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完善

浅谈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完善

[关键词]民事法律行为;问题;完善

一、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来看,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我国《民法通则》中最基础的概念,是我国根据司法工作的需要而创建的。就法律行为而言,法律行为概念从大陆法系国家传入我国。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对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准确界定。在《民法通则》中,将法律行为定义为:公民、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及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我国民法学者对于法律行为的认识不一,民事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混为一谈的情况比较普遍,但都将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种制度创设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矛盾的解决,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法学领域发生了重要变化,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在实践过程中,应不断深化和发展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认识。

随着我国法学学科的发展,法律行为的概念在法学部门中广泛应用,法律行为已不单纯表现为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应不断扩展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内涵,深入研究法学领域的民事法律行为,促进我国法学研究工作的发展。

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所存在的问题

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立法缺失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适法性、合法性等特征,与可变更或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有很大区别。换句话说,民事法律行为即合法民事行为。以合同法律关系来分析,在合同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前提下,合同即告成立。但是,如果合同本身违法,会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知道其行为是违法的情况下,合同的合法性并不能确定。因此,在确认行为合法性时,最关键的是看该行为是否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在任意性法律规范的调整之下,非法行为同样可能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当前,法律行为已经具备了法律的特性,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说,法律行为不仅可以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行为,法律后果行为也可以作为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因此,以合法性作为法律行为的界定并不科学。

再者,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法律行为主体的规定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不再局限于公民、法人两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也在市场经济中参与各种交易活动,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当前的立法却将这些经济主体排除在外,不符合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在民事法律行为主义方面,应根据时代变化情况进行不断拓展,才能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认识不清

(三)涉外司法存在漏洞

三、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一)取消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规定

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认识方面,首先应将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主体的行为,民事主体在民事行为中的自愿性会影响民事法律关系。而民事法律行为合法与否,甚至是法律后果怎样,不应该由当事人来决定,而应该由国家对该种法律行为进行评价。从这点出发,可以得知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固有的属性,并不应该将合法性纳入到民事法律

行为中。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是国家认可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如果民事主体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时,该主体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为无效法律行为。因此,应取消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规定。

(二)取消民事行为规定

从民事行为概念来看,民事行为概念的界定在于区分无效民事行为。从以往民法规定可知,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包括了合法行为、不合法行为两种。因此,取消民事行为规定,对民事法律行为不会产生影响。同时,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的取消,导致民事行为规定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民事行为统领地位也无须存在。

(三)应将民事法律行为概括为突出意思

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最大的区别在于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希望通过意思表示以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行为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因某种事实的发生,产生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意识表示并不是成立事实行为的依据。因此,应将民事法律行为概括为突出意思,在无意识表示的前提下,不得成立某种民事法律行为。

四、结束语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了创造性规定,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没有民事法律行为的明确规定。从我国民法体系来看,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规定,不仅导致了民法理论的认识混同及冲突,也导致民法理论与逻辑原则不相符。就我国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而言,合法性并非民事法法律行为最重要的特征,关键在于意识表示是否真实。因此,应重新认识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以促进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民法体制的完善。

THE END
1.最高检:行政公益诉讼中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在审前自我纠错—新京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检察机关坚持将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作为优先目标,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8.4万件,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回复整改率98.7%。对于到期未整改案件,则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063件,99.3%得到裁判支持。 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733374461129324.html
2.最高检: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财产及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意见》部署了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检察举措。其中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https://news.cri.cn/20241205/9e3aef34-5eba-fc53-468c-ee958b8166a0.html
3.新时代中国刑事执行法学三大前沿热点问题刑事诉讼法承担的任务,最终要靠刑事执行来完成。鉴于此,刑事执行是相对于其他刑事司法活动而独立存在的一项刑事司法活动。而承载刑事执行这种独特地位的法律规范就是刑事执行法。刑事执行法承担着惩罚和矫治罪犯、使其成为守法公民的特殊任务。 因此,刑事执行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理应具备同等的法律地位,应由全国人民代http://m.legalweekly.cn/fzzg/2024-12/05/content_9096457.html
4.最新冤错案,司法公正的挑战引发深刻反思售后服务最新冤错案指的是近期内,因司法程序中的错误、不公正行为或其他因素导致的错误判决,这类案件涉及刑事、民事等多个领域,具有案件复杂、证据不足、程序违规等特点,它们的出现,使得司法公正和公信力受到严峻挑战。 二、最新冤错案的成因 1、司法程序中的漏洞:审判程序不规范、证据规则不完善等,为冤错案的发生提供了可https://www.jzscgw.com/post/8714.html
5.美国误判概率探究精选解释摘要:本文探究了美国误判概率的问题,通过深入分析司法体系、证据规则、律师制度等方面,揭示了误判现象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文章提供了精选解释,旨在引起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关注,促进司法体系的完善,减少误判的发生。 本文目录导读: 误判现象概述 美国误判概率分析 http://www.bj0120.com/explain/10730.html
6.法律漏洞的司法填补——以我国指导性案例为例https://www.hanspub.org/journal/ds https://doi.org/10.12677/ds.2024.104239 法律漏洞的司法填补 ——以我国指导性案例为例 高欢燕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 收稿日期:2024年3月6日;录用日期:2024年3月14日;发布日期:2024年4月29日 摘要 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精细化,复杂化,成文的法律规范越来越难以完全https://www.hanspub.org/journal/PaperDownload.aspx?paperID=85644
7.漏洞分析论文范文11篇(全文)漏洞不断被发现和公布,利用工具在Internet上随便就可以找到漏洞并下载,使得网络攻击行为越来越猖獗,越来越傻瓜化。利用这些漏洞的蠕虫病毒在Internet上也是肆意作恶,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网络中存储的各种信息其中有不少是极为重要的资源,如何有效地保护这些资源不被非法使用和破坏也成为https://www.99xueshu.com/w/ikey0od0f4nf.html
8.理论论IBE的最佳证据原则基础内容摘要:最佳解释推理(英文简称IBE)是科学领域中流行的一种归纳式逆向推理,现在被证据法学者引入司法证明领域,认为司法证明的过程就是最佳解释推理的过程。本文认为,将IBE适用于司法证明中有三大理论漏洞:司法证明与科学证明存在着证据基础、证明目标和证明方式的差异性,如果不考虑这些差异性而直接引入最佳解释推理,那么https://www.scxsls.com/column/publishInfo/1416
9.强化监管堵住漏洞,我国构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新格局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整合现行相关税收犯罪司法解释的基础上,首次对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整体性解释,为依法、精准、有力惩治涉税犯罪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 https://www.jfdaily.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736858&sid=11
10.我最喜欢挑刺了——六大待商榷的bug(误杀瞒天记)影评3.为什么不拿笔迹做司法鉴定【最大的漏洞1】?登记在10月2日的记录,是维杰模仿的笔迹。现在司法鉴定技术这么成熟,把登记本原件拿去做司法鉴定,看看是不是大堂经理的笔迹,还是维杰的笔迹。维杰拿出了大量10月3日的票据,这些都是真实票据。但本案最关键的点,是10月2日,他们在哪里!但唯一能证明10月2日的书面证据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1258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