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在推进事业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去年长春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以来,全国法学会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法学会机关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明显好转,各地法学会、各研究会的工作有了长足发展。我们通过抓培训促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要坚持不懈地把干部培训工作抓紧抓好。刚才,乐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强化法学会干部的理论武装、党性修养和专业能力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大家要深入学习领会,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一、准确定位,认清形势,把握机遇
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尊重群团组织性质和特点是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原则。做好法学会工作,必须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才能发挥优势、有所作为。关于中国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等,我在去年长春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中讲的比较清楚、全面,辅导报告也已经印发各地,供大家学习了解。这里,我主要从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重视和我们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机遇,讲一些意见。
(一)党和政府对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中国法学会的发展历程,是与新中国前进步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探索、开辟和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恢复重建(1982年7月)后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波澜壮阔的伟大进程,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新的伟大实践中,中国法学会一直努力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阵地作用,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要渠道作用,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和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法学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三)法学会工作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
以上这些,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归纳起来就是机遇很好、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前景很好。“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珍惜机遇,用好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实现法学会各项事业的新突破、新跨越。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强“三性”、去“四化”,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一)关于保持和增强政治性
一要加强政治引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离开了政治性,群团组织就容易产生脱离党的领导的倾向,就会庸俗化,就会成为一般社会组织,甚至会走向邪路。”“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是必须坚持的正确政治方向,也是党的群团工作的优良传统。”他还引述邓小平同志在1959年讲的一段话:“共青团犯一千条错误都没有关系,但有一条错误不能犯,就是脱离党的轨道”,并进一步指出:“对群团组织来说,谁能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谁的工作就是做得好,反之就是做得不好。”这些论述都极为重要,大家在学习讨论中要加深理解,这些意识必须在我们的头脑中牢固树立起来,什么时候都不能忽视,更不能淡化和遗忘。
研究会还要通过举办的论坛、年会、研讨活动和主办的刊物、确定课题、评奖评优等进行政治引领。比如中国法学会的“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就不能光看这个法学家写了多少本书、发表了多少论文,还要看他政治表现如何,参与法治实践情况怎么样,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法治建设的贡献大小等。我们各研究会、地方法学会也都举办有各种评选,评选也是一种政治引领。在举办这些活动包括论坛、年会、研讨时,一定要做到政治上严格把关,理论上正面引导,绝不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相违背的言论、观点提供发声的机会和平台。
三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回顾我们党成立90多年、执政60多年的风雨历程,可以说,什么时候我们紧密结合实践推进了理论创新,党和国家的事业就充满生机活力;什么时候理论的发展落后于实践,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今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党是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的党,强调理论必须同实践相统一。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理论的作用,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仍然需要保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二)关于保持和增强先进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对自己提出要保持先进性,对群团组织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合适不适合呢我看是合适的。”“作为党直接领导的群众组织,必须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重要着力点。”因此法学会必须讲先进性。我们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
地方法学会层面,也有相当一批地市级法学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好评。大家要在学习借鉴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群众所急、党政所需、自己所能的领域找准着力点,扬长避短,形成特色,发挥作用。
在参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也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现在产生的一些问题,包括发生的一些矛盾及一些群体性事件,究其原因就是没有依法行政。我们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工作,减少矛盾产生。再比如,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现在我们有些基层,包括有些村里都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村里有什么重大举措,先听一听法律顾问的意见,看看行不行,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是不是依法办事。向村、社区推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基层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任务量很大,法学会要主动参与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关于保持和增强群众性
三、坚持科学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改革方案落地见效
所属各研究会方面,中国法学会的55个研究会和法学社团,已经在去年年底前全部成立了党的组织,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发挥作用、规范工作。要围绕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制定研究会、法学社团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研究会党组织负责人加强政治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将推进党建工作与研究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通过党建促进研究会创新发展的途径和模式。
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技术基础建设滞后,运用网络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是法学会当前工作的一大“短板”。在制定改革方案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问题如维护法学意识形态安全不力、法学研究智能化及开放性不足、会员联系服务水平不高等,都与网络技术运用不够、不充分有关系。为此,改革方案提出要组建网络中心,整合法学会系统网站资源,建设学术资源集成、共享、服务为一体的法学大数据中心。我们要加强网上群团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学会”工作模式,利用网络新媒体技术做好舆情研判、舆论引导、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法学研究服务、会员沟通联系等各方面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面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综合性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法学会工作新格局。
五要发扬积极进取精神,提高做好群团工作的能力水平。精神状态与能不能把握机遇、干成事业,关系极大。没有好的精神状态,就会丧失机遇,缺乏信心,不思进取,无所作为。有了好的精神状态,可以鼓舞士气,抓住机遇,知难而进,闯出新路,有条件的就可以积极去做,没有条件的也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去做。我们经常说,有为才有位。“有为”就是我们怎么发挥作用,怎样使我们的工作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得到认可,工作局面就能打开,就能更加得到领导机关的重视。所以,作为法学会的干部,我们不能有畏难情绪和守成思想,不能过分强调编制、机构、经费等方面的“困难”,不能“等靠要”,应当发扬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精神,面对困难迎难而上,积极拓展工作领域,要把工作干好,让党委和政府认为法学会是不可替代的,是重要的。领导干部更要敢于担当、作出表率。只要愿意干事、能干成事,许多问题和困难都可以得到解决。
当前,法学会事业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履行好我们的职能责任,发挥好我们的优势作用,需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改革方案提出,要将法学会干部培训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加大法学会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到各级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的进修培训力度。要倡导加强学习、勤奋敬业、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要强化调查研究,有计划地组织法学会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我们这次在郑州举办这个培训班,就是落实改革方案要求,提升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要大力倡导学习的风气、调查研究的风气,进一步完善干部学习和调研制度。要沉下心来,抓住一切机会去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专家学者学习,学习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法学、法律知识,学习经济、科技、文化、社会治理等多方面的知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熟悉情况、发现问题、弄清联系、把握趋势,有的放矢地解决好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