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棕和小福”投稿了19篇协调机制范文,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协调机制范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林业局管理协调机制工作汇报
一、减化审批手续与环节
2、完善林业项目推介、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建设督办、项目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效能。如……
二、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优势产业
1、大力发展油茶特色产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市油茶局。
2、大力发展毛竹产业。
3、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
4、加快绿化苗木经营利用步伐。
三、提升木竹精深加工水平
加强木竹加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不断提高木竹加工产品附加。如:飞宇竹业访集团,主要生产出品高档“春红”牌竹空俱。现已拿到出口计单320万美元,产品供应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四、大力发展非木质产业
1、充分发挥各地资源和地域优质,因地制宜,科学编制野生动植物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方向发展。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帮助企业扩大生产等方式,大力推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综合利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一村一品”产业示范点、专业合作社、野生动物狩猎场、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等产业发展,加快中成药加工产业发展,重点在、樟树等地发展中成药加工产业,按每年30%的'目标递增产业产值,努力推进珍稀野生植物繁育、中药材培育加工、森林食品加工、雕刻加工4大野生植物产业发展,力争全市野生植物繁育和经营加工产业5年内有明显变化。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物种、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为产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2、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
五、努力构建投资创业服务体系
1、建设林业产业科技园,搭建创新企业集聚平台。充分利用城市影响大、优惠政策多、资金雄厚、人才聚集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市林科所建设林业产业科技馆,搭建创新企业集聚平台。
2、着力培育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各类社会资金和先进技术,大力推进油茶、毛竹、人造板等中小企业的兼并、重组,通过整合林业项目、贷款贴息、品牌扶持、技术研究、基地建设、人员培训等措施,扶持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技推广部门和科技人员,采取技术咨询、入股、转让等形式参与林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附:《市油茶产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市竹产业加工览表》。
3、组建林业产业基金,搭建林业企业上市平台。通过林业产业基金的扶持,化解林业企业融资难题,主要表现在毛竹、油茶、工业原料林等产业中挑选资产优良、业绩优秀、产品优质的企业集中投入。通过林业产业基金的扶持,推动林业产业升级及产业集群建设。据统计,目前有亿元以上企业4个,8000万元企业2个,4000万元企业1个。实现由林业大市向林业强市的转变。
4、推进林业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行业形象。配合启动《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实现林业产业主管部门对林产品生产的全程有效监管,促进全市场林业走上产业化、组织化、标准化生产的道路。
加强协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
一、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主要特点
与国际上的管理体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有以下主要特点。
(二)现行管理工作体系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部门分割,缺乏协调机制和统一战略部署
目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主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政策和管理之间不衔接,不能形成合力。结果是,有些事情多个部门争着管,有些事情又没人管,最终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统起来。如,在国际谈判中,每个部门都参加,意见难以统一表达,不能集中对外;企业遇到的一些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得不到及时沟通和解决,造成损失;外商或外国政府要了解知识产权的问题,要跑许多部门,各部门的口径不同,外商往往利用我们部门之间不通气的特点,钻空子;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也是各自为战。
1995年,我国曾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由一位国务委员牵头。机构改革以后,这一职能转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由于没有高层次领导人牵头,没有坚持下来。
2.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间缺少沟通渠道和预警机制
3.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机构有待改进
现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分散管理不适应发展趋势。根据国际经验,大部分国家都是按照工业产权分类,实行专利和商标统一管理。在实际中,专利与品牌和商标纠纷也常常联在一起,需要联合执法。特别是目前各地专利和商标执法队伍的人力和物力都相对不足,工业产权分开管理,分散了人力物力。
三是地区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发达地区的政府比较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作为改善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有些地方成立了多部门参加的联席办公会议,有的地方政府还提供行政执法经费。总体来看,经济发达、有一定实力的地区政府比较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局系统的机构设置比较健全。尤其是市场发育相对成熟和高技术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投入多一些。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基础较差,市场机制不健全,地方财政不足,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相对薄弱。
4.保护经费和人员不足
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司法体系,都存在知识产权办案经费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行政执法经费不足,缺乏必要的手段。仅就知识产权局系统负责的专利保护来说,管理经费收支两条线,专利申请和维持费上交中央财政,而专利纠纷处理和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则由地方知识产权局(处)负责。因此,行政执法经费由地方财政支出。目前,大部分地方都把知识产权局(处)视为普通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只拨行政费或事业费,没有行政执法专项费用。所以,大多数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足够的经费进行案件调查和调解,有些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连一辆执法车都没有。有些地区从地方财政中划拨一部分资金,或者从三项科技经费中切一块作为知识产权局的行政执法活动经费,但这些都是临时性措施,没有制度化和专项化。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编制有限,行政执法人力不足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5.知识产权执法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差别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水平不平衡,各地的行政执法能力和尺度差距较大。目前,地方政府不仅对行政执法有较大影响力,地区法院体系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地方政府影响,因此,知识产权
执法中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色彩。美国商会的2002年白皮书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评价中提出,“地方保护主义还在庇护知识产权的侵权者”。通常,市场经济发育越不成熟的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越严重。
6.缺乏高素质人才
从管理机构、司法部门到企业,都缺乏既懂理论又懂得实践的知识产权人才。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人才培养和供应不足。我国大学中设置知识产权专业的不多。另一方面是外部竞争造成人员流失。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员的收入远远低于专利事务所和外企人员的收入。结果,本来就供应不足的专利人才又纷纷流向中介机构和外企,加剧了管理机构合格人才短缺的现象。
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国际经验
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与各国的经济技术发展阶段有关。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
(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三种模式
与此相对应地,执法机构在独立执法的基础上互相配合。除了司法部门外,还有一些专业部门负责执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秩序的法律。例如,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实施各种反垄断和保护消费者的联邦法律,参与知识产权冲突调查;并经常与专利商标局和司法部一起召开听证会,对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讨论。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专门负责外来产品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犯案件,依据关税法第337条“关于不公平竞争的规定”,调查和处理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协调机制
1.日本政府与民间的协调机制
日本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密切合作的协调机构,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协调机制。
(1)政府机构。2002年,日本政府设立了直属首相的咨询机构――“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其目标是研究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及措施,鼓励开发具有独创性的科学技术,提升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19,日本特许厅内设立了执法事务局(又称110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实施反假冒和侵权措施,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和援助。为了打击海外企业侵犯日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日本特许厅决定在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海外发生的侵犯日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咨询与维权事宜。
(2)政府与企业的合作组织。为了贯彻知识产权战略会议精神,2002年,日本成立了由大企业组成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论坛,该论坛是一个支援保护日本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组织。日本家电、汽车、冶金、机械、化妆品、文具等行业的82家公司及55个团体参加了这个论坛。部分政府机构,如通产省、警察厅、外务省、财务省、专利厅、文化厅也派人参加论坛成立仪式。
(3)企业自发组织。日本各行业都有知识产权协会组织。其中,日本知识产权协会(简称JIPA)是世界上最大的非营利性、非政府的知识产权用户组织。
2.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协调机制
除了政府和法院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职能机构外,美国政府还有一些机构配合落实知识产权政策,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简称“USTR”)负责发展和协调美国国际贸易、商品和直接投资政策,并领导和从事与其他国家的谈判。同时,负责处理海外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侵权事宜。USTR与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及产业界建立了沟通和协调机制。
(2)建立与产业界的沟通协调机制。USTR与产业界建立了直接沟通渠道,形成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机制。一方面,通过“美国贸易内部信息”(InsideofUSTrade)的刊物,定期向企业界通报其对外谈判的信息与动向。另一方面,企业可以直接向USTR反映情况,并要求政府采取报复或限制行动。
(3)建立企业界的顾问体系,使企业代表能够直接在谈判中发表意见。USTR下设了一些专家顾问委员会,如贸易政策和谈判顾问委员会,国际政策顾问委员会等等。这些顾问委员会不仅在贸易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沟通和协调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了作用。
(五)创造、保护与利用知识产权政策的组织协调
注册。技术管理局则集民用技术政策、技术转移与扩散、技术标准开发的管理于一身。技术管理局下设技术与标准研究所、技术政策局和技术信息局。其中,技术标准研究所的主要职能是与产业界一起开发和应用技术、测量和标准;技术政策局负责制定技术创新政策和推动私营部门、大学和政府的技术创新活动,包括颁布国家技术奖,促进技术开发、技术扩散、商业创新和产学研合作等;技术信息局的主要职能是收集科技信息,并向公众扩散。由此可见,美国商业部负责部署和协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利用政策。
(六)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一)建立权威、高效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
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涉及方方面面的政策,不可能由一个部门统管,需要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为了解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不协调的问题,必须建立一个权威、高效、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建议借鉴日本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制度的经验,成立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应以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有关的各部委作为成员单位,建立由有关专家、企业界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代表组成的各种顾问和专家组。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应是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沟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组织研究跨部门重大问题的对策;监督检查战略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该委员会可以下设一个精干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顾问组的作用。
(二)建立与企业直接沟通渠道和预警机制
为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效率,对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做出及时反应,迫切需要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建立直接沟通渠道。建议有关部门以多种方式开辟政府部门与企业界的直通渠道。一是通过公开网站和内部信息刊物等渠道,定期向企业界通报各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动态,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变化情况。二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联络点。在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大企业中建立联络点,定期交流信息,发挥上传下达作用。三是借鉴日本专利局的经验,开设知识产权直通热线,使企业界能够及时反映遇到的问题。四是借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经验,各管理部门应建立由产业界和理论界参加的各种专家顾问委员会体系,充分发挥顾问委员会的研究和咨询作用。
(三)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的效率
(四)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协调处理机制
(五)建立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投入
为了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中央财政应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一是用于补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网络和服务。在专利申请和维护费不足以支撑知识产权信息系统的情况下,政府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和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针对国内企业的现状和特点,分层次建立专利信息检索和服务体系。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不仅提供专利基础信息,还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应借鉴日本特许厅的经验,在全国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指导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点,与行业协会联合,建立分行业的专利信息网络,便于企业检索。
三是资助重大技术申请国际专利。由于国际专利的申请和维护费比较高,为了鼓励国内专利占领国际市场,应对重大技术申请国际专利给予一定支持。国家科技项目计划资助形成的重大技术,可以在项目资金中列支;非政府资助项目的重大技术,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资助。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较弱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在解决知识产权争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要发挥行业协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自律组织作用。目前,有些地区的行业协会已经组织企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并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发挥行业协
会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争端中的作用。当国内企业与外国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和争端时,政府往往不能直接出面,企业自己又没有能力解决,可以委托协会解决争端。近些年来,我国企业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常常是行业性的集体事件,行业协会出面更有利。如,行业协会在DVD、彩电、温州的打火机事件的解决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的桥梁作用。由于企业的量大面广,政府不可能面对每一个企业。因此,需要借助于行业协会集中表达企业的意见,转达政府的政策信息等等。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顾问委员会中大部分是来自行业协会的代表,在贸易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建立与主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取得主管部门的指导,增加专家参与程度,提高协会的水平。
欧盟社会保障法律冲突的协调机制
李凌云
一、欧盟各国社会保障法律冲突的产生
欧盟由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发展而来。欧洲经济共同体最初就是1951年的巴黎条约创建的欧洲煤钢共同体、1957年罗马条约创建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92年欧洲12国又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3年欧盟正式成立。
自19世纪末起,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在欧盟各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有效缓解由经济周期、人口趋势、社会变迁及工业化过程中带来的种种冲击。战后,发展规模庞大的社会保障体制也成为欧洲社会的突出特征。但是由于各国历史文化、社会传统、风俗习惯的不同造成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指导思想、保障水平和管理模式上的差异,客观上形成了各国间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冲突。其实,产生这种法律冲突的根本原因是欧洲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具有属地性(本土性),即只适用于在本国领土上居住的或工作的人(包括外派人员),一旦离开该国领土,就失去对它的享有。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的这种属地性原则排斥了在保障待遇享有方面把在另一国工作的期限考虑在内的做法。社会保障制度的这种传统规则阻碍了劳动者在欧洲各国间的流动。
二、欧盟各国社会保障法律冲突的协调
欧盟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法律规定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原则性规定,即在欧盟的各项基本条约中所阐述的关于保证劳动者在自由流动中的社会保障权利的规定,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在欧盟各国中就这一问题达成原则性的共识,为具体立法提供法律基础;第二类是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是为解决跨国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而专门制定的条例、指令、决定等。这些具体规定实质上是一种冲突规范,即告诉人们应该选择哪一国的法律作为社会保障的准据法。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之外,欧盟法院通过具体案件的审判对法律作出扩展性解释,厘清甚至修订现有法律,为完善欧盟的社会保障制度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原则性规定
关于商品、服务、资金和人员的自由流通以及地位问题,基础条约都有大量规定,如《煤钢共同体条约》第三编第八、九、十章,《经济共同体条约》第二部分第一、三编都是对上述问题的专门规定。《经济共同体条约》第118条指出,“在不影响本条约的其他规定的前提下以及按照本条约所规定的总目标,委员会的使命在于促进个成员国在社会领域的密切合作,特别是在以下方面的合作:就业;职业培训和深造;社会保险;同工伤和职业病做斗争;劳动卫生;工会的权利以及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集体谈判。”
(二)具体规定
基础条约仅为劳动者自由流动中的社会保障提供了制度框架和法律基础,但是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理事会先后通过了若干协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如1968年颁布的第68/360号《关于消除成员国劳动者机及其家庭流动和居留的各种限制的指令》;1971年第1408/71号《关于适用于薪金雇员和自由执业者及其家属在共同体内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例》;1972年第54/72号《关于上述条例的适用方法的条例》;1983年第/83号条例对上述条例的修订。上述法规中最基础的、最重要的是1408/71号条例。
首先,1408/71号条例对于雇员或自由执业者的范围实际上非常广泛,包括那些具有某一成员国国籍并不在欧盟成员国内居住的,但投保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国的养老保险计划的雇员或自由执业者,可以依据条例的规定要求累计其养老金。
其次,需要说明的是1408/71号条例中的社会保障所指的具体范围。由于历史、经济及社会的原因,福利国家制度既包括不同社会保障制度所获得的福利,也包括为消除贫穷的额外福利(社会救济部分)。前者来自于保险制度,后者则是自由裁量的一种社会援助形式。只有前者才是共同体法规协调的对象。共同体法律的协调规则适用于国际劳动组织第102号公约所规定的8项社会保险待遇:疾病和生育;残疾;老年;遗属;工伤和职业病;死亡;失业和家庭补贴。共同体的法律适用规则仅指社会保障中的法律规定的基础待遇部分,不涉及补充保障部分,即成员国的法律强制要求实施的上述8项社会保障待遇都在共同体的协调范围之内,而各国国内通过协议而建立的补充性保障制度则不在协调范围内。当然,成员国可以宣布在何种条件下哪些协议性的保障制度进入共同体的协调范围。
第三,1408/71号条例确定了社会保障制度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从而实现对各国社会保障法律冲突的协调。如何确定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即准据法的选择方法,是国际私法学者重点探讨的问题之一。理论上,立法者至少有以下几种常用的方法来确定准据法。
第一种方法是依照意思自治原则,让雇主和雇员来选择他们适用的法律。在这种方法下,雇主和雇员可以自由指定雇主或雇员一国的法律制度,也可能会选择第三国的法律。这种选择法律制度的方法似乎对于社会保障的协调作用并不明显。这是因为一方面雇主和雇员可能根本不能就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达成一致;另一方面是雇主或雇员都不需要承担选择社会保障制度的成本,而是由被动的第三方――被选定的国家来承担。自由的选择会导致雇主都倾向于选择成本低的社会保障制度,而雇员都倾向于选择受益高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对有关社会保险问题只适用单一的成员国法,最终欧盟制定了以工作地为依据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是具有排他性,而且是具有约束力的。应该说这在目前是协调社会保障法律冲突最理想的方法。
在有些社会保险种类上,并不适用合并原则,比如养老金、遗属津贴和残疾金。例如,某人1970年至1980年在德国工作,在此期间居住在荷兰。在这十年当中他没有缴纳荷兰的养老保险费,也没有在荷兰要求养老保险金。而他在此期间在德国请求养老保险。当他又重新在荷兰工作时,他又重新投保荷兰的养老保险。当他在年退休时,他从荷兰和德国都领到了养老保险金。虽然他在工作期间只受一国法律的调整,这并不影响他在以前投保的基础上从两个国家获得受益。
1408/71号条例对欧盟各国社会保障的法律冲突提供了具体的解决途径,其后欧盟委员会又通过条例、指令的方式对其进行修改,欧洲法院也通过判例进一步诠释和完善法律。()于是,在共同体国家内,存在着两套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私法制度,一是成员国各自的国际私法,一是统一国际私法。这两套国际私法的关系是互为补充的,统一国际私法也被一些成员国作为国内法予以适用,有些国家甚至完全以统一国际私法替代了其相应的国际私法规则。
三、共同体社会保障制度协调的具体方法
1、通过使劳动者在不同成员国的工作年限得到全部计算。这种方法适用疾病和生育、残疾、老年和死亡,以及失业待遇,不适用工伤和职业病待遇。至于保险期限、工作年限和居住期限等概念则适用成员国的规定。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
月19日
在山东济南市中院刑五庭一审开庭,当日庭审结束
年12月29日
一审宣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怀忠死刑启示录:贪官巨恶等于百姓灾难
王怀忠,1946年8月1日生于安徽省亳州市;1993年3月,任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1995年10月,任阜阳地委书记;2月,任阜阳市委书记;10月,任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九届人大代表。
成为大款的“奴隶”
在检察机关指控王怀忠的7笔受贿事实中,行贿人都是个体私营老板。权力和地位,在王怀忠手里成了为这些老板服务的.工具。据公诉人介绍,为了满足部分老板的私欲,王怀忠在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批准为他们的公司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它应上缴的费用,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最终造成国家损失4162万元。
1998年10月至19上半年,仅仅半年多,王怀忠先后4次收受阜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某等人110万元。当时,正是阜阳市的多事之秋,市里正在全面开展“三讲”活动,大搞廉政建设;市长肖作新正在接受查处,王怀忠是调查小组的主要成员之一;另外,有关部门也正在进行王怀忠能否升任副省长的考察。
“在这个时候收受110万元,我不是找死吗?”王怀忠受审时这样辩解说。
可实际上,在利益面前,王怀忠早已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1998年10月,马某为感谢王怀忠在一个房地产项目拆迁征地问题上帮忙,送上30万元。王怀忠说:“好好干,以后有什么事情再找我。”年1月,马某的公司与其它公司发生冲突,王怀忠帮忙协调平息了,又送上40万元。一个月后,为了征一块
地,马某在市府大院找到王怀忠,当时王怀忠正要出去,在车里当即签字表示支持,随后马某又送上20万元。1999年下半年,马某请他协调为一座加油站办理土地手续,再奉上20万元。
阜阳市某酒店董事长刘某在酒店二期工程扩建中遇到拆迁问题,找到王怀忠帮忙。王怀忠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并先后两次要求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阜阳办事处为酒店解决建设资金320万元。刘某案发后对办案人员说,王怀忠多次对他讲,没有他的帮忙,酒店不可能这么红火。1999年8月的一天,王怀忠遇见刘某,说:“你韩大姐病了,住在酒店里,你也不去看看?”刘心领神会,送去20万元。
事发后200万元求助骗子
10月,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开始对王怀忠进行调查。犯罪事实暴露后,王怀忠试图通过行贿手段,对抗有关部门的调查。
王怀忠经人介绍认识了化名陈思宇的骗子。陈自称认识中纪委领导,可以为王怀忠反映问题。正在四处活动的王怀忠喜出望外,自认为抓住了救命稻草,看到了阻碍调查的希望。他先送上土特产,又送上1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和1幅画。
其实,王怀忠许以重资的陈思宇只是一个骗子。得知被骗后,王怀忠懊恼不已。
多行不义必自毙,谁也救不了以身试法者。曾经大权在握的王怀忠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一手酿成的苦果只能自己吞下。
遗害案发后,阜阳市有的干部对办案人员说:“王怀忠的问题不仅是他本人经济犯罪的问题,更严重的是他给阜阳带来的灾难是全方位的。在王怀忠主持工作的几年中,阜阳错失了多年以来少有的发展良机,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阜阳市地处黄淮海平原南端,民风淳朴。由于王怀忠的犯罪行为,使本来就不发达的阜阳地区雪上加霜。在法庭审理阶段,公诉人历数了王怀忠案对当地的几大危害。
危害一:严重败坏党风、涣散民心
想用谁就用谁
王怀忠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经常把主管人事工作的书记和组织部长找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
1998年12月,王怀忠一次提出75名干部的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不同意见或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阜阳市原来的两个干部因和王怀忠个人关系密切,王力排众议,安排他们任副市长,后来两人均因受贿被立案查处。
上行下效,阜阳市的干部管理一度极为混乱。在王怀忠案件查处期间,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94件,涉及47人,涉案近亿元。
危害二:搞虚经济
“数字报大点,又不交税”
王怀忠在阜阳任职期间,违背经济规律,虚报浮夸,以捞取政治资本。王怀忠经常说:“数字报大点,没关系,又不交税。”
1995年,阜阳地区在制定“九五”规划时,王怀忠对有关部门制定的增长率十分不满,一再要求重新修订拔高。在其亲自主持下,制定了“九五”期间阜阳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2%的计划,而阜阳市政府20的报告显示:实际情况仅为年均增长4%左右。
据一份资料统计,1995年-1999年,阜阳市财政债务总计11.1亿元,到2002年尚有债务余额7.8亿元,截至1999年底,各县累计财政欠发工资达4亿元。1999年后,阜阳进入偿债高峰,仅1999年,省财政就从阜阳的预算中扣款1.7亿元。债务负担和预算扣款使阜阳市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危害三:扰乱正常的土地开发管理制度
出让土地随心所欲
王怀忠在阜阳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超越权限,直接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造成阜阳市许多开发商申请使用土地不去找土
地主管部门,而是直接找王怀忠。
王怀忠根据开发商的要求对城区土地出让,包括确定出让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价格等,全面进行不法干预,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调查资料,1993年-1999年,阜阳城区共出让国有土地179宗,其中王怀忠利用职务便利,批条子、开协调会,直接插手干预79宗土地出让事务。阜阳市一些权力执掌者纷纷仿效,造成阜阳市城区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损失累计高达4亿多元。
危害四: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群众为“除害”庆贺
王怀忠的所作所为,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王怀忠被“双规”的消息传出后,阜阳市百姓自发上街,燃放鞭炮以求庆贺。阜阳人都知道王怀忠是孤儿,是贫苦的乡亲们把他拉扯大,是共产党把他培养成人。王怀忠之所以落到今天的下场,主要是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忘记了党的宗旨。
事实证明,腐败不除,经济难上,改革难行,稳定难求。
我国建立区域空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10月26日说,我国空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要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充分运用经济政策,建立区域空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协调
①(形)配合得适当。
②(动)适当配合。
构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金融稳定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而金融危机则会给整个经济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和后果.如何切实履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构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应是当务之急.
经济合作区知识产权法律协调机制分析论文
摘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飞速发展,而在东盟十国中,尤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文莱、印尼、菲律宾这七国发展最为迅速,与中国的贸易关系也更为密切,于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这一概念应运而生。随着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经济贸易合作增多,各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也日益增多,因此对泛北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进行协调和统一的需求就越迫切。本文通过分析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知识产权法律协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旨在探讨构建法律协调机制的方向和途径,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经济发展,开创一个新的区域合作格局。
关键词:泛北部湾;知识产权;法律协调
20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该自贸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贸易总额达到世界贸易总额的百分之十三,成为一个涵盖十一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而在自贸区建成之前,广西在就提出了“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地理概念和经济概念。将东盟中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的,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国家纳入这一区域中,并定期召开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希望通过积极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构建一个中国—东盟区域合作新格局。
一、泛北部湾经济区概述
二、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区知识产权法律协调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三、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知识产权法律协调的途径
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知识产权法律协调机制,主要途径是:从各国知识产权现状和保护水平出发,顺应全球知识产权统一化的潮流,以国际条约作为合作基础,同时考虑区域内各国知识产权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建立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一体化进程。
(一)以国际条约作为合作基础
(二)适应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知识产权的区域情况和特色
(三)构建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参考文献]
[1]吴薇主编.国际商法[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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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东盟知识产权中心[EB/OL].[8]2014年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EB/OL].
[关键词]铁路运输;运输收入;风险管理
1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开展,近年来,铁路运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不只是在人员流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在物流运输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也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提升,促进科技迅速发展,而且走出国门为国争光。铁路运输的发展同时也会有运输收入,运输的收入不但会更好地促使运输机制发展,也会促进铁路经济发展,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随着运输快速地发展和不断地扩大,涉及的行业企业和方方面面的不断增多,对运输收入管理也就要求更高,管理制度要求更加明确,发展方向更加明了,如何健全管理机制,设立合理规范管理体制是运输收入风险管理迫切要解决完善的问题之一。本文就铁路运输收入管理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管理意见和措施。
2铁路运输收入发展现状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是铁路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运输票据、运输款流动和运输收入实现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承担着各个环节之间的多重职责。由于运输收入管理渗透在运输生产的各个环节,同时贯穿运输收入的全过程,因此,确保运输市场持续推进和运输进程更加流畅是铁路运输收入管理的重要职责。在新形势下,我国铁路运输收入管理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不但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同时不断地加强后续管理完善进程。但是还面临许多待解决的问题和潜在的问题,尤其在风险管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发展以处理各种问题,同时避免即将发生的问题。如何通过风险识别、评估、衡量和控制等来处理遇到的管理风险是我国铁路运输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3.1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不足
铁路运输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不但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也在铁路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运输要求不断提高,铁路运输不断得到了政府大力支持,也赢得了关键性市场份额,为整个铁路发展打好了有力的竞争基础。但是,随着新时代的不断发展,铁路运输作为整个时代发展的重要环节,其在现阶段和未来将遇到各种风险,而我国铁路运输收入部门领导对整个发展认识不足,思想观念落后,管理理念老套,而且不愿意剔除旧观念。导致整个体系对铁路运输收入风险意识不足,同时导致抗风险能力得不到提升发展。这都对铁路运输收入发展带来巨大的隐患。
3.2收入风险管理体制建设不完善
铁路运输收入风险主要提现在这几个方面:收入部门和收入人员设置风险、预算管理风险、进款管理风险、运输费用核收结算风险、客货票据管理风险、信息档案管理风险和事故处理风险等。而运输部门和基层站都是按照总部设置的规范制度运行,不能及时制定符合现状的科学、系统的'运输收入风险管理制度,这样导致与实际结合不紧密,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合理性、现实性。另外,随着运输规模不断扩大,加入的企业不断增多,涉及的运输面更加广泛,运输复杂性不断提高,要求更加具体严格管理体系制度确保体系合理运行。而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会导致这种复杂性扩散,更加混乱,不能及时有效地预防一些风险的发生。
3.3风险识别、预防和处理机制不健全
不同部门应对风险体制不同,对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预警和处理不同,都存在大大小小的不足,甚至没有风险识别能力,更没有临时处理风险能力,监管机制不严谨等。很多人对上面指示不能充分理解实行,只是完成字面理解,不能有效地传导和实施领导指示的风险处理、风险识别等观念,导致能力和意识下滑,不能及时有效地完善机制。近年来,随着我国开通了更多的运营线路,铁路运输收入大幅增大,从而资金管理方面就面临更大的压力,部分企业有对资金管理做研究,但是因为信息技术落后和管理模式不规范,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导致资金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处理。
3.4风险管理人才素质不够高
新政策的实施导致很多风险管理制度的改变,而我们大多数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专业管理水平有限,而且不愿改变,不接受新知识、不能掌握新技能等来改变自己,使自己适应体制的改变,这将使管理环节出现潜在的风险。另外,我国铁路管理部门对人员的任用、选拔和安排等受到旧制度的约束,无法及时利用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也无法及时对空缺位进行合理安排后续人员,这都是对人员不合理的使用,导致潜在的管理问题。最后,管理人员得不到及时培训,不能跟上新形势发展步伐。
4.1加强风险意识宣传和业务知识培训
良好的风险意识是面临和处理风险的关键要素,而尽量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或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把没必要的风险扼杀在初期,我们必须制订合理的教育培训计划,让每个环节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风险意识,树立科学风险管理理念,自觉掌握基本风险应对措施和风险管理方法。同时,正面典型的案例和宣传力度必须加强,使正能量的潜力更好地发挥。
4.2设立风险管理机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责任
4.3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有效分析风险利弊,加强风险预警,建立防范和处理机制
随着运输复杂性提高,潜在风险随时会出现,为了更好地面对风险,我们必须及时准确地对风险进行识别,这样有利于后期的风险处理和防范。主要从组织和业务两个层面展开,组织方面,主要测试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岗位是否科学,职责是否明确,信息是否及时有效等;业务方面,对收入预算,收支管理,制度完善,资金流动是否有效等方面做出合理规定。同时,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管理制度,去学习如何提升风险识别能力,有效分析风险利弊,从而加强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理等。所以,为了更好地发展运输收入管理水平,我们要不断地在风险萌芽期做出相应的处理以备不时之需。
4.4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设完善的管理队伍
管理人员作为体系最关键因素,不但决定各种制度规则,也会在制度实行和体系运行中起决定性作用。铁路运输收入风险关键因素在于各个环节的管理人员,而铁路在招聘任用人才时也要做好相应合理安排,使人尽其才,这样会更好地使运输收入风险降到最低。另外,工作人员也要提升自身素质,不但要从专业方面做出相应的提升也要尊重岗位,培养爱岗敬业、团队合作、诚实守信,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
5结论
为了更好地促进铁路经济发展,应完善铁路运输收入风险管理,让企业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合理安排人员管理,从根本上预防风险发生,为铁路运输收入提供更好规划、更有效的管理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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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情况调研报告
二、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的矛盾。
1、社会保险覆盖低与劳动力流动率高的矛盾。
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有用人的自主权,劳动者可以自由择业,由于国企和私企、外企社会保险待遇不同使得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率增加。依照社会保险原理,任何劳动者,尤其是工薪劳动者都应受到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否则就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但劳动力流动率高社会保险实际覆盖面狭窄,意味着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得不到企业社会保险的保障,这就造成了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的产生。
2、企业社会保险转移难与劳动者流动率高的矛盾。
3、单一企业社会保险制度与劳动关系多元化的矛盾。
我国全面推行市场化导致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资料和劳动资源的重新配置,企业破产、兼并、合并、联合、转让成为了常态。
另外劳动力市场个体化、弹性化的趋势,劳动关系表现出灵活、弹性、多样的特点,出现了兼职、非全日制、阶段性就业、劳务派遣、弹性就业等就业形式,促使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而单一企业社会保险对双重劳动关系或多重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如何处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4、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缺陷与劳动关系单极化的矛盾。
在产业结构转换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劳动力供给方的弱势地位,雇主与员工双方实力不均衡的现象日趋严重,供大于求的现状决定了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劳动关系呈现单极化的态势,企业享有完全决策和高度自主权,处于强者地位,员工则处于从属、被支配的弱势地位。
中小企业为了降低企业成本,雇主和员工之间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没有足额缴纳保险费。
三、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实现社会保险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的协调。
2、实现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律的协调。
由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义务规定不够,使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内容不规范,严重影响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随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基本法律的颁布实施,为处理劳动关系的多元化、多层化提供法律依据,使和谐劳动关系正逐步步入法治的轨道,为企业社会保险制度顺利运行创造了条件。2010年《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并规范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中的各种行为。为此,两方面的法律相互配套、相互补助,为企业劳动者架构起法律保护网,使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切实受到法律的保护。
3、企业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险水平的协调。
4、企业社会保险关系转接与劳动者流动的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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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连巍。社会保险工作在改善劳动关系中的作用[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2)。
推动循环经济持续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研究
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重视各方主体的利益要求,利益协调机制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它包括利益驱动和利益保障等几个方面.建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利益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方面的作用,消除现有的价格、成本、市场、制度等方面的障碍,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
促进企业社会保险制度与和谐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对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社会保险与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在联系。
1、社会保险是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器。
企业通过给员工建立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维系正常的生产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保证企业员工最基本的安全需要,从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现。社会保险能够给予劳动者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是使劳动力得以恢复,进而维系着广大劳动者生产生活乃至社会秩序的正常、稳定、健康地发展。企业社会保险这种预选防范和及时化解风险的“稳定器”作用,维护着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发展。
完善的企业社会保险制度,不仅能保证劳动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得到物质帮助,而且能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使其毫不顾忌地投入工作中。企业中实施失业保险制度能够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再就业;医疗保险制度能够维护劳动者的健康,防范疾病的影响,减少因疾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企业为员工提供完善的保险,可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归属感、使命感,愿意为企业的发展投入全部的激情,从而减少劳资双方的矛盾、调节和谐劳动关系。
3、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基础。
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职工岗位和身份的变化造成这些人员社会保险接续难;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不明确或存在多重劳动关系,使得这部分人群的社会保险难以全面实施;在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尤其中小企业中,雇主拖欠职工工资,不按时足额缴纳劳动者各种保险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不和谐的劳动关系必然会影响到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发展。
xxxx物业服务公司:
5月19日任南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了例行会议,现在将与有关的事宜通报给贵公司如下:
(1)、楼道打扫的`间隔太久,楼道内卫生差并形成了很多卫生死角。希望物业公司定期对楼道卫生进行检查,督促保洁员保持楼道卫生。
(2)现在已经进入夏季,蚊蝇滋生快,还有树上的小虫子也很多。希望物业能定期对楼道内、垃圾箱及树木进行打药,减少蚊蝇滋生,避免疾病传染。
二、根据小区业主的要求,业委会决定在小区内开办小区业主活动室。希望物业公司在本月底前将八号楼与十号楼之间空置房屋清理出来,并将钥匙交到业委会。
以上事宜希望贵公司给以明确意见和书面答复为盼。
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
各部门、各人员:
为了规范各部门工作,加强工作的时限性及可追溯性。请各部门在不相隶属的部门、人员间的重要事项、复杂事项、有时限性的事项沟通、协调工作当中使用《内部沟通协调函》。
《内部沟通协调函》的目的:
2、明确事项的类别:通知事件、需要回复、需要办理。
3、明确事项发起的日期及结束办理的时限。
4、为以后的查询留下记录,便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5、可以作为简单事项的审批表格。()(在重要事项当中,需要分管总监或总经理的批示。)
6、要求必须要有回复,加强收发文部门的责任性。
《内部沟通协调函》填写样本后附。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一:关于驻地安全问题。会议认为,由于各施工单位驻地比较分散,有的在不同区的行政区域。要求对项目部驻地挂重点保护单位牌子,指定安全负责人,驻地安全问题必须得到保障,为顺利施工解决后顾之忧。
二:施工单位驻地用电问题。会议决定,争取把项目部驻地用电一律按生活用电标准额收取。
三:取土问题。会议决定,施工单位取土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就近原则。施工单位就近取土,不仅可以节省运输成本,也有利于搞好当地百姓关系。一个土方问题解决的同时也解决了部分协调的问题;二是质量第一原则。取土场必须能满足施工的需求,不仅仅是数量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土质要符合要求;三是参工参运问题。东常公司和各级指挥部强调严禁参工参运,施工单位运输能力足够的话,其他单位均不能参与;在施工单位运输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由指挥部统一安排,使用地方的车辆。
四:砂砾问题:首先必须是正规砂砾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手续;其次质量必须满足施工要求;价格要统一,严禁强买强卖,发现一处严查一处,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要尽量照顾当地的砂砾厂家,维持良好的关系。
五:办事程序问题:要充分地尊重和依靠当地的指挥部,出现问题和矛盾及时向当地指挥部反映,由当地指挥部出面解决并逐级汇报。
六:临时用地问题:禁止与私人私下协商,必须按照市指挥部的文件精神。根据需要写出书面报告,绘好图交与各级指挥部协调。
会议还指出各施工单位必须与当地搞好关系,严禁与老百姓打架,有问题向指挥部反映解决。监理单位要带好施工证,多支持和配合施工单位,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临时用地复垦,按承诺的要求,务必到位,避免矛盾发生。挖山取土的,必须平整,以便于进一步的开发建设。
会议强调:东常公司及各级指挥部和施工单位要通力合作,齐心协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指挥部要为施工单位保驾护航,想施工单位之所想,急施工单位之所急,尽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务必把东常高速修建成一条“精品路”“民生路”“放心路”。
高速指挥部
xx年x月x日
关于××地区煤气调压站工程协调会纪要
××××年3月20日,市建委召开××地区市政配套工程协调会,研究了××煤气调压站的施工问题,投资由附近各有关单位集资,为集资单位供应煤气。由于地处繁华地区,地下管线复杂,施工条件困难,要求各单位互相配合、支持,尽快完成该项工程。
会议确定如下事项:
一、由××市政工程处总承包,工期150天,争取7月底完成。
二、原则同意施工方案,先开调压站及西侧管线,恢复以后再开东、北侧管线。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落实便民、安全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三、施工过程中需要迁改的管线必须先建后拆,不能因施工而影响各种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尽可能少拆改管线。
四、××开发公司负责的热力工程应抓紧准备,4月底出图,尽快施工,确保今年供暖。
五、××教育局需用煤气,煤气公司原则同意,管线施工中应留口。申报用气手续由××教育局去煤气公司办理,××联办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