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法的形式渊源,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

2、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

3、我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一、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与我们平时所理解的“渊源”的含义有差别,法的渊源即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法是以什么方式呈现的。

正式渊源:主要是指以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具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效力。根据指定的机关和效力层级的不同,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与正式渊源比较而言,非正式渊源是不成文的、无明文规定的、无法律效力仅供参考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习惯、政策、判例、权威法学理论。

二、我国法的正式渊源。

1.宪法

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故宪法的制定主体就是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而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宪法,所以也可以说宪法是由人民制定的。

2.法律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由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国务院是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故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将其称为行政法规。考试时只需知道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者我国最高行政机关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即可。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那是否地方各级权力机关都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呢,当然不是,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人常和设区的市级人大和人常可以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这里要注意自治地方只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不包括自治乡或者民族乡。而且自治地方只有人大有立法权,而人常没有立法权。

6.规章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只有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其他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没有规章制定权。

(2)地方政府规章,顾名思义,由地方政府制定,但是并不是所有地方政府都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没有规章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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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渊源有哪些?正保会计网校4. 立法:现代法律主要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之一。 5. 学说:学说是法律渊源的一种,指的是法学家们对法律的理论研究和探讨,这些理论研究和探讨对法律的发展和变革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视频讲解 相关知识点:法的渊源https://m.chinaacc.com/chujizhicheng/jhwd/zy20240827184508.shtml
2.2018法硕备考:夏商法制史梳理国家和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夏朝建立国家后,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制度,统治者对原始社会的礼和其他氏族习惯加以改造,使之上升为习惯法。因此夏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国家和法的最终形成。 (二)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地理条件,这一时期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特点。 https://xue.baidu.com/okam/pages/strategy-tp/index?strategyId=133611187943873&source=natural
3.“法”字的来源有灋就说--中文"法"字,原来书写为“灋”,来源于古代曾有神兽决狱的传说: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部落联盟生息在黄河流域。该部落联盟首领舜委任皋陶为司法官,他在处理案件时,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兽评判谁是谁非。该神兽名廌,又名獬豸,此兽似羊非羊,似牛非牛,似鹿非鹿,也有人说它同麒麟相像。它的https://gxs.guizhou.gov.cn/gzcy/cjwtjd/201711/t20171103_24918879.html
4.法的来源及法的精神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使总体社会行为有一个大方向,以便降低内耗,所以法律并不能规范所有人的行为,“法无不禁即可为”这句话也是错的,“公序良俗”依然有效。 宗教时代也有社会性的行为规范,比如天主教的十诫,应该称作教规,只对教民有效。而法律实际上是进入世俗社会才开始出现的,并且法律本身是明确排斥“某个超https://www.jianshu.com/p/4d6b316ed649
5.古希腊的法律思想体系哲学源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和智者的思想,因而古希腊早期的法律思想同样来源于这两大学者群体。自然哲学家用理性探究外在事物的本源,其法律思想以正义为核心。他们认为,正义与自然之间存在某种自然关系,从而将法律分为自然法与人为法,并认为人为法来源于自然法。智者们崇尚理性,他们的法律思想分为三种主要观点,即: https://www.douban.com/note/783572110/
6.共同方法偏差LTD知识百科增长黑武器共同方法偏差(common method biases)共同方法偏差指的是因为同样的数据来源或评分者、同样的测量环境、项目语境以及项目本身特征所造成的预测变量与效标变量之间人为的共变。这种人为的共变对研究结果产生严重的混淆并对结论有潜在的误导,是一种系统误差。共同方法偏差在心理学、行为科学研究中特别是采用问卷法的研究中https://ltd.com/article/5372437393933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