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善意执行执行力度执行法治化文明执法
一、案例
2007年4月,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下称铁四院)与艳阳天旺角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艳阳天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原职工俱乐部房屋租与艳阳天公司开设酒店,租期五年年租金70万元,后又续签两年,租金修改为100万元。承租期间艳阳天公司对房屋进行了改扩建,并进行了装修,改扩建后的面积达11000余平方米。租赁期届满后,铁四院要求收回房屋,艳阳天公司则因投入巨资装修,要求继续续签合同。双方纠纷后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确定艳阳天公司应与腾退房屋。2016年6月铁四院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执行工作面临较大困难,被执行人腾退确实会造成巨额损失。而且酒店吸纳了杨园街周边的360多名职工,分流安置十分困难,已经接收预定的婚礼宴席也高达2600余桌,涉及家庭180余家,退订安抚是一个大难题。不仅如此,此案涉及的腾退房屋面积近11000平方米,含主楼四层、附属楼、停车场、冻库和各项大小设备,腾退本身也结尾困难。同时由于在建的地铁5号线路经涉案房屋,执行工作无法再拖延,否则会影响地铁线路施工。
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之内涵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该意见的发布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的水平,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高水平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民事执行作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但其在实践中却往往收效甚微,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提出,引发了民事执行领域的一场大反思,这一理念同样也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认可和重视,其对于解决当前国内存在的一系列民事执行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最后,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民事裁判的目的是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民事执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民事执行的顺利进行却受到重重阻力,最终导致权利人的权利实现难上加难。而民事执行作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实践中遭遇如此“坎坷”,也严重了影响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极大挑战,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是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善意文明执行作为民事执行领域中新生发展的科学理念,相较依法进行的民事执行更具说服力,具备更强的可接受性,能够有效推进民事执行的顺利进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动各级人民法院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中,是实现生效民事裁判所确定的内容,推进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一步。同时各级人民法院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指导之下,能够有力提升人民法院的执行能力和执行水平。全国共下一盘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前更进一步。
三、“善意文明执行”的执行力度
那么“善意执行”的理念的提出,是否就意味着人民法院会对实践中的“老赖”的制裁力度有所减弱、甚至纵容“老赖”行为呢?“善意执行”与加大执行力度二者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笔者所提倡的“善意执行”不仅不是在削弱执行的力度和强度,相反,正是为了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强度,而对执行工作在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方面提出的新的要求。但是这里的“加大执行力度”和“强化执行强度”必然是不同于以往的民事执行,并不是粗鲁的以国家公权力压制的方式来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而是在依法执行的基础之上,以一种更加科学、更加智慧、更加理性、更加体现法治温度的方法来引导各方当事人,以促进民事执行的顺利进行。
四、关于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的几点建议
“善意文明执行”是最高人民法院从着眼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的高度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是善意文明执行的前提,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摒弃不合法的“善意”与“文明”。“善意文明执行”的贯彻落实将为人民法院未来的执行工作助力,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当前民事执行所面临的一些窘境。因此,如何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善意执行”这一理念就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三,在社会层面,通过媒体宣传“善意文明执行”理论,加强对普通百姓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首先,通过媒体宣传,让所有潜在的被执行人了解到当下的民事执行工作的程序、民事执行所代表的法律上的意义,以及民事执行所遵循的理念,让司法走近百姓,让百姓理解司法。既可以为人民法院日后的执行工作带来便利,也可以达到普法宣传的效果。因为在实践中,很多被执行人不懂法,也不会用法,面对执行人员的过度执行,被执行人根本没有意识到,或者意识到了也束手无策。亦或是很多人由于既不懂法也不了解执行工作,当自己成为被执行人时,无法意识到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者对执行工作人员的工作不理解等等,都会成为民事执行的阻碍,不利于民事执行的顺利进行。其次,通过将一些典型的执行案例在媒体上进行宣传,让大众认识到执行工作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因为很多被执行人作为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义务人,虽然明知自己的义务,但是一到执行工作这一环节就开始“打哈哈”,导致很多执行工作根本无从下手。而加强宣传一些民事执行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包括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使用的一些强制手段等,有利于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强化法律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