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知识点积累原审人民法院合同纠纷人民检察院

2.关于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但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

3.法院裁定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5.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管辖。当事人申请再审原则上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但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原审法院提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分别向原审法院和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法院受理。

6.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条件是:(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可见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一程序应当具有断后性,即应当先向法院申请再审,对法院的处理不满意的才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法院自行纠错在先,检察监督断后)。所以当事人不能在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检察建议。

7.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可见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应当具有终局性。

8.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9.再审范围有限原则。再审以原审范围为限,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范围,故法院对于再审中新增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新增独立诉讼请求或者被告提出的反诉)不予审理,符合另行起诉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再审法院不能组织调解,直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THE END
1.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什么我国的审级制度,为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就人民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经过审理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第二审的判决或https://www.64365.com/tuwen/wcgsf/
2.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 )。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 )。 A.一审终审制 B.两审终审制 C.三审终审制 D.再审终审制 【解析】本题考查审级制度知识。我国的审级制度,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人民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https://m.gx.huatu.com/2022/0217/1761522.html
3.教学大纲1.1.2关于宪法概念的主要观点。西方国家学者观点、马列经典作家的观点、我国当代学者的观点。 1.1.3宪法的定义。宪法是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第二节 宪法的特征与实质 https://jp.ecupl.edu.cn/xfx/7169/
4.2017年1月重大立法案例全面梳理北大法律信息网1月9日,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委编办批准正式揭牌。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主要跨区域受理全省范围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以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发生在成都市辖区内有关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564&year=2017&data=2017/2/1015:39:10
5.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立法缺陷及应对[3]英美两国的立案登记制与其案件审理阶段首先进行诉讼要件审查的制度是相配套的。换句话说,它们允许所有的案件都进入法院,但法官并不会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实体审判,法官在进行实体审判前都会进行诉讼要件的审查,凡属不具备这些要件的,法院将驳回起诉,拒绝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判。[4]德国、法国、日本等莫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49383
6.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民诉当事人的确定3、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 4、一审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的:民事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 5、大多数裁定 6、小额诉讼程序 第四讲 主管与管辖(重者恒重) 一、法院的主管范围 二、级别管辖(基层法院,中院,高院,最高院的第一审案件)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https://blog.csdn.net/qq_67692062/article/details/130975314
7.完善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的设想关于民事审级制度实行有条件三审的建议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肇始于1954年的法院组织法。现行民诉法第10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一般认为,实行二审终审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不少地方交通不便,如果实行三审终审,当事人和证人势必要为诉讼长途往返,造成人力、财力上的浪费,而且当事人的权利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4/01/id/102437.shtml
8.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是否终审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在我国,两审制是终审制。第二审终审制度是指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终结的制度。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人民检察院依照上诉程序不得抗诉。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所谓二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经两个人民法院审判后终结的制度。在审判https://www.lawpa.cn/changshi/1009160.html
9.课程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两审终审制度是符合我国实际的审级制度,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依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 第六章主管与管辖 主管是解决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在处理纠纷方面的分工与权限的界定;管辖是法院系统内部受理第一审https://higher.smartedu.cn/course/6260b13ff29a9e60d0f25b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