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肖荣《论经济犯罪的概念和犯罪》

在我国,经济犯罪的概念一开始并没有像在西方和日本那样引起很多争论。根据我国1980年开始施行的刑法和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行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的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谓经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海关、工商、金融、财政、金银等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破坏全民和集体财产所有制关系,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大致包括以下三类:

(1)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以15个条文,17个罪名规定了这类犯罪。计有走私罪、投机倒把罪、伪造计划供应票证罪、倒买计划供应票证罪、偷税罪、抗税罪、伪选国家货币罪、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伪造有价证券罪、伪造有价票证罪,破坏集体生产罪、挪用国家特定款物罪、假冒商标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等。这类犯罪均以违反财政、经济管理法规妨碍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为特征。

(2)部份侵犯财产罪。我国刑法分则将侵犯公私财产的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6个罪名列为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其中贪污(第155条)和诈骗、盗窃公共财物(第151、152条)的犯罪被列为经济犯罪,因为它们与侵犯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有直接关系。

(3)其他经济犯罪。如刑法分则第六章中的制造、贩运毒品罪(第171条)。制造贩卖假药罪(第164条)、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第173条),刑法分则第八章中的贿赂罪(第185条)等。

除刑法以外,经济犯罪还散见于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的刑法规范中。例如:1988年1月颁行的单行刑事法律《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规定了新罪名:挪用公款罪。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8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诈骗罪或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条后段的规定,虽然不是新立罪名,但却是对刑法第151条的诈骗罪、第117条投机倒把罪所作的补充,实际上,这也是规定经济犯即新内容的一种方法。

对经济犯罪持上述概念和包括范围的学者认为,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侵犯社会经济秩序和公有财产所有权。这些人被称为狭义经济犯罪论者。另一部分学者持广义的经济犯罪论的观点与狭义论者不同,他们认为:(1)盗窃、诈骗私人财物也应列入经济犯罪的范围;(2)玩忽职守罪、私拆隐匿邮件电报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均应列为经济犯罪。因为它们都使社会和个人遭受了经济损失。官方的统计持狭义观点,如法院的统计只把盗窃、诈骗公共财物列入经济犯罪中。诈骗、盗窃私人财物算作一般的刑事犯罪。

(二)中外经济犯罪概念的比较

实际上,仅凭个别因素定义经济犯罪并不妥当,应综合考虑犯罪主体、犯罪行为方式、侵犯客体以及是否触犯刑法和其他刑罚性法规等因素。1932年,德国刑法学者林德曼提出,

经济犯罪和普通财产犯罪虽然都以财物和经济利益为犯罪目标,但却有以下区别:(1)普通经济犯罪往往针对特定人的财产权益,故被害人受权情况通常是直接的具体罪却很少针对某个特定个人,其受害者不但有个人,而且有社会整体或集体,故其被害人的受损情况往往是间接的复杂的。(2)从犯罪背景看,经济犯罪发生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而普通财产犯罪中并不存在真实的经济活动。(3)从犯罪手段看,普通财产犯罪大多为体力犯罪,且与犯罪所从事的职业无关;而经济犯罪则大多为智力犯罪,且与犯罪的职业行为有关。

将我国与外国的经济犯罪概念比较一下,可看出下列异同。二者相同或相似之处在于:(1)在损害的客体上,都强调经济犯罪是一种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损害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和经济秩序的行为。(2)在犯罪的主观方面,都认为经济犯罪是一种谋取不法利益的图利行为的。(3)在犯罪的可罚性上,都肯定经济犯罪是一种应受刑事法规处罚的行为。但有些西方国家,如联邦德国的所谓经济犯罪却是广义的,既包括应受刑罚处罚的经济犯罪行为,又包括应处以行政罚或秩序罚的“经济秩序违法行为”。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1)在犯罪的方式或手段上,外国强调经济犯罪必一种职业犯罪或智力犯罪,而我国一般不太强调这一点。例如,即使某个人在非业务活动诈骗或盗窃公共财物,在中国目前仍属经济犯罪。(2)在犯罪主体上,外国的概念比较强调“白领”,即强调行为人社会和经济地位较高,这一点在法律上虽无多大意义,但在刑事政策和犯罪学上却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把矛头首先指向为历来的犯罪学所不加过问的有权有势有钱的人物在职业上的各种犯罪活动。而中国的概念并不突出上层人物。事实上,由于中国概念含义较广,不少经济犯罪任何人都能实施,如伪造有价证券、伪造货币、伪造计划供应票证的实施者反而以普通公众为多。(3)在保护对象上,中国的明确强调保护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而外国的则笼统地提保护财产所有权(不分公私)和市场经济秩序。当然,由于西方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因此,实际上是强调保护私有制。

(三)对中国经济犯罪概念的反思

通过以上对比分析,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目前通行的经济犯罪的概念比较模糊,不够明确,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实际上,确定经济犯罪的概念和范围与刑事政策有关,在西方各国,经济犯罪的对象被严格限制在破坏国家整体经济、妨碍市场秩序的范围内。尽管这种犯罪危害大,影响面广,但处罚却较轻,对经济犯罪不仅不适用死刑,终身监禁也罕见,有期徒刑的法定最高刑一般不超过10年。对其常用的刑罚是罚金。其原因有二:一是经济犯罪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对其难以控制,二是观念问题,一般认为剥夺人身自由的徒刑(监禁刑)是对付暴力犯罪的基本方法,而经济制裁才是对付经济犯罪的主要措施。这是商品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的反映。总之,在西方,经济犯罪从总体上讲,是一种性质较轻的犯罪。

但在我国,1982年的《决定》和1988年的两个《补充规定》表明,中国刑事政策将许多经济犯罪作为重罪处罚。《决定》将原来刑法规定不可以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走私罪、投机倒把罪、盗窃罪、贩毒罪、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受贿罪等都补充或修改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在另一方面,大部分经济犯罪,如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中的十多个罪名,如偷税抗税罪、假冒商标罪等还是属于轻罪(它们的处罚一般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所以,从我国法律上看,把经济犯罪既是一种重罪,又是一种轻罪,缺乏整体的统一性。但从舆论上看,宣传工具一直在大张旗鼓地宣传从重从快打击经济犯罪,把公众和司法干部的期望值提得很高,总以为打击经济犯罪,只有杀一批人,判一批无期徒刑才能见效。然而,真正的经济犯罪从性质上讲并不是重罪,不可能惩罚得很重。于是,在公众和司法人员中就产生了严重的失望,并进而产生了对社会和政府的沮丧、埋怨情绪。

如果中国刑事政策作出以上修正,就可减少司法实际工作和跟踪舆论方面的许多麻烦。同时,也不会妨碍对贿赂、贪污、贩毒、走私、严重盗窃等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犯罪的惩处,岂不一举两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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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的区别在刑法上,对经济犯罪的处罚通常较重,以体现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财产犯罪的处罚则主要根据犯罪情节和损失程度来确定。虽然财产犯罪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相较于经济犯罪,其法律后果可能相对较轻。 综上所述,经济犯罪与财产犯罪在定义与性质、犯罪领域与对象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97e0a49ed98bb2001105
3.经济纠纷案件与经济犯罪案件的区别法律常识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界限。在处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叉案的时候,要先明确经济犯罪同经济纠纷二者间的区别,防止将经济纠纷错误定义为经济犯罪,而对其采取不公正的处理;再者,也要有效避免对应当认定为经济犯罪的行为,只是在表面上追究民事责任,这样必然会放纵犯罪。 http://www.jjjfls.com/show.asp?id=398
4.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区别律师普法经济纠纷属于民法的范畴,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调解或仲裁解决。经济犯罪属于我国刑法的范畴,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予以解决。经济犯罪与经济犯罪的区别主要是性质上的区别。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经济犯罪属于刑事案件,经济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经济纠纷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https://www.110ask.com/tuwen/15621181470943574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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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经济犯罪的界定及认定标准第一种观点认为,要区别既定法上的经济犯罪和与理论上的经济犯罪,追究后者的法益问题。侵犯财产、经济上的利益才是理论上的经济犯罪。这种观点造成理论与既定法上经济犯罪概念不统一,但我们知道经济犯罪应当与其他犯罪一样,只能由刑法来规定,这是由刑法的法律性质决定的。根据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那种行为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559.html
8.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同,但严格意义来说,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类,而经济犯罪则属于刑事犯罪类,两者所属类别不同, 所对应的责任也不相同,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区别。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表示,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http://www.nj48.com/open.asp?id=85712
9.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哪个严重?3、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只要是行为人触犯了《刑法》的禁止性规定,并且https://m.64365.com/zs/171502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