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所言是中国人的价值意识的宣言。历来中国代表的正统思想家,对这宣言没有不接受的。
但我们要更进一步注意:这仅只三种被认为值得永久崇拜的事业,都是实际的活动,而不是纯粹的活动;所谓德,不用说了;所谓功,即是惠及于民,或有裨于厚生、利用的事;所谓言,不是什么广见闻、悦观听的言,而是载道的言,是关于人生的教训。
凡人类“正德、利用、厚生”的活动,可称为实际的活动。凡智力的、想象的或感觉的活动,本身非“正德、利用、厚生”之事,而以本身为目的,不被视作达到任何目的之手段者,可称为纯粹的活动。凡实际的活动所追求的价值,可称为实践的价值。凡纯粹的活动所追求的价值,可称为观见的价值。
过去中西文化的一个根本差异是:中国人对实际的活动的兴趣,远在其对纯粹的活动的兴趣之上。在中国人的价值意识里,实践的价值,压倒了观见的价值。实践的价值,几乎就是价值的全部,观见的价值,简直是卑卑不足道的。
反之,西方人对纯粹的活动,至少与对实际的活动有同等的兴趣。在西方的价值意识里,观见的价值,若不是高出乎实践的价值之上,至少也与实践的价值有同等的地位。
在抗战前数年时,柳诒徵先生于《中国文化西被之商榷》一文里曾说:
吾国文化惟在人伦道德,其他皆此中心之附属物。训诂,训诂此也;考据,考据此也;金石所载,载此也;词章所言,言此也。亘古亘今,书籍碑板,汗牛充栋,要其大端,不能悖是。
又说:由此而观吾国之文学,其根本无往不同。无论李、杜、元、白、韩、柳、欧、苏、辛稼轩、姜白石、关汉卿、王实甫、施耐庵、吴敬梓,其作品之精神面目虽无一人相似,然其所以为文学之中心者,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伦理也。
说中国人比较地重视道德价值,稍读儒家的代表著作的人都可以首肯。但说中国人也比较地重视其他实践的价值,如利用、厚生等类行为所具有的,许多人会发生怀疑。近二三百年来,西方人在利用、厚生的事业上惊心炫目的成就,使得许多中国人,在自惭形秽之下,认定西方文明本质上是功利(此指社会的功利,非个人的功利,下同)主义的文明。而中国人在这类事业的落后,是由于中国人一向不重功利,这是大错特错的。
正唯西方人不把实际的活动放在纯粹的活动之上,所以西方人能有更大的功利的成就;正唯中国人让纯粹的活动被迫压在实际的活动之下,所以中国人不能有更大的功利的成就。这个似是自相矛盾而实非矛盾的道理(用近时流行的话,可称为辩证法的真理)。
亚里士多德的《尼哥麦其亚伦理学》。其在西洋思想史中的地位,仿佛我国的《大学》《中庸》。《伦理学》和《大学》都讲到“至善”。我们试拿两书中所讲的“至善”,作一比较,是极饶兴趣的事。亚理士多德认为至善的活动,是无所为而为的真理的观玩;至善的生活,是无所为而为地观玩真理的生活。《大学》所谓“止于至善”,则是“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差别还不够明显吗?
固然中国人也讲“格物致如”。但那只被当作“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手段,而不被当作究竟的目的。而且这里所谓“知”,无论照程朱的解释或照王阳明的解释,都是指德性之“知”,而不是指经验之“知”。王阳明的解释不用说了。程伊川说:“知者,吾所固有,然不致则无从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又说:“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则知之,非内也,今之所谓博物多能者是也。德性之知,不假见闻。”实践价值的侧重在宋明的道学里更变本加厉。在道学家看来,凡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明显关系的事,都属于“玩物丧志”之列。“学如元凯方成癖,文至相如始类俳。独立孔门无一事,却师颜氏得心斋!”这是道学家爱诵的名句。为道学家典型的程伊川,有人请他去喝茶看画,他板起面孔回答道:“我不喝茶,也不看画!”
我不知道有什么事实可以解释这价值意识上的差异。我们也很难想象,这差异是一孤立的表象,对文化的其他方面,不发生影响。这价值意识上的差异的具体的表现之一,是纯粹科学在西方形成甚早,而在中国受西方影响之前,始终未曾出现。我们有占星术及历法,却没有天文学;我们有测量面积和体积的方法,却没有几何学;我们有名家,却没有系统的论理学;我们有章句之学,却没有文法学。
这种差异绝不是近代始然,远在周秦、希腊时代已昭彰可见了。纯粹科学,是应用科学的必要条件。没有发达的纯粹科学,也决不会有高明的实用的发明。凡比较复杂的实用的发明,都是(或包涵有)许多本来无实用的发现或发明的综合或改进。若对于无实用的真理不感兴趣,则有实用的发明便少所取材了。这个道理,一直到现在,我国有些主持文化、学术或教育事业的人,还不能深切体认到。传统的价值意识囿人之深,于此可见了。观见价值的忽略,纯粹科学的缺乏,这是我国历史上缺少一个产业革命时代的主因之一。
二
假若任何人到我这里来而不憎恶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和姊妹,
甚至一己的生命,
他就不能做我的门徒
——《新约·路加福音》
其次,从社会组织上看中西文化之发生史的差异。就家族在社会组织中的地位,以及个人对家族的权利和义务而论,西方自希腊时代已和中国不同。法国史家古朗士说:“以古代法律极严格论,儿子不能与其父之家火分离,亦即服从其父,在其父生时,彼永为不成年者。……雅典早已不行这种子永从其父之法。”(《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汉译本,页64)又斯巴达在庇罗奔尼斯战役以后,已通行遗嘱法。使财产的支配权完全归于个人而不属于家族。
基督教更增加个人对家族的解放。在基督教的势力下,宗教的义务,是远超过家族的要求。教会的凝结力,是以家庭的凝结力为牺牲的。
《新约》里有两段文字,其所表现的伦理观念与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相悖之甚,使得现今通行的汉译本不得不大加修改。
其一段记载耶稣说:假若任何人到我这里来而不憎恶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和姊妹,甚至一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门徒。
另一段记载耶稣说:我来并不是使世界安宁的,而是使他纷扰的。因为我来了,将使儿子与他的父亲不和,女儿与他的母亲不和,媳妇与他的婆婆不和。(两段并用韩亦琦君新译)
基督教和佛教都是家族组织的敌人。基督教之流布于欧洲与佛教之流布于中国约略同时。然基督教能抓住西方人的灵魂,而佛教始终未能深入中国人的心坎者,以家庭组织在西方本来远不如在中国之严固,所谓物必先腐然后虫生之也。
墨家学说的社会的涵义和基督教的大致相同,而墨家学说只是昙花一现,其经典至成了后来考据家聚讼的一大问题,这也是中国历来家庭组织严固的一征。基督教一千数百年的训练,使得牺牲家族的小群,而尽忠于超越家族的大群的要求,成了西方一般人日常呼吸的道德空气。后来基督教的势力虽为别的超家族的大群(国家)所取而代,但那种尽忠于超家族的大群的道德空气是不变的。那种道德空气是近代西方一切超家族的大群,从股份公司到政治机构的一大巩固力,而为中国人过去所比较欠缺的。我不是说过去中国人的社会思想一概是“家族至上”。儒家也教人“忠孝两全”,教人“移孝作忠”,教人“战阵无勇非孝也”,教人虽童子“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者可无殇”。有些人以为过去的儒家所教的“忠”只是“食君家之禄者,忠君家之事”的意思,那是绝对错误的。
不过中国人到底还有调和忠孝的问题,而西方至少自中世迄今则不大感觉到。在能够“上达”的人看来,“忠孝两全”诚然是最崇高的理想。但在大多数只能“下达”的人看来,既要他们孝,又要他们忠,则不免使他们感觉得“两姑之间难为妇”了。而且对于一般人毕竟家近而国远,孝(此处所谓“孝”就广义言,谓忠于家族)易而忠难,一般人循其自然的趋向,当然弃难趋易了。就过去中国社会组织表现于一般中国人心中的道德意识而言,确有这种情形。而这种情形在西方至少是比较轻浅的。像《孟子》书中所载“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的疑问,和孟子所提出舜“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的回答,是任何能作伦理反省的时代的西方人所不能想象的。
许多近代超家族的政治或经济组织,虽然从西方移植过来,但很难走上轨道,甚至使人有“橘逾淮而为枳”之感者,绝对尽忠于超家族的大群的道德空气之缺乏是一大原因。
更多链接:"清华学生品学俱佳第一人",他的哲学成就完全被低估!
史家之哲思:张荫麟哲学文存
陈润成李欣荣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年7月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以进入当当网购买《史家之哲思:张荫麟哲学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