律概况加深对这一阶段背景的理解,以此环环相扣。

任务五:中国法律改革阶段:从清末到民国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清末法律改革,民国时期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如何在近代开始变化的。以清末变法修律开始,中国传统法制开启了近代化的开端。但是,近代化的进程却由于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坎坷而变得纠结。军阀时期就是一明显证明。中华民国的成立实现了国家的形式统一,法制也逐步“正规化”。要让学生理解向西方学习是这一阶段的特点。传统中国法制也有了现代法制的雏形。

授课建议:5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

任务六:中国法律现代化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制度

知识要点: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制度等。

学习目标: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律的现代化进程,使学生了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阶段,加深对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理解。

授课建议:3学时;课堂教学;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

师资标准

1.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能遵循应用型本科的教学规律,正确分析、设计、实施及评价课程。

3.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了解传统中国法律制度及其运行状况,熟悉法律史理论并对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在教学过程中灵活运用。

教材选用标准

本课程优先使用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教材,突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社会主义法价值观引领渗透进法学专业课程。

其次,使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THE END
1.建构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中华文明法治蕴含构建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应当区别于西方仅仅处理个体之间的关系,而更应当侧重研究和处理个体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并以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为现代自主中国知识体系的价值内核。 以传统文化发掘丰盈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制度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对历史保持尊重,就应当善于吸收传统文明的合理化因素加以改造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96.shtml
2.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制(精选6篇)“仁爱”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影响并制约着当代中国人际关系的发展,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推动作用,这是当代德育应该吸取和借鉴的。 (二)中华民族精神之爱国主义传统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是由儒家思想里“忠”的伦理范畴演化而来的。“忠也https://www.360wenmi.com/f/fileyvnx0puw.html
3.“法律儒家化”与魏晋以来的“制定法运动”故历史地看,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显然要较“儒学对法制的影响”更进一步,指的实际上是按儒经所示礼法关系和相关准则、理念来系统地改造法律,本就不能脱离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法制领域形成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来加以讨论,而是一个有其特定内涵和时间起迄点的完整历史进程。瞿同祖先生之所以把法律儒家化进程的起迄点定在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9403
4.浅析魏晋法律儒家化及其原因.doc[原创毕业论文]魏晋时期是中国封建法律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完备的过渡时期,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已经到了关键的一步,魏晋律家秉承“春秋决狱”的传统进而“引礼入律”,如“八议”、“准五服以制罪”等,对于将儒家思想融入魏晋诸律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思想上,魏晋玄学占据主流地位,但作为从西汉武帝开始的中国法律儒家化进程http://www.eeelw.com/lishi/29741.html
5.浅谈北魏“法律儒家化”(公主之死)书评浅谈北魏“法律儒家化” 故事关于一对皇室夫妻。妻子,兰陵长公主——北魏孝文帝的女儿,宣武帝的姊妹,孝明帝的姑姑。丈夫,刘辉——南朝宋室遗族,北上后入赘皇家,与兰陵长公主结为夫妻。公主善妒,难以容忍刘辉的不忠行为,于是残忍地杀掉了与刘辉有染的丫鬟。夫妻感情严重破裂、屡次爆发争吵,在灵太后支持下二人最终离婚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5122084/
6.热点09中西方法律的发展中国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主导的,而孔子的儒家思想非常推崇“礼”。先秦儒家思想中的一部分“礼”实为道德原则的法律化,也就是说“心”与“行”在这部分“礼”中实现了统一。礼之于中国法律的意义,可比之神之于教会法的意义。其次,德治法律思想,为几千年法律文化的主旨。德治在中华法律文化传统中具有非常https://zujuan.xkw.com/thematiclist/17pt3446ct10064n275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