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学》2024年第6期《现代法学》

作者:刘风景(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关键词:兜底条款;例示规定;“其他”;立法技术

02

近代法典概念的当代回应

作者:汪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体系性;权威性;完备性;法典;形式理性

03

民事证据收集制度之体系化

作者:袁中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证据收集;书证提出命令;体系化

0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诉讼释论

作者:房绍坤(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成员;代表诉讼;前置程序;适格当事人;案件审理

0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的现代化重构

作者:程雪阳(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教授)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国式现代化;政经分离;宪法解释

06

论董事对股东出资的催缴义务

作者:王毓莹(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授)

关键词:认缴制;催缴义务;勤勉义务;信义义务

07

公司控制权的规制变革与平衡进路

作者:汪青松(西南政法大学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民商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控制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性利益

08

论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

作者:胡铭(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虚拟货币;处置;区块链;涉案财物

09

神经技术时代精神隐私的保护层次及路径

作者:陈鲁夏(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讲师)

关键词:精神隐私;神经权利;大脑数据;敏感个人信息;“读心术”

10

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过错的认定

作者:沈森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关键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过错;注意义务;通知规则

11

渎职罪的不法构造与解释方向

作者:陈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渎职罪;立法模式;中间层法益;不法构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2

刑事一体化视角下的轻罪应对

作者:喻海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关键词:轻罪;行刑衔接;危险驾驶罪;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界

THE END
1.民法典背后的隐秘从纸面规则到人心深处的法律真相提高公众对于民法典知识的认识,可以通过多渠道宣传教育,比如网络平台上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社区讲座活动。此外,还需加强媒体报道,让更多人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同时鼓励公众参与讨论,为其提供一个自由交流思想的地方。 六、未来展望与期待 随着技术创新和全球化趋势加剧,对于信息获取速度和广度要求不断提高。未来的学者研究者https://www.cjan6a6c.cn/xue-shu-huo-dong/456573.html
2.宪法在身边丨有理却输了官司,只因“嘴太毒”名誉权法院行为人虽然目前尚未有证据反映王某存在编造事实、借机诋毁的情形,且张某未能妥善处理与顾客之间的关系亦有不足之处,但是,王某的言论表述及手段方式确实超出社会评价体系的适当标准。 记者了解到,损害名誉的行为方式主要有两种,侮辱或者诽谤。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法律上的“侮辱”,即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在法律上,即使https://www.163.com/news/article/JIQPGQKS0001A1UG.html
3.“法不外乎人情”就是不重视法律吗?(情理法与中国人)书评提到中国古代法律,大家印象最深的可能是“法不外乎人情”,因为这句话,许多人竟然断言说中国古代没有法,都是礼教制度,事实真是如此吗?想要全面了解中国文化与法律相互交融演变的历史,特别推荐《情理法与中国人》这本书。这是一本自1992年出版以来,便影响了许多读者的专业书籍,其中分为法理篇、刑事篇和民事篇三个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5992056/
4.法律不外乎人情是什么意思“法律不外乎人情”这句话,其实是在表达一个法律与人性、社会情感之间的关系。它并不是说法律可以随意被情感所左右或替代,而是指在法律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人性、社会常识、道德观念以及公众的情感与期望。 具体来说,这句话包含了几层含义: 法律应当体现人性和道德: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它的目https://agents.baidu.com/content/question/5df2433add96ef05b039184d
5.法律与情理:法治进程的情法矛盾与伦理选择【关键词】彭宇案;情理;专职法治;人情政治;情法矛盾 【正文】 法律不外乎人情。—民谚 一、为什么“情法相悖”? 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学理基础,最初被表述为“要法治不要人治”、“从人治走向法治”。{1}按照这一框架,“法治”的要义被归结为“法大于权”,其实质是“法律至上”,是国家权力严格服从法律规定。因https://law.kust.edu.cn/info/1127/1815.htm
6.情理法与中国人读后感(4页)“礼(理)所不容,国法不容”,“法不外乎人情”等等,成了人们共同的观念。在古代,判断一个案子是否合理公正,首先要看它是不是符合情理道德,符合儒家思想,而不是是否严格遵照法律条文,人情大于法律似乎成了中国的特色。书中有一则法律条文给我留下深深地印象,即“亲亲相隐”原则。书中是这样说的:“‘亲亲相隐https://m.book118.com/html/2020/0805/5202304032002324.shtm
7.以情理法为切入点的中国传统综合法思维首先,对“情、理、法”三者的内涵进行剖析,从“法不外乎人情”的重要性证实“情”与“法”的关系,从“天理难容,国法难容”的合理性说明“理”与“法”的关系,以及通过对法的概念进行辨析得出法律对于社会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情、理、法”三者的逻辑结构。其次对综合法思维的内涵进行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041-1020901564.htm
8.裁判文书中的法理事理情理“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这是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的要求。应该说,作为司法审判工作最终产品的裁判文书,摆正法理、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05/id/3882028.shtml
9.《判决》范文11篇(全文)由于法律并没有把“劳动者虽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独规定为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劳动者在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并不违反劳动关系成立要件的要求,从平衡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发,应视为双方继续保持劳动合同关系。此外https://www.99xueshu.com/w/ikeymj8hl1h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