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贸易壁垒,加强在农渔业、卫生、水利等领域的合作。特别是东帝汶将积极融入多边贸易体制,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机会。此外,双方还将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双边贸易结构优化和增长。
(一)外资法规
法律文件
中文名称
私人投资法
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和防止投机的措施
矿冶活动许可及其性质和产业规模的具体管理办法
商业登记准则
石油活动法
外商投资程序管理条例
创建促进外国投资和出口协会
对外投资法
商业公司法
具体条款
适用范围
外国个人或集体或非居民东帝汶国民在东帝汶的外国投资
本法不适用于在天然气和石油的勘探、研究和生产领域以及在矿产资源的采掘工业领域已经进行的或将要进行的外国投资方
基本释义
单独适用或累计适用于一项企业,均视为外国投资,但须接受财务评估
外国人或非居民东帝汶国民从国外直接转移可自由兑换货币,并将这种货币存入在东帝汶合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外国投资产生股息和按照本法规定将股息再投资
在特定情况下,根据与监管机构商定或认可的条款,授予专利技术和外国商标的使用权
投资形式
平等待遇
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国投资者的待遇
税收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位于:
海关优惠
投资者义务
雇用东帝汶工人,并根据执行管理或监督职能的需要,促进他们的职业训练和技术技能
东帝汶海关法典
外交和领事使团及其工作人员进口汽车的税收优惠制度
东帝汶的关税管制
烟草制品的健康警示与税收管制
进口、储存及流通须缴付选择性消费税的产品
东帝汶的税收和海关犯罪
进口货物保险比例
(三)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可投资于邮政服务、公共通信、受保护的自然保护区、武器生产与销售等由国家控制的领域以及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如犯罪活动和不道德的活动)之外的任何领域(详见《外商投资程序管理条例》)。下表是东帝汶主要投资领域的行业准入规定,供读者参考:
主要领域
是否存在投资限制
基础经济领域
私有投资法
商品进出口领域
石油领域
石油法
《石油法》第十条规定:
农业投资领域
无禁止性规定
林业投资领域
金融业投资领域
外来投资法
无具体介绍
文化投资领域
(四)外商投资程序
a)根据填写完整的表格(样本详见《外商投资程序管理条例》);
b)申请人(自然人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c)申请人经常居所地主管机关在过去六个月内出具的犯罪记录证明;
d)国家投资发起人的银行证明;
e)在法人的情况下,证明发起人合法存在的文件;
f)上一个财政年度的报告和账目,以及说明发起人作为一个业务单位所从事活动的任何目录、小册子和其他出版物;
g)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的主要人员的简历;
h)拟成立的业务单位章程草案;
i)在已成立的业务单位的情况下,对各自的公司协议以及股东协议(如有)提出可能的修改建议;
j)翻译成葡萄牙语
2.增加或收购股本
除了依照前款规定需要提供的文件,申请参与资本增加的投资方案,提供或收购业务的单位,依法应伴随着:
a)项目或信息支持的经济需求的法律或社会资本的增加和国家投资的参与;
b)股东大会或根据业务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主管机构的会议记录的核证影印本,证明为增加股本、提供或收购股份而采取的决定(视情况而定);
c)有关经营单位的商业登记证书的核证副本;
d)有关业务单位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报告和账目;
e)拟发行的股份的面值和数量、认购形式、发行价格和执行程序;
f)拟发行的股份的面值和数量;
g)拟发行的新股和参与增资的股东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特权,以及拟认购的股份数目、其参与的形式和日期.
四、土地政策
五、劳动就业法规
项目
法律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
无特殊技能的工人,每月不低于115美元。
工作年龄
劳动者最低工作年龄为15岁,13至15岁的未成年人可从事轻量工作。任何未成年人不得从事有损健康或危险的工作以及要求重体力的工作。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该书面通知应包含解除合同的正当事实,且应于上述正当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递交用人单位。若劳动者所犯过错,如果其严重性和后果导致无法继续维持雇佣关系,应被视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如果双方商议过程结束,且无阻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用人单位应向每一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通知解除合同的决定,并明确说明做出上述决定的理由、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以及应付赔偿金额。上述通知应抄送代表委员会(如有)以及仲裁与调解机构。
劳务报酬扣款
用人单位应得到许可从劳动者劳动报酬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社会保险体系以及法定或法院裁决的其他事项,且每月扣款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劳动报酬总额的30%。
外籍劳动者
社会保障储备基金
六、税收政策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东帝汶国民议会通过了《2008年税务法令》,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令重新界定了东帝汶的主要税务体系及其税率。此法令适用于东帝汶全境,包括其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联合石油公司的开发区域。
此外,其他涉及税收规定的法律还包括2003年的《Bayu-Undan承包商税收法令》、2004年的《海关税务法令》以及2005年的《石油基金法》等。
东帝汶国家税务局负责制定和管理税收法律法规,并发布以下类型的文件以帮助纳税人:
针对特定情况的公开裁定;
指引纳税人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可抵扣项目及计算应税收入的税务指南。
(二)税收征管制度
1.东帝汶税务总局的职责
(1)根据政府政策和部长级指导原则,实施和执行其职权范围内的国家政策。
(3)根据政府政策指导和收取管理费及其他财政捐赠。
(5)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2.国家石油和矿产税务局的职责
(1)计算和监控石油及矿产收入,并参与国家总预算的编制。
(2)征收和管理石油与矿产税。
(5)制定并更新税收和申报表格,以供纳税人使用,并推广这些表格。
(6)向纳税人解释有关石油和矿产税及收入的法律规定,以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
(8)就国际公约和协定及其主管领域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
(9)对石油收入进行评估研究,包括设计、程序和控制方面。
(10)登记石油和矿产纳税人,更新纳税人名单,并颁发税务合规证书。
(12)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东帝汶是全球企业税率较低的国家之一。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费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薪资税、预扣税、营业税、服务税以及进口关税等。目前,该国尚未实施增值税制度。
主要税种
介绍
税率
劳务税(ServiceTax)
需缴纳劳务税的领域包括:提供酒店服务、酒吧和餐馆服务、电信服务等3个领域。此项税收在中国属于增值税范畴
新税率为5%。如果提供以上服务的经营单位每月的发票总额低于500美元,则免税
消费税(ExciseTax)
除果汁或蔬菜汁以外的,含糖或其他甜味物质或调味的矿泉水、汽水或者其他非酒精饮料
每公升缴纳3美元
酒精含量4.5%以下的啤酒
每公升缴纳2.7美元
酒精含量4.5%以上的啤酒
每公升缴纳4.5美元
葡萄酒和其他发酵类饮料
无水乙醇(变性酒精除外)及其他酒类饮料
每公升缴纳8.9美元
烟草及烟草制品
每公斤缴纳50美元
汽油、柴油等石油制成品
每公升缴纳0.06美元
乘用车价值在1万美元以下的
免税
按应税额的10%纳税
乘用车价值在2.5万美元至5万美元的
按应税额的20%纳税
乘用车价值在5万美元以上的
按应税额的30%纳税
武器弹药
按应税额的200%纳税
香烟打火机、烟嘴等
按应税额的12%纳税
私人游艇和私人飞机
营业税(SalesTax)
缴纳营业税的范围为:进口到东帝汶的应税商品,在东帝汶销售的应税商品,在东帝汶境内提供的应税服务
进口到东帝汶的应税商品税率为2.5%;在东帝汶销售的应税商品、在东帝汶境内提供的应税服务的税率为0%
进口税(ImportDuty)
每人最多可携带200支香烟和2.5升消费类饮料,价值300美元的非销售目的个人用品等
进口税率为进口商品价值的2.5%
东帝汶出口产品在不增加价值的情况下复进口免税等
其他情况
工资收入税(WageIncomeTax)
如果雇员是居民自然人,每月工资不超过500美元
如果雇员是居民自然人,每月工资超过500美元
超过部分按10%纳税
如果雇员是非居民自然人
按每月工资收入的10%纳税
所得税(IncomeTax)
居民自然人,年应税收入低于6000美元
居民自然人,年应税收入高于6000美元
10%
员工没有向雇主提供员工的纳税人识别号码
月工资总额的30%
非居民自然人
法人
10%,所得税纳税人允许每个纳税年度扣除资产和商业建筑的折旧,可以扣除无形资产的分期摊还,抵减部分应税额
对于外国政府雇用的代表工作人员在东帝汶的代表处任职,以及在公认的帝汶缺口的地理区域工作的员工
所得税代扣
从事建筑活动
提供建筑咨询服务
提供航空或海洋运输服务
其他与资源有关的收入
任何人(自然人除外)向居民自然人、非居民永久公司或自然人支付版税时,都有义务代扣代缴所得税
任何人(自然人除外)向居民自然人、非居民永久公司或自然人支付租赁土地或建筑物的租金时,都有义务代扣代缴所得税
任何人向居民自然人、非居民永久公司支付奖金(包括赌博所得)和中奖奖金时,有义务代扣代缴所得税
矿产税(MinalTax)
建筑材料(砂石料等)矿产证申请单位(个人)必须由东帝汶居民持股5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