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体系”协调推进创建齐鲁“规范警务”品牌

2017年7月21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就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部署,提出构建执法制度、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培训、执法服务、执法保障“六大体系”。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立成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以该意见贯彻实施为契机,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驱动,以创建齐鲁“规范警务”品牌为载体,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17市均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普遍细化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实施路线图,各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一年来,山东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顺利,执法硬件建设进一步夯实、执法标准逐步精细、执法机制运行更加顺畅、执法监督日趋刚性有力、执法培训效果明显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7.99%;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数量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7.18%、56.99%。2017年以来,涉及省公安厅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8起,全部实现零撤销、零败诉。

细化标准指引

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更完备

【关键词】

推进行政执法依据体系建设;强化刑事执法依据建设;细化基层执法操作规范

山东省公安厅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地方公安立法工作,先后报请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两部省政府规章。《山东省禁毒条例》今年1月1日实施,《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分别于今年4月1日、5月1日施行。先后组织清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公安厅规范性文件23件,清理省厅行政权力事项700项。

梳理编制《山东省公安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行政执法事项700余项,明确了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等内容。制订山东省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预防、认定排除的指导意见》,编制《常见多发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强化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建设。

省公安厅先后制作两批现场执法操作规程及配套视频,涵盖指挥中心、经侦、治安、出入境等10多个部门警种,印刷20万余册发放至全省民警。据统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制定各类制度规范、视频教程等2000余件,对于提升民警实战应对能力、执法规范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推动基础设施升级

执法办案体系建设更规范

受立案场所建设全覆盖;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改造有力;一线执法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超过90%

按照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建立案件受理厅、案件管理中心,派出所建立受立案登记窗口、案件管理室的建设目标,山东公安机关全面推动场所建设工作。目前,全省204个县级公安机关、2574个派出所受立案场所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实现受立案场所全覆盖。

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升级配备,引导基层公安机关借助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等平台,加快采购配备进程,推动执法记录仪装备建设,全省一线执法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超过90%。

按照推动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的要求,省公安厅指导各地探索建立跨部门仓储式、一站式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有效避免和减少了各类执法安全问题发生。

推进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执法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展开

完善执法机制和执法流程;完善“两统一”改革;推行执法白皮书制度

在全面推行“两统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会同检法机关出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非法证据预防、认定排除等指导性意见,编制119种常见多发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强化了民警规范刑事执法权力的意识和诉讼意识、证据意识。

为加强执法管理,山东省公安厅优化拓展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受立案监督管理模块,关联接报案、执法记录仪、警情分流、受立案审批等信息,开展重点警情巡查比对、受立案环节流程监管,实现受立案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监督。

研发运行山东公安执法办案公开查询模块,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办案流程、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即时查询,强化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已公开警情信息338万起、案件51万余起、行政处罚决定书12万余件。

丰富教育形式

执法培训体系建设更进一步

举办模拟法庭视频培训会;组织分类专题培训;全面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现在宣布开庭!”2017年7月21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审判长庄严宣布,一场由山东省公安厅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的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模拟法庭视频观摩活动开始,庭审以一起真实的行政诉讼案件为蓝本进行再加工、再创作。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省公安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全省公安机关模拟法庭视频培训会,立体直播行政审判全景,与“百名厅局长庭审观摩”体验活动相结合,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与全省公安机关一同观摩,全省6万余名公安民警及1万余名政府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实战培训。

紧盯重点任务

执法保障体系建设日臻完备

围绕重大安保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健全完善警情分类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机制,推动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机制,律师参与接处信访案件协助化解信访事项。

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强化执法问题管理;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

制订下发《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规定》,对执法巡查主体、巡查对象、巡查重点、问题移交及结果应用等进行明确和规范。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清障行动”、“十百千”执法大检查活动、案件体外循环问题专题调研检查。通过网上执法巡查、“四不两直”现场突击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易出问题环节进行实地检查。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执法巡查10605次,累计检查基层所队13250个。

为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完善居住证制度,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推行居住证当场制发,为企业急需人才集中办理居住登记凭证2600余张。

出台《山东省交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管理。推广应用“交管12123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将更多号牌资源投放到服务平台,全省网上预选号牌占选号总量的30%。出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规范》,升级救助基金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审批全程网办。全面实施出入境6项便利措施,拓宽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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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探析大体而言,区域协同立法能力主要包括区域协同立法需求识别能力、区域协同立法决策能力、区域协同立法协调能力和区域协同立法起草能力。针对当前地方立法资源受限、立法队伍尚存“短板”、立法特色不明显等问题,建议强化区域协同立法能力培育。 其一,区域协同立法者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确把握自身发展与http://e.mzyfz.org.cn/paper/2174/paper_58269_11988.html
2.协同立法: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大余县信息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强调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区域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联动机制”“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大江大河http://www.jxdy.gov.cn/dyxxxgk/c102502/202209/a24b8306ebd84db995c01f5550b8d5bb.shtml
3.常纪文:全面系统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党内法规体系行业动态为此本文建议:①统筹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党内法规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建设;②重点建设,分级分领域制修订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的专门党内法规;③全面融入,将生态文明的建设和改革要求分解到各级各类党内法规中;④厘清关系,加强与国家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 引言http://www.gdpas.cn/dynamic-information-detail.aspx?id=2652
4.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 A.制度领域B.经济领域C.数字领域D.技术领域 参考答案: 进入题库练习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判断题 中国https://m.ppkao.com/tiku/shiti/836a13e8bd954c9689c7bd93ea744859.html
5.第24章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与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和协调信息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国家信息化快速、持续、有序、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信息化相关的标准规范是以确保其技术上的协调一致和整体效能的实现,为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等技术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规范要求和活动准绳。相关人员在开展信息系统相关活动过程中,应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和标https://blog.csdn.net/hongyangcao/article/details/133063744
6.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与衔接机制研究第二个部分是关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和衔接不足的表现、原因和弊端的分析。经过分析,缺乏协调和衔接的表现为:相关条文表述存在漏洞、关于挪用公款的分类及范围不一致、部分条文的内容滞后、适用的选择冲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缺乏协调和衔接的原因主要为: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左”的思想长期影响;而由此产生的弊端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511-1016265622.htm
7.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如何协调和衔接摘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制度依据, 这两大制度体系共同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但二者也有着各自的话语体系, 在适用范围、调整对象、规范效力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协调之处, 双方体系的独立性也带来了一些时间上的空当与规范上的不衔接, 所以, 推进二者的协调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1226/04/39547964_804493955.shtml
8.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内容提供方:2105194781 大小:45.5 KB 字数:约2.09千字 发布时间:2018-09-30发布于天津 浏览人气:483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全国信息安全.DOC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423/162757119.shtm
9.试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洪碧华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时候,党内建设也得到了长足进步,党内法规也随着国家法律的健全,不断丰富、完善。1982年修订的党章中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基本原则,且同时通过立法的程序,将其写入宪法。这一举措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对党内法规的科学化、规范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32646&page=2
10.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更多“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瑞典在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方面的理念和做法值得我们研究和参考,表现在()。 A.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构 B.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指导标准 C.照顾边远地区https://www.educity.cn/souti/cqj9y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