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制与古代法治的不同之处

既然守法是典型的私德,那么有必要了解一下法律的本质。

现代法律与古代法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现代法律是保护众人之私,但众人之私的实质却是公,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因此现代法律有一种制度性,所以说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古代法律只是保护帝王之私,古代法律虽然也有保护平民利益的内容,但更多的是为帝王服务,其法治的本质是人治,因此,法治和法制有些不同。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实际上就是帝王学,法家把所有人都假设为自私自利的人,所以法家总是告诉帝王:任何人都不是好人,包括帝王的兄弟、儿女等等,都在虎视着帝王的权位,帝王必须要以严酷的法律约束天下人。法家从不相信仁义道德,总是和儒家思想唱反调,所以韩非子在《五蠧》中说,不要以为儒家尊崇的尧舜禹真有那么伟大,尧统治天下的时候,住的是没有修整的茅草房,吃的是粗粮,生活不如后来的看门人,禹统治天下的时候,亲自拿着锹锄带领大家干活,累得大腿消瘦,小腿上的汗毛都没有了,因此,古代的天子总是把权位禅让给别人,主要是不想让他的儿孙继续受苦。依照韩非子的这种说法,后来的帝王就不同了,不仅权力巨大,而且待遇特别好,所以觊觎的人特别多,为了打消别人觊觎的念头,必须加强法治。

古代帝王如何加强法治的呢?除了法家思想所说的势以外,还抓住了人性最大的弱点,那就是私爱,帝王虽然有强大的势力可以让人不敢造反,但也有人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这样,势就失效了,于是,帝王就对其最亲的人下手,比如诛连九族,由于至爱原理,每个人爱自己的儿女总是胜过了爱自己,只要牵扯到最亲的人,每个人都不敢造次了。诛连九族可谓是一大阴招,不仅仅可以让造次的人害怕,还让他的亲戚朋友都害怕,如果某人有造次的念头,一旦被家人及亲戚知道了,立即有人出来制止,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人性有优点和弱点。创造性、理性、善性和德性都是优点,但人性最大的优点还是爱,尤其是私爱,爱可以让人与人之间更加团结,人的力量更加强大,父母以私爱的名义保护儿女从而让最弱小的孩子也有力量与恶抗争。人性最大的弱点也是私爱,自私自利算是人性的弱点,但自私自利并不可怕,而且,自私自利的人最好管理,只要重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重罚,由于理性,因为一点点小事在重罚之下丢了性命那是极不合算的事,然而,法律虽严,但总有不怕死的人,或者象陈胜吴广那样撞到了死运的人,由于本能也就不管法律不法律了,可是,一旦牵扯到最亲爱的人,许多人似乎又怕死了,过去的连坐制和诛连九族就抓住了这种人性的最大弱点。

古代法治还有一个实际问题,那就是执法者,执法者也是人,庞大的执法者来自老百姓之中,他们为什么要为统治者服务呢?有两个原因,一是愿意,二是被收买,如果主上圣明,决意保护老百姓的利益,那些来自老百姓的执法者就愿意为帝王服务了,如果昏君无道,就没有人愿意为其服务,那么,就只有给执法者以好处,这样,执法者只为利益执法,并不是为正义执法,毋庸置疑,自古以来,很大一部分人是为了就业而进入了执法行列,这种买办执法在社会不安宁的时候无形地加大了国家治理成本,结果总是伴随着改朝换代。

到了现代,法治变成了法制,法律也不是为了统治者或少数人服务,而是为了所有公民服务,目的是为了保护众人之私。

人类社会的一切公平公正都是为了保护众人之私,当然也保护众人之公,什么是众人之公?比如地球,比如太阳,这些是大家共有的,谁也占有不了,有时,众人之公还成了人们自私的理由,中国古代法家的慎到有一个一兔走而百人追之的案例,就是因为这只逃跑的兔子不属于任何人而为众人之公,所以大家都想得到它,而集市上堆满了兔子,人们只是看看并不想据为己有,因为集市上的兔子有主,已为他人之私。因此,并不越公越好,有时还越公越乱,社会学家费孝通就发现人们爱占公家便宜的现象,相反,归私,则是归了秩序。

法律的任务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众人之私的现代法律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由于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家不仅拥护这种法律,还用实际行动参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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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典与法学——第一届比较法律文明工作坊”圆满召开张剑虹老师对此有不同看法。她认为行政、刑事是现代法学的分类方法,刑部与其他六部并无区别。不同部院衙门的则例都是用来处理部门内部日常工作的规矩。李倩老师和罗冠男老师又就则例、律典与会典之间的关系展开讨论。 工作坊第三部分圆桌论坛题为“档案学与法律史研究——浙博沈曾植文献介绍”,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http://fxy.cupl.edu.cn/info/1088/142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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