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来自党政机关、医院、社区、公益团体等各界十多万名志愿者挺进防疫一线,戴上红袖箍、套上红马甲,甚至穿上防护服,战斗在疫情阻击战的最前线。“志愿红”、“大白”成为抗疫战线上最美的风景。
什么是志愿服务?志愿者有哪些权利义务?志愿组织如何保护和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德恒律师针对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权益保护等问题,编辑整理了10个志愿者应知的志愿服务法律常识,供大家学习了解。
一、什么是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志愿服务的领域主要是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以及社区服务、应急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例如在此次疫情中,可能涉及的志愿服务就包括宣传防疫政策,普及防疫知识;线上交流,心理辅导;物资支持,关爱帮扶;维持秩序,协助隔离;协助开展核酸检测,物资分发配送等等。
二、志愿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三)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六)要求志愿服务组织等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无偿提供志愿服务,不向志愿服务对象索取或者变相索取报酬;
(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人格,不泄露在参加志愿服务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维护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不以志愿者身份组织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以及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志愿者必须加入志愿者组织吗?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因此,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并非是强制性的。
四、志愿者提供服务能否获取报酬?能否获得补贴?
《志愿服务条例》明确规定,志愿者是自愿和无偿的,也就是志愿者并不会因为他提供了服务而取得相应的劳动对价,志愿者也不应当要求机构给予报酬。但是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会产生如交通、餐饮等合理成本,志愿服务组织可根据情况承担,可以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志愿者。
从长远角度看,对志愿者发放合理的补贴,既符合志愿服务的精神,也有助于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开展。如《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二条就规定,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
五、志愿者能否要求志愿组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可以。
《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疫情期间,多地志愿组织发起方在志愿者本身享有的“意外险”基础上新增了“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身故险”。许多保险公司或直接为疫情志愿者捐赠保险、或设立专项基金,不仅为志愿者建立了保障机制和措施,免除参与服务的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又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
六、国家对志愿者有何奖励优待政策?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国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七、志愿者在服务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是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因此,志愿者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认定工伤,但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如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也可以要求受益人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志愿者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感染新冠病毒或受伤的,属于此种情形,志愿者可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已退休人员和尚未就业的人员不在此列。
此外,志愿者在参与服务过程中,因志愿组织过错受到损害的,志愿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损害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志愿组织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八、志愿者在服务中造成服务对象受伤,是否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慈善服务过程中,因慈善组织或者志愿者过错造成受益人、第三人损害的,慈善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损害是由志愿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追偿。
因此,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因招募志愿者的组织或者志愿者过错造成受益人、第三人损害的,招募志愿者的组织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损害是由志愿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招募志愿者的组织可以向其追偿。
九、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有权要求志愿组织提供哪些必要保障?
当然,作为志愿者,在服务中也应坚持专业服务、服从安排、量力而行等理念,为抗疫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
十、志愿者服务中权利受到侵害,如何维护正当权利?
志愿者提供服务是一种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组织、主管机关应当主动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利,营造全面参与志愿活动的氛围。
如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如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
如志愿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志愿者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协助志愿者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恐吓、侮辱、歧视、殴打、诬告、陷害、报复志愿者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发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抗击新冠疫情的战争中,志愿者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原标题:战疫·有我丨防疫志愿者应知的10个志愿服务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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