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县目前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主要依赖于县级财政监督部门,乡镇财政所主要是配合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工作,没有或者很少主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于体制或者其他方面原因,乡镇财政部门自主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2、管理体制不顺,开展监督检查阻力大。由于***县财政所“人、才、物”归地方政府政府管理,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主要是遵从地方政府的旨意,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不同程度上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不能展开手脚开展监督检查。
3、执法主体不明,处理落实力度薄弱。由于财政所是乡镇的一家事业单位,不属于一级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力,往往查出问题,也得不到很好的处理和落实,大多数只能是不了了之。
4、检查程序不规范,监督检查缺乏有序性和科学性。由于缺乏一整套完整的乡镇财政监督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再加上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在执行财政监督过程中往往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缺乏有力的执法依据,实行财政监督工作往往也只能了于形式,停留在表面上,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2、乡镇财政收入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是部分收入具有不合理性或不合法性:如部分乡镇政府和村组织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少数部门存在乱收费现象等。
3、乡镇财政收入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如何规范乡镇收入形式,严禁乱收费行为,如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的监督,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难点是:村级收入管理不规范,没有真正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对乡镇政府和村组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督促整改及处理处罚力度不够。
(三)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2、乡镇财政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乡镇项目资金存在不确定性,一般很难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缺乏严肃性,部门预算也仅仅是规范了财政预算内支出,而预算外支出预算在编制和执行上都不严格,部门预算改革普遍是了于形式,缺乏严密性。
(四)乡镇财政支出的主要方向与类别,违纪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检查的重点及难点
1、***县乡镇财政支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部门预算支出:是指乡镇政府和财政所的部门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村级补助支出:是指村级转移支付和取消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
(3)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各类惠农补贴资金、民政优抚资金及项目资金等。
(4)“以钱养事”支出:指对以钱养事单位的补助支出。
2、违纪违规的主要形式是:串用资金科目,不严格按照科目支出类型使用财政资金,存在挤占、挪用部分项目资金现象,有的地方还存在用下年度资金弥补上年度资金缺口现象,形成寅吃卯粮状况。
(五)乡镇财政如何开展财务、会计、资产和绩效监督,重点是什么
1、转变观念,强化监管意识。乡镇财政部门要增强大财政监督意识,要把加强财政监督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范畴,要争取财政监督的主动性、经常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2、发挥优势,探索监管思路。一是要规范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二是要完善乡镇财政监督队伍建设;三是要明确乡镇财政监督职能和完善监督机构设置;四是要增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权力;四是要理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体制;五是要保障乡镇财政财政监督工作经费。
3、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上级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的考核检查和绩效评价及激励机制,要建立财政监督情况上报和重点违纪违规情况预警防空防控机制,要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
4、齐抓共管,开创监管局面。财政监督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各级政府部门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要积极营造大财政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六)实行“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新情况、新问题,违纪违规的新表现形式是什么
1、“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乡财县管”主要是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难到位,对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缺乏力度;“村财乡管”主要是管帐,对资金和资产管理难到位,综合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不够。
(2)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缺乏力度,白纸条入帐、现金余额过大现象普遍。
(3)会计执法环境不优,农村的公共支出往往都无法提供规范的原始发票,支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
2、违纪违规的新表现形式主要有:
(1)编制和申报虚假或重复申报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2)挤占、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3)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两委”存在人人手里有钱、人人用钱现象;
(4)以钱养事项目不清,明是养事,实是养人。
二、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乡镇财政监督专员制度:由县财政监督机构派出财政监督专员驻乡镇或区域负责辖区财政监督日常工作,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执行上级重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二)规范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规范和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和执法程序。
(三)明确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和内容。
(四)建立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效能考核和评价机制,注重绩效评价。
(五)强化乡镇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赋予必要的执法权力。
(六)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乡镇财政监督专员考核考评和异地交流机制,实行再监督。
(七)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统一的乡镇财政垂直管理体系,有利于加强乡镇财政队伍的管理和工作指导,便于乡镇财政干部的异地交流,有利于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关键词:县级财政监督问题建议
一、当前我国县级财政部门发挥监督职能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部门对监督工作作用认识不足
(二)财政监督机制设置不完善
首先县级财政监督机构设置不健全,在县一级的财政部门,对于财政监督部门的设置并没有统一的规制,部分县级政府财政监督部门与普通财政业务部门并未分离,从而削弱了其独立型,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比不明晰,工作范围与普通财政业务也没有划分明显价界限,财政监督形同虚设。
再次缺乏财政监督部门的自我监督机制。财政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仅仅受到该部门领导或者上级财政机构的制约,其工作效力及工作实施情况并没有相应部门对其实施有效监督。
(三)监督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其次,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督管理人员的政策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有较高要求。监督管理人员并未进行必要的知识更新,许多监督管理者多年来工作模式单一,仍按照传统的检查方式执行监督管理工作。随着社会的进步,财政管理的科技运用也在逐步加强,如现有的会计管理中电子记账已经几乎完全取代了过去的账簿记账,但很多监督管理人员对于电子记账并不了解,从而增加了监管难度。
(四)与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配合
财政监督并非财政部门的单一行政职责,由于财政资金的运用关乎到经济运行和社会民生,因此资金的运用在多方的合理监督下才能更加有效的运行。财政监督具有全方位和多部门的特点,财政部门在财政监督中处于主要地位,审计、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则在整个监督管理过程中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但在实际监督工作中,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较大,首先是不容部门执行监督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因此在行动上难以达成一致;其次是不同部门的具体监督制度并没有明确分工,这就造成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部分职能出现重叠,从而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五)处理处罚手段力度不足
处罚力度不够是当前财政监督存在的较为常见的问题。财政监督部门在发现被监督部门存在违规行为,确定处罚金额时,往往没有严格的处罚依据,多数处罚金额采取协商确认,且处罚金额较低,这样的处理处罚严重影响了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和监督管理力度,使得财政监督的严肃性降低。财政监督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财政行为的有效检查,发现财政管理中的问题与缺陷,在限期整改与使用相应处罚并举的措施下,帮助提高财政管理的工作效率,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处理处罚力度不足,将导致被监管部门的违规操作成本降低,从而导致财政管理违规的风险加大,财政监管作用降低。
二、对当前我国县级财政部门发挥监督职能的建议
(一)加强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人员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此外,要改变传统的单一财政监督管理模式,对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要全方位,将财政监督工作与日常的财务管理相应的结合起来,在全方位监督的基础上提升监督职能的发挥力度。通过财政前期指导,将有利于财政计划的正确制定,防范于未然;通过中期控制,监督财政资金的分配与运行,能过有效的纠正被监督机构在财政管理过程中的违规操作;通过财政后期评估,对资金运用成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将有利于提高以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多管齐下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四)与其他部门增强工作协调性,多维监管保证监管效果
除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运转具有监督管理职能意外,审计税务和相应的司法机关同样对经济的运行发展发挥着监督管理职能。在财政监督过程中应该在完善自身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与其他监管部门增加工作的协调性,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发挥各自的监管特长,对财政运转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提高财政监督效力。
(五)增强处理处罚力度,提高被监管部门违规违法成本
首先财政监督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违法必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据相应规定严格处理,对于多次发现违规财政操作的单位或者个人应适当从重处罚,形成一定的执法监督震慑力。其次在处罚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多部门的协作,对于违法人员需要移交其他司法单位处理的,应该对于被处罚单位进行后续跟踪检查督导,保证处罚结果的有力实施。此外,还应该加强对于整改的后续监督力度,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最终目的就是保障财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经济运行,财政监督部门应帮助被监管部门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并实施及时的后期检查,使整改达到预期结果。
参考文献:
[1]孙亦军.对当前加强财政监督职能的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4):10-12
【关键词】财政监督,服务,财政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监督越来越被重视。财政监督体系的越完善,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越健康,因此我们要加强对财政的监督工作,对财政管理的管理方式进行转变,由以前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才能更好的为财政管理所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我们要正确认识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加强政府的财政监督力度,促进对财政的管理,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财政监督服务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门对财政监督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导致对财政监督在整个财政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不准确,未能将财政监督作为加强财政控制、推动财政职能的实现、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只是将财政监督作为一种应付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工具,单纯进行事后检查,基本没有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导致财政监督本身的重要职能无法体现,其结果则表现为财政监督无法广泛深入地延伸到财政工作的各个领域,更谈不上对整个财经领域的监控。同时,职能定位的缺陷还导致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在工作上的混淆和交叉。
现阶段的监督职责的范围和内容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监督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财经领域的某些突出问题,体现为重收轻支、重拨轻管的倾向,监督的范围大部分还只能集中在财政内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以及财政收入质量的监督上,且监督的内容狭窄、方法单一。从方式上看,表现为专项性和突击性检查多,日常检查少;从监督环节上看,表现为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从监督内容上看,表现为对预算收入检查多,对预算支出检查少,对某一事项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少。这种传统的监督方式,导致监督的范围狭窄,监督的力度受到制约,难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二、财政监督服务财政管理的对策
(一)对财政监督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是制约财政监督持续稳定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财政监督要发展壮大,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建议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一部《财政监督法》,一方面,可以提高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为财政监督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的职能定位,将财政监督与其他社会监督特别是审计监督区分开来,从根本上解决监督部门之间职责重叠、检复的问题。
(二)转变工作方式,使财政监督更好的服务于财政管理
财政监督要想更好的服务于财政管理,首先要转变其工作方式,强化三个方面的结合,即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相结合、源头监管与全程监控相结合、预警防治与处理处罚相结合;建立事前审核把关、事中动态监控与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模式;最终实现财政监督的“三个转变”,即从突击式、检查型监督向日常化、预防控制型监督转变;从单环节、偏重具体财政事项的监督向多节点、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转变,从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的事后利用向事前、事中的运用转变,使财政监督真正成为管理型监督。
(三)推动财政监督转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从源头进行管控,梳理财政业务流程,寻找合适的节点,将财政监督嵌入预算编制、执行过程,并加以制度化。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关口前移,实现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将全口径预算纳入财政监督范畴,将所有财政收支都置于财政监督视野,形成全方位、高效率的财政预算监管机制。
(四)加强财政监督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不断创新,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要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各部门外部监督之间沟通下调,明确划分人大、财政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部门之间的权责,避免出现多方面的重复检查,形成各有侧重,又互相配合,还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财政监督体系。各部门之间进行优势互补,实现资源的共享,共同做好财政监督工作。财政监督要不断的进行创新,加强财政监督的内涵,以便更好的适应财政管理的需求。不断地扩大监督的范围,使监督工作和管理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
(五)财政监督部门要建立监督网络系统。
财政监督部门可以利用计算机建立网络监督系统,把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有关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集中汇集在一起,建立一个财政监督管理系统中心,财政监督部门可以利用这个系统内的资料和数据,及时的跟踪资金的去向,对大额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和预测,对发现问题的,及时作出解决问题的决策,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财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本,而且还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建立绩效监督更好的服务于财政管理
对财政资金开展绩效监督工作,把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的反馈给财政管理部门,给财政管理部门及时调整决策提供依据,提升监督部门的监管层次,促使绩效监督工作持续、有效的发展。
总结:综上所述,财政监督必须要服务于财政的管理,协调好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之间的关系,不断地进行创新,改进监督的工作方式,加强财政监督的力度,使财政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实行,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地发展。
[1]张文丽.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关系探讨[J].理论探讨.2008(03)
(一)财政监督专项资金缺乏财政监督涉及的内容众多,如财政收入与支出、预算与核算、国有资产和会计等,但目前财政投入的人力与财力严重不够,因此不可能全方位、多行业的财政监督,往往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不能满足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的要求。资金的缺乏影响了队伍的建设,如充足的人数、有效的业务培训及监督的办公设备购置等,使得监督专员不堪负重,不能对被监督单位实时监控。
(二)财政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财政监督的根本作用是使财政管理更加有效,但由于调研力度不强,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更不能提出有用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导致只能发现及表层解决问题,没有融合监督与管理中,不能为防止类似情况再出现的措施。财政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还体现在宣传力度,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很多从业人员没有意识到其违规操作的法律后果,威慑力大大降低,应该将违法乱纪者广而告之,起到监督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财政监督的措施
财政监督是一种财政改革和管理的手段
(二)规范财政监督方式我国财政监督主要是直接检查为主,突出微观而忽视宏观,偏向收入而轻视支出监督,重专项检查而少常规监督,多事后而少事前监督等,这样就导致财政违法层出不穷。针对这些监督方式的缺点,笔者认为有必要规范财政监督方式,防止游离于法外的事屡禁不止,使财政监督科学有序。因此,财政监督必须进行财政全程监督,要加强对预算内外资金的有效监管,对公共收入及支出均需监督,及时发现资金的违规使用情况,要建立资金征收入库及支出的全过程监督机制。财政监督要立足于具体财政活动的全程,加强常规监督,及时发现及完善不足之处,要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
(六)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财政监督队伍作为法律法规的践行者,首先自身要有过硬的本领,扎实的专业技能和正派的工作作风,才能使监督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组建并完善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就要求知识结构均衡、年龄搭配更为适宜、政治觉悟更为高尚及处事交流更为稳健,方能使财政监督更能服人。要经常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交流及比武练兵,从政治思想、职业技能及道德责任心上下功夫,使其能经得起现实工作的考验。
三、结语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监督;内控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初步建立,资金收付方式日益规范,收付效率明显提高,财政监督明显加强。但也出现了一些预算单位和银行在资金支付中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仅需要加强监管,还迫切需要研究建立国库集中支付有效监督对策,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防范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它是目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制度。所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对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其基本含义是: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设立一个统一的银行账户,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统一在该账户下设立的分类账户中集中管理;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单位分散保存;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支付款项要由财政部门来进行;除特殊用途外,资金都要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
这种制度最大的优点在于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收缴、拨付及使用过程的透明度,使政府能够从总体上掌握财政资金的流向及流量。
二、现阶段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1、财政监督法律法规不健全
一是缺少有针对性的、专门的财政监督法律或法规。尽管我国已经出台的《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违反财政法规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含有对财政监督问题的规定,但是国家迄今尚未出台一部具有完整性、系统性、权威性的国家一级的财政监督的专门法律或法规,因而使得目前的财政监督工作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2、财政监督职责不清
明确财政监督职责,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不断提高财政监督的工作质量,以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客观要求。但是从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工作实际状况来看,则政监督中的工作“缺位”、管理“越位”和职责“错位”现象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严重影响着则政监督功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财政监督工作缺乏全面性与层次性;缺乏对微观监督的再监督;许多财政监督职责与其他经济监督职责重叠引发多头无效检查。
3、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缺乏有效配合
我国对财政资金的筹集与使用除了政府的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监督以外,主要还有政府的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在实践中,这些监督机构缺乏明确的分工和有效的配合。一是对同一项业务的重复检查与监督现;二是对同一事项,有多个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象严重。这些重复监督检查加重了企业负担,也加大了监督的成本。
三、如何建立完备的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监督机制
1、加大则政监督法律制度建设的力度
2、建立资金支付有效制衡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银行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的内控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支付清算风险。在财政部门和银行内部要建立起自控防线,在科学设置岗位和合理配备人员的基础上,确保印、押、证实行三分管,避免账务处理“一手清”。在则政管理体系内部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对忠于职守,工作绩效优良者奖励,对玩忽职守或绩效不佳者惩罚,以建立财政业务管理体系中的利益制衡机制。
3、制定透明的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建立健全财政外部监督管理制度
财政外部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是财政部门通过监控系统履行国库监控职能,通过核查手段,对预算单位和银行实施外部监督管理。一是及时核查监控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立即进行实地核查。二是运用各种有效核查方式委托专员办或中介机构对有关专项或重大问题进行核查。三是及时纠正和处理试点资金支付中的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