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红:服务业是对外开放的重点也是难点】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王晓红认为,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既是我国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国内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既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也符合国情实际。我国已经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对提高服务业的增长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尤为关键,也是稳就业、稳贸易、稳外资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2018年版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外资市场准入,这为扩大服务业开放创造了有利环境。但长期以来,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服务业开放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因此,服务业既是对外开放的重点也是难点。一是服务业开放水平还不适应世界服务业开放的总体形势。二是营商环境是影响服务业外资发展的关键因素。三是“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四是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不足。
【李洪雷:以政务诚信带动企业诚信经营】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李洪雷指出,政府公信力在社会诚信体系中居于关键地位。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通过彰显政府公信力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诚实守信,推动企业诚信经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将法律法规关于企业监管的规定转化为实际治理效果。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公信力表现为执法公信力。如果执法不严,一些企业违背诚信原则的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惩戒,就会出现守法者受损、违法者获利的情况,进而导致“破窗效应”。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对那些利欲熏心、逐利枉法的企业敢于亮剑,让其依法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余双彪:法律的理性是人类超越情感又合乎情理的最佳选择】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余双彪表示,法之下,情有度。理性司法,必须把握好天理、国法、人情。古今中外,法律适用上,法、理、情都是司法官员在办案中必须斟酌衡量的最重要因素。法律不外乎人情,中国古代允许官员一定程度上根据儒家释义来适用法律,根本上说也是如此。一些至今仍被民众所津津乐道的司法处断,很多就是根据常理、伦理、道德作出的,所谓春秋决狱就是明证。如果法律的处断背离了常人的思维,背离了一般人的价值观,背离普罗大众的认知,那即便是所谓的“理性”处理,也并非理性司法应有之义。媒体热议的一些匪夷所思的案例包括近年来社会热炒的一些案件,正是源于此。与此同时,法律不能止于人情。法律本身就是理性认识的产物,法律的理性延伸了司法理性,法律的理性可能带有机械的成分而一定程度上难以为人情所期待,但是从历史的变动和时光的流逝中,最终将证明法律的理性是人类超越情感而又合乎情理的最佳选择。即使后续的情理判断颠覆了之前的理性处理,也要立足当时的时空、场域、条件进行衡量。
【李志勇: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到实处】
【杨起予:改革开放40年收获的重大成果是一条道路、三大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