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尴尬的胜利

1、.PAGE:.;PAGE12法律:为难的胜利1.西化法律与中国国情的适用性问题2.法律规定的权益与人民要求的权益之间的差别法律的缺乏3.特定地域:乡村法制土壤的缺乏和关系网络影响情与法的为难对峙“上层法制先导与“民间认识堕距在秋菊不断地上访,不断地进展权益上溯的同时,她与她的“战争对象,也是真正的诉讼被告村长,之间却总是有着一种基于乡里、邻里、村带性和普通人情的交往关系。村长不断地抵抗秋菊的“负疚要求,不断地给秋菊找难堪,甚至辱骂,但他从未阻止过秋菊的上访,从未对上级进展过行贿以期在秋菊胜利上诉后处分和赔偿可以减轻。秋菊和丈夫也一次次地很尊重地叫他村长,并如兄弟朋友般自然亲切地

2、和他进展交谈与分辩。但双方在“道不负疚即面子问题的认识上还是不断执着地僵持着,并且火药味颇重,仿佛这一切与时辰存在的人情交往完全可以切割开来,他们可以用截然相反的态度自在转换在“融洽与“对峙关系中。所以这场“战争显得敌对认识模糊不堪,作战双方关系另类。外表上,秋菊对“权益有着很明显的也很让人赞赏的主体认识,但更多的,秋菊只是一种从人格和尊严,甚至为了出一口气出发,去争取本人理想的结果。电影中,“民告官的行政法刚刚公布,法律曾经有了,但是百姓明白这个法终究是怎样一个法吗?在百姓的认识框架中这个法可以以前所未有的精准度对“权益迫害进展打击吗?在民间法律认识丝毫不容乐观的90年代,这个法可以以革命性

3、的崇高姿态而得到百姓的全面拥护吗?很显然,不能秋菊最后打官司了,按照法律程序,市公安局应该首先成为被告,作为其法人代表的公安局长也应该出庭候审,但是秋菊却不情愿了,由于公安局长是一个大好人,不断在协助她,甚至还用小轿车搭载了秋菊这在当时的乡村看来可是一个了不起的荣誉,她说:“我告的是村长,不是局长,局长出庭,我就是不去。这个情节太赋戏剧效果,本来法律是到了位的,也是坚决地站在百姓利益一方的,但百姓却由于法律认识不够,通畅毫不买账。影片快结尾,秋菊壬辰期已满,分娩在即,却很不侥幸地遇上了难产,而家人和接生婆都束手无策。当日正值大年30晚上,人们都上邻村看戏去了,要把秋菊送医院需求多个人的协助

4、才行,于是秋菊的丈夫和接生婆赶到未去看戏的村长家恳求他去邻村叫回几个村里人一同抬秋菊上县城。大过年的,人们一定都厌恶这种败兴事,所以作为指点干部的村长成为了秋菊的独一救命稻草。村长先是用不太好听的话挖苦了秋菊一家,但是他并不是为了恩怨而置人命不顾的铁石心肠者,于是村长骑着自行车顶着寒风去了邻村。秋菊母子终于都平安了,满月酒宴上,大伙都到了,就差请了很多次才情愿前来的村长迟迟未到,讯问其妻,说:“他还在家里洗脸刮胡子呢,像过节一样。大家的心都放了下来静候村长的到来。但最戏剧的一个幕出现了:村长还未出门,被市公安局以故意损伤罪而抓上警车,依法刑事拘留15天。秋香一时手足无措,飞也似地冲向了村长家,

5、但闻着警笛声,望着前后无人的马路,她只剩下一脸茫然:“我只是要个说法让村长负疚,没有说要让公安局抓人啊?这就是的杰出,它并非只讲一个足以引起百姓共鸣的“民告官事件,而是丰满地表现了“权益与“权益、“法理与“情感、“上层法制先导性与“民间认识堕距的辩证关系;不但抓住了中国民主进程的关键要素作为创作根基,更是给予了最具中国味道的“人情、“面子以辩证的描写。庆来担忧秋菊肚里的孩子,秋菊道:“该掉的咳嗽一声就掉了,不该掉的,擀面杖压也压不下来。显然,秋菊置信一种生命力的原始观念。而张艺谋的这部电影,歌颂的正是这种原始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到了秋菊这儿,就表达在她一遍遍上访告状的行动中。假设说秋菊是一个维

6、权先锋,那么她要维护的,并不是什么她或她丈夫的个人权益,而是一种普遍的生育的权益,一种对于生殖的古老信仰:破坏生殖是最大的犯罪。整个公家的、现代的法律体系可以不成认这种天性,但却不能无视这种天性的力量。显然,让西沟子村村民生生不息的不光是他们种植的玉米或者辣椒,还有这个生儿育女的根本天性。基于这种天性,他们生存、竞争,在孩子满月的时候,捐弃前嫌,举村庆贺新生命的诞生。不合时宜的警笛是这场庆典的不调和音。它按照本人的逻辑飞奔而来,又疾驰而去,它实现了本人的正义,然而却是和秋菊的要求南辕北辙的方式。县公安局的裁定书曾要求万、王两家“以安定团结为重,但公家不知道,真正让他们安定团结的,不是公家苦心运

7、营的调解、裁定、复议、诉讼这一套程序,而是那个襁褓中新生的婴儿。他的诞生消弥了一切潜在的仇恨。秋菊生不出儿子来,西沟子村的安定团结就是无望的。法律的惨白出了事故,然后被打,接着各方的朋友都讲要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本人。其实不是我们不知道法律是正义的化身,问题是这个正义虽然有它的权威性,但是在现实面前也有太多的无法。但是,对于秋菊,我从来都是心里敬仰,而实践上不会去跟她一样做的。由于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常人、普通人、俗人,一个在乎人家烟火、一日三餐的平凡人。其实,秋菊讨到了一个说法又怎样样呢?为了这个说法,她亏掉了家里一切的积存,她卖掉了家里一切的农产品,剧情里,我们被秋菊的执着打动着,我们

9、要打官司经过法律去处理问题的。我觉得面对这些纠缠不清的法律或者社会问题,光支持受害人是不能从根本上处理问题的,这是我们的政府,我们全社会要面对的问题。这拷问的是政府的职责,也拷问的是社会的文明程度。这迟来的法律在这里就显得特别惨白、无力,甚至有些让人烦恼。秋菊是中国西北一个很普通的乡村妇女,丈夫庆来跟村长发生冲突被村长踢伤下体,为了替丈夫讨会公正,秋菊决然拖着怀孕之躯,颠着大肚子开场四处告状,在先后找了乡县市各级公安局后,各级判决都判村长给予秋菊医疗赔偿,村长非常固执,虽然答应了赔钱但拒不负疚,但是他遇到了比他更加固执的秋菊,就在秋菊一再告状时,影片出现戏剧性的一幕:在除夕夜,秋菊难产,村长不

10、计前嫌,组织村民连夜把秋菊送到医院,使秋菊顺利消费。秋菊以为她与村长之间的官司就此了结。一切观众也以为故事就此了结时,不料市中级法院此时判决下来,村长因损伤罪被捕入狱。而那天刚好是秋菊孩子满月的日子。影片至此戛然而止,留下不知所措的秋菊以及回不过神的观众假设有所思。很多人看完电影后都会想:秋菊究竟为什么打这场官司?当秋菊挺着大肚子一而再再而三地四处告状时,很多人不解。其实这也是我最初的困惑,第一遍看完影片后很想知道张导究竟想说些什么。很多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误解,秋菊打这场官司劳心费心无非就是为了所谓的面子,由于爱面子所以她近乎固执地非要向村长讨一个公正,回过头我们看影片,当法院判决下来村长答应赔

11、钱但拒不负疚时,很多都想,就这样算了吧,丈夫都卧病在床,况且秋菊本人的也有孕在身,钱也拿到手了再这样告下去就执迷不悟了,但是秋菊不情愿,她就是要村长负疚。看到这也许大家会简单地以为影片只是想说:人活一口气。假设真这么想就流于浅薄了,也不能够真正领会到导演拍这部戏的良苦用心。中国五千年来都是一种人治社会,法制观念在中国普通群众当中还相当淡薄,维持社会次序的往往不是不是法律而是一些久已有之的社会风俗,品德观念,人情关系。在这样一个群众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的大时代背景下再看秋菊打官司就有些非同寻常的意义了。在中国,历来都有民不告官的传统,民告官往往以为着挑战权威,挑战一种久已有之的潜规那么,这是要有相当

12、大的勇气的。秋菊在村长曾经答应赔钱的情况下依然不依不饶要讨个说法的做法就难能可贵了。近年来中国经济开展很快,然而经济开展只是一种外表昌盛,硬件上开展了,软件就要做出相应的配合,然而再看中国普通群众的法律认识维权观念普遍淡薄,于是当许多纠纷出现时,再沿用老传统去处理就有些跟不上节拍。可以说秋菊打官司是对观众进展的一场法律宣讲会,影片一再强调的秋菊运用法律武器跟村长较劲实践也是在强调法制的重要性。其实秋菊在打官司并没有认识到本人是在利用法律维护本人的正当权益,她打官司也是在蒙昧与觉悟的人文环境下无认识的一种个人行为,她最初打这场官司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本身的性格决议的,然而在事情渐渐的演化之中,她的

13、法律认识也开场渐渐剧烈起来,然而最终法律表达出来的严肃性,又是让她无法接受的,包括很多观众也无法接受,村长帮了秋菊那么大的忙,按道理说这场官司也就到此终了了。但是最终结果却是村长由于损伤罪被拘捕。从人情事故,从情理上看,这样做确实欠妥,但是法制社会法律的严肃性恰恰就表达在这里,法制社会与人治社会的根本区别也正在于此。秋菊可以说是中国乡村妇女中的异类,在人们传统观念中国的乡村妇女大都是一幅任劳任怨的笼统,可以秋菊胜利颠覆了人们的观念,她非常固执要强,以致于在她脆弱的丈夫面前反而她更像一家之主。在中国乡村普通都是男人当家做主。中国妇女的社会位置普遍不高导致很多时候她们没有太多的话语权,然而秋菊不一

14、样,套用一句时髦的话,秋菊绝对可以算是一个女权主义者。从谈法律现代化与国情之顺应性问题终究秋菊所要得到的是什么?终究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秋菊想要的结果是什么呢?用她本人的话来说就是“讨个说法,或者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用法律来否认村长的行为,且仅仅如此!她有错吗?没有,虽然说她能够或者现实上不懂法律,不懂得法律面前没有人情没有世俗习惯。但是当我们这个“曾经有了现代化开展的法律在那个“照旧贫穷落后的山村得到施行时,结果却是换来了秋菊迷茫的双眼还有那个能够永远也无法解开的村民的不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还可以振振有辞的说我们的法律得到了很好的运用与实施了吗?当然他可以说在这个案子中,法律最后给了

15、秋菊一个说法,甚至这个“说法在我们的眼中看来远远超越了秋菊的所求!似乎秋菊应该理所当然的满足,但现实上呢,法律的介入带来的是对她更多的不利后果,她无法象以前那样甚至在和村长发生冲突后还可以做到的那样相处!他可以说我太固执或保守,说我小看了他们的心胸,但不可抹去的传统影响却真实的带来了我所说的后果!甚至更为严重的是,这一次法律的实施所带来的使得人们求助于法律来处理冲突的心思有了不小的阴影!那么终究我们的法律得以制定的目的是什么?终究法律介入社会冲突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仅仅去处理这个冲突呢还是仅仅是为了这个法律的实施而实施呢?或者说是两者的结合?法理学界对我国实际界“坚持了很久的关于何为法律的“通说

16、开场了萌芽性的反思。我们不可以仅仅为了让法律得以严厉实施而加以运用,在我看来将法律作为一种工具加以认识是我们应该的选择!工具的产生是为了满足我们的需求,工具的运用也是为了满足我们的需求,法律同样如此!我们尊重甚或运用法律并不是由于它有了“法律这一我们人为加之的神圣光环与外在,我们运用的根本缘由只是也仅仅是由于我们制定它就是为了让我们可以处理问题,假设运用的结果不是如此,不如弃之!假设我是秋菊,假设我可以遇见这样的法律施行的后果,那么我宁愿不选择让法律来介入!由于我没有得到我要的后果,我的要求确是适当的!我得到了我不应该承当的后果,然而我却是“无辜的!法何在,其意何在!首先,影片中的主人公具有

17、共性之外的独特个性。农民特有的仁慈与朴实、愚笨与保守,是秋菊、村长、庆来等人物的共性。但秋菊的朴实中有一股倔劲与韧劲,愚笨保守中已融入现代认识。村长正义耿直,却也是头倔驴,夹杂着面子问题,甚至有点小官僚主义。这样,个性得到强调和突出的人,从叙事过程与文化背景中站立起来。秋菊为从村长那里要个说法而层层上告,背后的心思动机是对人本身尊严的维护。秋菊打官司并不为得到更多的经济赔偿,也不是想让村长去蹲监狱,而只是要个说法,要村长认个错;这是人的尊严问题。村长从始至终就是不肯嘴软,不肯认这个错,这也是人的尊严问题。正是这一尊严对垒,构成影片的叙事动机,使影片的叙事得以延续:正是村长“我叉开了裤裆在当院

18、站着,让他男人还我一脚吧这一句伤及尊严的话,直接促使秋菊走上告状之路;在李公安的调解后事情本可终了,正是村长将钱散在地上这一侮辱性举动促使秋菊一告究竟。最后,影片整体上弥漫着人文关怀精神。主人公秋菊本身是一个弱者,无论是在村长面前,还是相对于李公安、代笔的、拉三轮车的、看自行车的、开旅店的,还有严局长吴律师等等城里众生,她都永远处于被动的、弱势的、不平安的位置。找人代笔与坐三轮车的两次被骗,还有小妹追逐三轮车夫,都是在提示她们的弱者身份。影片安排看自行车妇女、旅店主人甚至市公安局长对秋菊慷慨相助,看似一相情愿,其中承载着的正是影片的人文关怀精神。这种关怀不是俯视的,无论旅店主人还是公安局长对秋

19、菊都只是一种平视式的友善;而秋菊最终以本人的人格力量获得村长的注重更标明了这一视角。影片时时在思索着法律与人情二者的关系问题。法律是现代的,人情是传统的;法律讲究法治,人情讲究人治。因此法律与人情的纠缠折射出的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两难境地。这种两难典型地表达在现代社会背景下的乡村地域,如影片中的小山村。这里曾经有了现代的法律启蒙,却还未完全摆脱宗法文化的伦理人情;因此在这里法律只能被人情化伦理化。如村长与李公安,作为基层行政人员,他们也讲法律、政策与文件,但在管理中,人情才是他们真正的法宝。如秋菊,为维护本人一家的尊严,她诉诸于法律,这是现代认识的觉悟;但这种觉悟是如此不彻

20、底,她没有真正了解法律;她经过法律想要的却是人情意义上的说法,法律不处理让村长认错这一人情问题,而只能在人情之下给她经济赔偿,或在人情之上拘留村长;当村长协助秋菊保住孩子后,秋菊终于觉得曾经有了说法,这正是她要的人情说法,是以人情的方式给予的,与法律无关;而正当秋菊与村长都觉得平衡了的时候,法律出现了,拘捕了已是恩人的村长,这是秋菊以法律手段要人情说法这一矛盾的结果;这结果集中表达的就是社会在法律与人情纠缠、传统与现代交接时的两难境地。其次,影片对乡村中残留的封建宗法观念进展深化思索。“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以及男尊女卑的封建宗法观念是秋菊打官司的思想动因。秋菊打官司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人的尊严在起

21、作用,而打官司的起始与终了更多的是封建宗法观念在起作用。村长之所以踢庆来,之所以踢他要命处,缘由在于庆来讥他有女无子咒他断子绝孙。秋菊之所以非要讨个说法,并非由于村长踢了她男人,而是由于村长踢了她男人的要命处。最后秋菊之所以觉得她曾经讨回了说法,也正是由于村长帮她保住了肚里的孩子,而且是个男孩。在原告秋菊与被告村长之间,思想上并无丝毫分歧,在乎的都是传宗接代这一问题影片的文化深度也就表达在这里。先从观者接受层面来讲,故事情节之处诸多与现实生活不一致或相悖之处。譬如说,片里的大小官员都是“好官,这个未必会让普通老百姓傻眼惊叹,秋菊遇到的都不是玩忽职守贪污腐化的“典型官僚。张导假设此弱化处置民众与

22、庙堂的矛盾真的是温暖到家了。倘假设我们不将电影作为现实的照顾再现,而是作为一种折射“传统社会集群与“现代法律民主张力的艺术化虚拟。那么这种虚拟所意在传达的讯息也过于乏善可称了。不外乎是传统的以人际世情纽带联机起来的农业社会,在面对所谓“现代的社会体制时,一方面是情感上的不安与困惑,另外一方面,发人沉思的是,“先进“宏观“高级的现代法律制度对人情世俗的乡村社会的误读与无力。村长是不是“官或者说是不是公家人?村长自以为是公家人的不瞒他说,我不怕他们告。我是公家人,一年下来,辛辛劳苦,上面都知道,他们不给我撑腰,给谁撑腰?我们的普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与这种民间自力调解为主的民风相抵触的。假设象秋菊一样

23、没完没了的讨说法,无疑会遭到村民的排斥,在一个自然村落,被村民认可无疑是很重要的。类似于证人出庭举证的问题,很多证人就说,本人宁愿遭到法律的制裁也不会出庭作证,由于大家都是邻居邻里,一旦由于作证而得罪了人那么在这个生活的圈子里很难立足了。影片的结尾安排也表达出秋菊对于这样的结果感到出乎预料,换句话说,假设秋菊一开场就知道村长会因此而被行政拘留15天,就不会没完没了的讨说法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要依法治国,就必需大力普法,让老百姓知道法律终究给予了本人那些权益。法治最好的结果就是百姓懂法而更懂得在什么情况下不需求法律来处理纠纷。然而这真实很难。当我们面对诉讼带来的生活圈子的孤立的负面影响,当我

24、们面对司法程序的各种不正义带来的身心疲惫和经济损失,我们很难说法律是维护本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如何使法律最大限制的发扬它的作用,同时使各种社会关系最大限制的受害,是立法者和法律人应该加以思索的。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HYPERLINKarticle.chinalawinfo/Author_Page.aspAuthorId=/4/o朱苏力t_blank朱苏力一、第一部电影是,讲的是西北乡村中的一个纠纷处置而不是处理。为一些并不很紧要的事,一位农民同村长吵起来了,骂村长“断子绝孙村长确实只生了四个女儿。这种话在中国的社会背景尤其在乡村下是非常伤人的。愤怒的村长因此和这位农民打了起来

25、,向村民的下身踢了几脚。村民受了伤。这位村民的妻子秋菊为此非常愤怒。她以为,村长可以踢她的丈夫,但不能往那个地方踢。她要讨个“说法,大致是要上级指点批判村长,村长认个错。由于这种纠纷在中国乡村并不少见,而且损伤也不重,因此乡间的司法助理员没有给予这位村长正式的处分,而是试图调解一下。这种调解不能令秋菊称心,于是她到了县城、省城讨“说法。经过种种努力,最后在一位律师的协助下,上级派来了公安人员调查,发现该村民遭到了轻损伤但不是下身遭到损伤,该当遭到治安处分。村长被抓了起来,判处了15天行政拘留。但是在秋菊被告知这一决议、村长被带走之际,秋菊说,怎样把人给抓了,我只是要个说法。她跑到村外的公路边

28、状的艰苦影响。但是,就秋菊的案件来看,这种观念有很大缺陷。例如,秋菊说,村长可以踢她丈夫,但不能踢她丈夫的下身,这种关于权益的界定明显不同于法学界的权益界定。又例如,虽然正式的法律没有规定,但在中国农民和许多城市公民意目中,都会以为说他人断子绝孙哪怕说的是现实也是对他人的严重损伤,这种损伤甚至要比某些身体损伤更为严重,是对公民“权益的一种进犯。然而,我们的正式法律制度没有思索到这些要素,而是根据那种进口的观念构建起来的,因此,肉体的损伤是损伤,而言语、至少“断子绝孙这样的言语是不构成损伤的。当然假设仅仅是损伤的分类不同,或这一分类仅仅停留在言语的层面,那也无所谓。重要的是言语具有构造现实、

29、影响现实的力量。伴随这种定义和分类而来的是一个正式法律的运作逻辑及其带来的社会效果。在的纠纷中,当司法机关没有发现身体的损伤时,正式法律就将将这一纠纷推开;而一旦证明有较为严重的身体损伤时,伴随的是法律上的行政拘留行政拘留被以为是恰当的、合理的处理纠纷的方式,而没有给予秋菊所要求的说法。甚至这个正式的法律制度无法了解、也没有试图了解什么是秋菊要的“说法。必需留意,我说的是这个正式的法律制度,而不是这个制度中的运作者;我以为,其实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假设不是全部的话,都知道秋菊的“说法大致是什么,仅仅是由于这个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安排上没有这个“说法的制度空间,由于就无法了解“说法这一不合所谓的现代法

30、制方式的恳求。换言之,只需符合这一法制方式的恳求才构成诉讼恳求,才干进入这一程序。在这里,制度的逻辑限制了一种人人知道的知识以及其他的能够性。假设不是将法制理想化、甚至乌托邦化的话,该当说,在这里,实践就是法治规那么在统治,而不是人们以他的私人知识根据详细的情况作出判决,即使这样的判决是符合情理的。必需成认这种法律运作作为制度的合理性。我并不试图根据秋菊这一个案子的得失而主张回到那种由某个圣明智慧、公正廉洁的个人根据个人的洞识恰当处置个案的人治方式;那样的人治能够会产生完美的结果,但即使判决者个人质量无可指摘也完全能够产生暴政。从长久看来,从中国开展趋势和社会条件来说,中国必需建立制度化的法

31、律,建立法治。而且我们也知道,任何制度性法律都不能够完美地处置一切纠纷,都必然会有缺憾之处。从这个角度看,这一法律制度具有总体上的合理性。确实,对于许多受过正式法律教育的人包括我本人来说,能够都会以为,正式的法律制度更为正义,更具合理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正式的法律制度没有改良之处。由于正义和合理性并不是大写的。借用MacIntyre的一部书名,那就要问一问。假设按照那种普适的、客观的权益观和法律制度,权益和权益维护都将是以一种外来的观念来界定,而对于人们的“地方性知识却没有给予多少注重。必需指出,我并不反对汲取西方的观念和法律制度,我主张对任何观念都坚持一种开放的心态。然而我确实对那种大

32、写的普适真理持一种疑心,由于这种大写的真理有能够变得暴虐,让其他语境化的定义、思想和做法都臣服于它。在近现代历史上这种阅历教训并不少见。就秋菊的情况来看,秋菊的要求更为符合情理和可行,而且其社会结果也更好一些。由于在我看来,任何法律制度和司法实际的根本目的都不该当是为了确立一种威权化的思想,而是为理处理实践问题,调整社会关系,使人们比较协调,到达一种制度上的正义。从这个角度看,界定权益和建立权益维护机制的权益该当是分散化的,在能够的情况下应更多地思索当事人的偏好,而不是根据一种令人疑心的普遍永久真理而加以中心化。因此至少从秋菊的困惑来看,我们该当说,中国当代正式法律的运作逻辑在某些方面与中国的

34、,虽然似乎更符合那种被以为是普适且客观的权益观和权益维护,似乎是“与国际接轨,但它不仅没有令当事人称心,而且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后果:损害了社区中原来存在的虽然有纠纷但能互助的社会关系,损害了社区中曾长期有效、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村民们仍将依赖的、看不见的社会关系网络。例如秋菊案中,虽然村长踢了秋菊的丈夫,但就在这之后,当秋菊难产有生命危险时,就是这个村长组织村民并亲身抬着秋菊在大雪封山的夜晚,爬山涉水将秋菊送到几十里外的县医院。村长的这种做法并不是由于他是西方文化中的“仁慈的撒马利亚人,而是他作为村长的义务和职责。由此我们可以从另一侧面了解,为什么秋菊以为村长可以踢其丈夫也许这是一种权益和义务的交换

35、,是一种社会生活的“共识。甚至这种解释也许都不是根本性的。更重要的,在我看来,是由于在乡村这样一个人际关系严密、较少人员流动的社区中,村民必需相互依赖、相互协助才干抑制一些无法预料的事件。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在无数次的小磨擦里,它们陶炼出一种熟习,建立了这样一种相互的预期。因此,他们并不是好像近代以来西方文化中占统治位置的学说所假定的那样,是分别的、原子化的个体,而是因生活之需求严密联络在一同的,在一定意义上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因此那种根本上是基于个体化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实际不能够在这样的社会中有效运作。这也就是为什么,虽然有种种不满,秋菊却从不曾试图将村长送进监狱。至少在这个“案件中

37、种正式的法律干涉,也使秋菊一家处于一种极其为难的位置,使秋菊在其家庭中处于一种极其为难的位置。虽然秋菊从来也没有试图将村长送进“局子,但现实是村长由于秋菊的所作所为而进了“局子,在村民看来,在秋菊的家人看来,秋菊“过份了,她“不近人情。既然她的行为违背了德克海姆所说的那种由“社会连带而产生的集体良知,她就会在无形中遭到某种非正式的社会制裁:在一定期间内,她将在一定意义上被“流放人们会不愿同她交往,她同其丈夫的关系也能够因之紧张。因此,我们要问,这种正式法律的干涉终究是对秋菊的权益维护还是对她的更大损伤?在这以后,在下一次类似的纠纷中,秋菊还会再次诉求正式法律吗?四、这两部电影还提示了中国

38、当代法治建立的另外一个问题。由于种种要素,中国乡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领域内是超越正式法律控制,由于政府还不能提供足够的“法律效力来坚持这些社区的次序。只需有人生活的地方,就会发生各种纠纷和冲突,即使象这样偏远的小山村;因此也需求“法律效力。但在乡村,由于种种限制例如财力、人员,政府往往没有提供或不能提供足够的这类效力。那么谁来提供,谁来处理诸如婆媳之间的家庭纠纷?当社区需求的制度供应缺乏时,社区内部就必然会产生这样的机制和权益行使者,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特别是在乡村,长期以来,除了艰苦的纠纷外,普通问题都是乡间本人处理,并因此产生了许多规那么、习惯、风俗,在这个意义上,即使这样的社区中,

39、也存在着地方性的“法律。这种地方性“法律也许不符合那种被以为是普适的客观真理,但也决不是人治的暴政。执行这种“法律的人的虽然能够违反了正式的国家制定法,但他的行为普通说来必需获得村民的欢迎和认可,即具有某种合法性。但当正式的法律来了之后,这些地方性的“法律就处于一种极其困难的局面。一方面,正式的法律制度没有或者没有才干提供村民需求的法律效力,而另一方面又制止那些与正式法治相违背的“法律实际。乡民们就面临着这样一种姿态。虐待婆婆要管,可正式的法律又管不到,无法管,同时还不许乡民管。这岂不是要破坏人们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次序吗?我们该当指摘山杠爷不懂法吗?可为什么他要懂那些与他们的日常生活相距遥远的

40、正式法律呢,这些正式法律给予过他们什么利益呢?秋菊的迷惑从另一个角度阐明了制度供应的问题,制度供应的不适用,“产品的不对路。她仅仅是尝试性地诉求了正式法律,而她不仅没有获得她所希望的“说法,而且无法了解正式法律运作的结果;她无意损伤他人却现实上损伤了他人,原来是她有理的如今却似乎亏了理,她本人境况甚至能够比以前更加不利。“一次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她和无数个他或她怎样能够很快接受这种令他她们为难的正式的,听说会保证他她们的权益并带来实践利益的现代法律制度呢?因此,这就有必要重新反省一下一些中国学者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种概括。他们指出中国司法传统不开展、人们不习惯上法庭诉讼的特点的同时,并习

41、惯性地将缘由之一规之为中国人有“厌诉或“耻讼的传统价值观。这种以观念来解释行为方式的文化讲解是完全站不住脚的。首先,这种讲解也许只是一种变化语词的同义反复,而没有通知我们任何新的东西,不具有阅历上的可证明性。由于,一切能证明中国人有厌讼观念的只是他们的很少进展诉讼的行为,而之所以这样行为的缘由听说又在于他们有厌讼的观念。这样的解释只是使人们得到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而从这两部电影,尤其是从来看,厌讼作为一种社会景象不是一种观念的产物,而是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构成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态势或行为习惯。而要改动这种社会法律景象,使人们可以而且情愿诉求正式的法律制度,重要的也许不是不少法学家主张的提高公民的权

42、益认识,不是所谓的普法宣传、告知公民他们有什么的权益,而是要提供一种诉求的途径,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功能上可以替代原先的纠纷处理方式的法律制度,其中包括正式的诉讼机制和其他非讼机制,来实践获得或享有这种权益。五、从某种意义上看,这两部电影都提示出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当代法律正日益西化,即强调正式法律制度,强调西方式的纠纷处置方法,强调西方的那种权益观念,强调国家对司法权的垄断性控制。近代以来,许多中国学者都倾向于主张法律移植。他们以西方的法治为规范,以为中国是一个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家,并以为这是导致中国经济不兴隆的一个重要缘由。他们将西方的法治理想化,并构建了一个法治与经济开展的因果关系。在这种观念

43、以及法律工具论和法律普适论的指点下,近代以来许多中国学者都以为中国该当大量复制和移植西方兴隆国家的法律。虽然现实一次次对这种观念提出挑战,但近年来这种观念在法律移植和法律同国际接轨的口号下又流行起来。在这种思想指点下,中国在过去的近十几年里,开场了一个以大量立法、强调正式法律制度为标志的法制建立。虽然中国法律与西方的法律依然有许多差别,但无论在实际层面还是在实际层面上,中国当代的正式法制建立都更多遭到西方法制方式的影响。这种努力该当说获得了一定的成就,而且我也成认在今日之世界,不能够有任何国家能够或有必要完全依托本国的法治,因此法律移植是不可防止的。但我以为,我们首先要问的问题不应是我们能否该当移植西方的法律,而是该当问

THE END
1.《秋菊打官司》的法律视角解读同样作为现实生活的折射,法律法规则与影视的表现方式完全不同,因为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逻辑的严谨与规则的缜密,将现实中的法律经过电影的艺术加工与展现,呈现出来的便是各个银幕上的画面,从而让观赏者欣赏到生活中蕴藏的艺术,并对艺术性的生活加以认真思考。《秋菊打官司》作为反映我国农村百姓法律意识的典型影视作品,https://la.swupl.edu.cn/articles/article_detail.aspx?id=664549046&wd=&eqid=ac7ff1260012073d0000000264297282
2.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法信要命的地方:《秋菊打官司》再解读 赵晓力 清华大学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摘自《秋菊打官司》片头曲 从苏力几年前在法学界讨论《秋菊打官司》开始,冯象、江帆、凌斌[1]等等关于这部电影的讨论随后,已经把《秋菊打官司》构造成在中国讨论“法律与社会”的一个经典电影文本。本文权且作为对以上几位讨论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6623
3.秋菊打官司法律分析[4篇].docPAGE PAGE 1 秋菊打官司法律分析[4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秋菊打官司法律分析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秋菊打官司法律分析(一) 法律意识的觉醒? --《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反思 摘要:秋菊,一位普通的乡村妇女,为讨说法不辞艰辛依次到县里、 市里申诉。最终结果却与她的期望相反。这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826/8012056076001121.shtm
4.《秋菊打官司》影评分析(秋菊打官司)影评一、《秋菊打官司》剧情回顾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为了自家的承包地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一怒之下踢中了下身要害,整日躺在床上干不了农活。秋菊此时已有了6个月的身孕,丈夫被踢伤,她便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认为这件事一定得找个说理的地方。于是,便挺着大肚子去乡政府告状。经过乡政府李公安的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13278448/
5.批判法律理论的谱系——以《秋菊打官司》引发的法学思考为例展开这项研究首先就要矫正目前法学界主流的、以“法律与文学”视角对《秋菊打官司》展开的研究,这构成本文第一部分的内容。在此基础上,本文第二部分分析苏力的文本,指出苏力的批判法律理论实际上是基于一种法律多元主义来批判一种源于西方普适主义的“法治理论”,而他秉持的是一种功能主义法治观。苏力的批判法律理论https://www.pkulaw.com/qikan/971f4cab6afebf63f62e4b451c6a7e41bdfb.html
6.法律教学方法(精选十篇)一、解读法律信仰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 汉语法学界陆续发表了一些关于“法律信仰”问题的研究结果, 力争在中国语境下解读法律信仰的内涵, 期望在国内营造一种“崇尚法律”的精神氛围[1]。凡是法律, 都有一个服从还是不服从的问题, 其背后隐含的常常是对于法律的信还是不信的主体心态。所谓法律信仰, 就是人们对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87p8jy5.html
7.中国法学期刊网苏力从“秋菊的困惑”入手,秉持法律多元主义理论和功能主义法治观对主流的西方普适主义权利法治观展开批判,从而希望建构一种吸纳中国本土资源的法治。此后,对《秋菊打官司》的解读形成两个批判法律的理论高峰。一个是冯象从基督教理论和共产主义学说的左翼立场出发对法治实践趋向于全球资本帝国“法治行省”的批判,另一个http://www.zgfx.chinajournal.net.cn/WKA2/WebPublication/wkTextContent.aspx?contentID=c9286f2c-2622-4212-80ea-aede51f2542e
8.《被告山杠爷》影评9篇(全文)电影《被告山杠爷》和《秋菊打官司》应该是中国法律电影的发轫之作。看到结局,我竟然哽咽了良久,没有想到这样一部老电影居然让我引发了内心的悲悯。 伴着片尾一声尖锐的“杠爷”,一辆公安车缓缓驶出了大山。我小时候经常去农村,虽不至于像堆堆村那么偏僻,坐落在一座大山的山坡上,但村里的瓦房,乡民,看起来还是十https://www.99xueshu.com/w/filersrk2xfd.html
9.也谈《秋菊打官司》的法律漏洞当我看过《秋菊打官司》影片之后,首先给我的感觉是自然、朴实和没有过多的做作,《秋》片能够在威尼斯拿到“金狮奖”也是当之无愧的。然而,影片中有几处法律漏洞甚至错误,使我对《秋》片的美中不足甚感遗憾。其一,混用了“被告人”和“被告”两个法律概念。一般讲,刑事诉讼中犯罪人是已经确定的,适用“被告人https://wh.cnki.net/article/detail/DYPJ199308047
10.秋菊打官司观后感法律角度法律基础课结课了,最后一节课,观看了《秋菊打官司》,在最后居然还要写观后感,秋菊打官司观后感。《秋菊打官司》的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农民王庆来与村长发生冲突,被村长踢伤。王庆来的妻子秋菊忍不下这口气,找村长论理,村长不肯认错。为了讨个说法,秋菊带着六个月的身孕,踏上漫长的告状之路,她从乡里.https://www.unjs.com/h/b/788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