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对于欧美法系国家而言,法律救助最早是以一种慈善的行为出现,是号召律师免费为需要法律救助的人提供帮助,以此来展示律师的崇高职业道德。随后,欧美法系国家将法律援助制度逐渐转变成一种政府行为,虽然当事人接受的法律救助是免费的,但政府往往需要付费给相应的律师。进入21世纪后,国外法律援助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并出现了关于法律援助的专门性立法,同时法律援助人员和机构也日益完善,更逐渐解决了法律援助的资金供给问题。现在以我国与英国为例进行对比借鉴
(一)英国法律援助制度
(二)我国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实现司法公正终极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需要,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贯彻法律援助制度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义,实现诉权平等,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经过十几年发展,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成效,机构网络逐步健全,人员素质有所提高,较好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均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立法层面不完善,资金保障不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远远不足,服务体系的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立法,建立健全的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法律援助制度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有适不适合,可能有的国家的法律制度在自己国家实行起来效果好,但在其他国家就不一样了,我们在借鉴的同时也要学会甄别,不能一味模仿,如果您还有任何与法律有关的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