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2024年第9期要目法律立法法理

1.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理论

王旭

2.论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良法的德性价值

徐明

3.清代循吏法律实践中的“中道”理念

闫竑羽

4.论基本权利的本质内涵保障

——以终身监禁为例

王锴

5.论体育行政部门对单项体育协会的监管范围

王青斌

6.非法经营罪中支付结算业务的界定

劳东燕

7.量刑起点的规范解释与实例检验

刘崇亮

8.意思自治原则下债之混同规则的适用限制

凌骏达

9.宣告死亡准用说的证成与展开

张焕然

10.申诉启动刑事再审的证据类型区分与审理方式优化

李作

11.非税法律中税收优惠条款的法理省思与立法协同

叶金育

12.证券虚假陈述案中中介机构责后追偿问题研究

虞李辉

作者:王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立“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通过贯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三大主题,遵循政治文明与法治文明双重逻辑,聚焦政权建设与国家治理两条主线,原创性提出“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这个独立范畴。这个范畴的学理内涵建立在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五个关系性命题之上,以三个支撑性原理为理论根据,围绕四个逻辑层次,从国家性质、国家目标、国家形态、国家组织与治理、国家安全等五个方面建构了总体性理论,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原创性命题。加快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三大体系建设”具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国家治理

作者:徐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法治为国家治理注入了良法的基本价值,而中国式现代化下的丰富社会实践又推动良法产生新的价值意蕴。良法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具有“智”德性、“善”德性、“民”德性三重意蕴。“智”德性体现在良法基于“明智、理智、睿智”的理性智慧制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善”德性体现在良法基于“和善、友善、仁善”的情理道德制定,以“权利本位”赋予良法之“善”,以自由、正义等法律的目的价值赋予良法之“善”,以良好道德风尚赋予良法之“善”。“民”德性体现在良法基于“为民、爱民、亲民”的民本情怀制定,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良法应坚持系统思维的法治观,坚持党的领导,构建中国式现代化中良法德性价值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下真正实现良法之治。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良法;“智”德性;“善”德性;“民”德性

作者:闫竑羽(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内容提要:循吏既是清代法律实践的重要群体,也是“中道”理念的主要诠释者。清代循吏在秉承前朝循吏共性的基础上,于民众教化、调诉息争、审冤断狱等法律实践中形成了内涵丰富的“中道”理念,包括“以教止争、以调息讼”的中和之道,“致公致允、审断平明”的中正之道,“援情入法、因势制宜”的时中之道。这些“中道”理念体现了清代循吏对“奉职循理”“恤人体国”等为政之德的自觉践行,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对教化与惩戒、人治与法治、国法与人情等重大命题的深刻思考,对于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与借鉴价值。

关键词:清代循吏;法律实践;“中道”理念;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作者:王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基本权利;本质内涵;比例原则;终身监禁

作者:王青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关键词:体育行政部门;单项体育协会;协会行为;监管范围

作者:劳东燕(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支付结算业务;信用卡套现;票据套现;单位账户套现

作者:刘崇亮(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内容提要:量刑起点系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中自创的概念,但通常与量刑基准混淆。量刑基准是抽象个罪的基准线,量刑起点则是具体犯罪中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的刑罚量,每个案件的量刑起点并不相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量刑起点与基准刑的确定根据进行了拆分,但这种“拆分”式量刑起点确定方式违背犯罪构成原理。以4238个危险驾驶罪样本判决为例,进行回归分析,对该罪量刑起点的确定方式进行验证,结果显示,决定危险驾驶罪量刑起点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决定着主刑量,其他非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对刑量的影响并不明显,并且因为量刑起点不明确,导致量刑失衡。在明确量刑起点与量刑基准界限的前提下,应对量刑起点确定所对应的幅度经过实证检验,并且量刑起点的确定应该坚持对基本犯罪构成事实进行整体评价,以便缩小量刑起点确定的差异。

关键词:量刑起点;量刑基准;犯罪构成事实;回归分析

作者:凌骏达(北京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债之混同规则的正当性源于混同当事人之意思,混同债权的消灭并非基于事件,而是基于混同当事人所实施的清偿或者免除的自我行为。在混同债权本身具有流通性利益、经营管理利益,以及混同债权之上存在预告登记、责任保险与第三人担保等权利或者利益等典型案型下,混同当事人还可能不实施任何行为以使债权存续。目前的学界通说既忽视了混同当事人之意思,又无法妥当处理上述典型案型。在对债之混同展开具体分析时,应当区分主体合并与自我行为两个层次:主体合并不导致债权消灭,而仅排除该债权的可诉性;一般财团与特别财团(包括发生混同的债权在内)通过自我行为完成清算,最终决定混同债权的命运。《民法典》第576条主文系意思表示解释规则,而但书系当事人实施自我行为之权限的注意规定。

关键词:债之混同;债的消灭事由;可诉性排除;自我行为;财团清算

作者:张焕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内容提要:虽然法条中使用了“推定死亡”的表述,但宣告死亡的性质不是推定,因为其不符合推定规范的必要特征,应舍弃推定说。尽管“视为死亡”亦可能为宣告死亡的语词标志,但将其解释为虚构死亡事实会与既有规定相矛盾,应抛弃拟制说。无论法条中使用何种表述,宣告死亡的性质均为准用规范。在自然人失踪与自然死亡的相似之处,宣告死亡的效果与自然死亡的效果亦相同;在自然人失踪与自然死亡的不同之处,这两类死亡的效果亦有所区别。我国《民法典》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系准用规范的具体外化。宣告死亡规范群在后案中的适用前提是生效的宣告死亡判决,若要消除判决的既判力,后诉的当事人须另案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同时申请中止诉讼。唯有采准用说,所有关于宣告死亡的实体法规定和程序法规定才能被无矛盾地加以解释。

关键词:宣告死亡;推定;拟制;准用;非讼程序

作者:李作(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关键词:刑事申诉;刑事再审;证据类型;审理方式;无罪类型

作者:叶金育(西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税收优惠条款不只出现于税法场域,亦频见于诸多非税法律领域,已然形成一种横跨非税法律和税法的独特法域镜像。非税法律中税收优惠条款出现的定制依据紊乱、限定条件空洞、具体类型模糊等问题,成因繁杂,但根源恐怕还在于这些条款违背了法典化思维转化之规律、偏离了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之要义、背离了税收法定原则之精神。走出该困局,既要遵循法典化思维、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和税收法定原则,还需贯彻非税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同立法、非税法律与税法的主导原则协同以及非税法律与税法的立法技术协同。据此,一方面,宜在《税收征管法》中增设税收优惠枢纽条款,于非税法律上创制优惠范式条款,并以此体系化改造既有的税收优惠条款,统一新设税收优惠条款表达,以此打通非税法律与税法的连通渠道,形成税收优惠的法际共治,破除非税法律之间的法际藩篱,形成非税法律场域税收优惠条款的体系协调。另一方面,宜完备契合非税法律场域税收优惠条款“非税,亦税”本质的解释机制,引入税收优惠清理规范机制,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机制,以此夯实非税法律中税收优惠条款进阶的配套设施,助推非税法律中税收优惠条款的“良法善治”。

关键词:法典化思维;非税法律;税收优惠;税收法定;法秩序统一性

作者:虞李辉(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明确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后享有追偿权的同时,也进一步将《证券法》第85、163条所称的“过错”区分为故意及过失两种情形,试图与《九民纪要》《审计侵权规定》《债券纪要》等文件中对责任承担与主观状态相匹配的要求相呼应。依据“权责一致”“过罚得当”的责任承担要求,司法实践中虽将《民法典》第178条分化出比例连带责任这一特殊类型,但其并非是最终责任的判定,无法解决内部责任的划分问题。比例的效力仅对外、不对内在满足《证券法》第85、163条关于连带责任要求的同时,又作出区别于传统的以全部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定,可以避免按份责任制度被架空。此外,中介机构追偿权的行使需要充分尊重委托人的独立法人地位,明确中介机构是否在对内关系上属于共同侵权人,并结合司法实践将主观状态的过失进一步细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

关键词:证券虚假陈述;主观状态;比例连带责任;追偿权

《法学》是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中文法学类期刊,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法学理论类月刊,创刊于1956年。本刊已逐步形成“紧贴现实发展、冲击法学前沿、反对无病呻吟、彰显学理深度、论证严谨规范、文字清新易懂”的用稿特色。

THE END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解决的是https://www.gov.cn/zwgk/2011-10/27/content_1979526.htm
2.保险合同条款有哪些类型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保险合同的条款是保险合同的内容。合同条款是规定保险责任范围,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合同条款。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保险合同条款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保险合同条款按其效力的依据可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法定条款是指依法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法律条款不是保险合同的必要https://wap.lawpa.cn/changshi/1017422.html
3.法律文本中责任条款的概念与类型论析法律责任 责任条款 责任概念 责任类型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GZGG201303005.htm
4.常见合同类型条款目录翻译三、英文合同条款目录 1、Definitions 定义 2、Parties to the Contract 合同各方 3、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陈述及保证 4、Parties to the Contract 合同各方 5、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陈述及保证 6、Consequences of Inaccuracy in Representations https://www.qidulp.com/article/p/4924
5.民事调解书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以“再无纠纷”等类似条款为例1.类型多元化。通过分析比较抽取的案例,可以发现,虽然双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时会使用“类条款”,但在具体语言表述上存在差异。“在从立法到司法具体实践中,语言的处理与法律的解释与适用息息相关”。[2]因为语言具有多义性和复杂性,不同的词语组合可能生成内容相异的表示效果,尤其是在司法实务中,更为关注语言表达https://www.fx361.com/page/2019/0314/15833044.shtml
6.法律案例分析格式(精选6篇)综上所述,在规制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方面,我国的法律规定并不是完全空白的,只是规定的还不够完善,而且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服务合同中会更加广泛地应用格式条款,以致格式引发的纠纷日愈增加,因此也就暴露出我国法律在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规制这一块的缺陷。 (二)我国快递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常见类型 1. 保https://www.360wenmi.com/f/filetvd6z1e6.html
7.法律条款云电脑APP隐私权政策法律条款移动云业务协议移动云电脑对应的类型为:实用工具类 基本功能服务为:通过云上电脑提供办公、娱乐相关服务 云电脑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云电脑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您的同意,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 https://ecloud.10086.cn/op-help-center/doc/article/47915
8.法律研究ChatGPT在法律行业应用及其法律合规问题网经社电子在既有的搜索引擎中,除高频法条外,难以明确定位具体的法律条款,往往是给出法律全文,需要自行查阅和复制。而在ChatGPT中,可以通过提问方式直接查找到具体的法律条款,能够有效节约检索时间,在此不加赘述。 2.结合具体纠纷类型,梳理法律适用要件 在一个法律纠纷中可能会涉及不同的法律关系,存在多个争议焦点,如果不是专http://www.100ec.cn/index/detail--6624114.html
9.刘志坚赵嘉玲:“党的领导”入法在地方性法规中的规范表达摘要:地方性法规中的党的领导条款是“党的领导”入法的规范表达形式,对其发展历史、分布特点、样态类型、影响因素进行梳理和分析,能够在学理层面为地方性法规设置党的领导条款提供助益。从历史发展过程看,在中央立法观念的影响下,地方性法规中党的领导条款的设置总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鲜见党的领导条款阶段、增加党的领https://iplr.whu.edu.cn/info/1031/9249.htm
10.净壹:商家卖假货为啥不处罚?市场监管法律免于处罚情节二、市场监管法律中常见免于行政处罚条款类型 1、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再处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492963576152330
11.程啸:大数据时代下判例与侵权法的发展(上)2. 一般条款+类型化 一般条款:过错责任原则。凡是没有特别规定的,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其他特殊的过错责任等会再单行的法律中都有专门的列举。《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是。 类型化的侵权责任主要是特殊的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 要注意上述两个特点(总分机构+类型化思维)是相辅相成的。 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id=149096873397852672
12.什么是法律适用条款?一文讲清1、宪法性法律适用条款:包括宪法,政府颁布的立法,行政规则,司法裁定和政府信令等,是高于其他类型法律适用条款的范畴,对同一条款中存在矛盾陈述,宪法性拥有最高级别的效力。 2、非宪法性法律适用条款:是指各政府机构和组织发布的行政政策文件,其实质就是注重政策性的法律,它并非宪法性的普遍法规,具有起规范责任的法律https://www.sgpjbg.com/info/90ee2782d17cd7746016af1f77bc9d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