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由于专利具有独占性等的特征,可以给专利所有人带来比较客观的经济利润,故此不少公民、单位都会想要提出专利注册的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专利注册请求都会被受理,为了提交被受理的概率,在请求提出之前,可以先整理专利注册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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