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论文范文

导语:在法律与生活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公司与金融法方向(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法学院为应对这种社会需求,特开设公司与金融法硕士课程班,综合浙江大学法学院和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及金融管理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为学员提供硕士层面前沿热点国内外公司与金融法律知识,使学员的公司与金融法理论和实务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课程对象】

专业背景不限,免试入学。

【课程设置】

法理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富有特色的实战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并进。

1年半,双休日学习。

【证书颁发】

【课程费用】

学费:21000元。

书本费:1000元。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免费直拨】4000,716,617

论文关键词生.物多样性环境立法改革完善

随着近年来我国环境的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面对的环境状况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要认清楚自然生态环境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推动环境立法的有序进行,做好生态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环境与生物多样性

(一)生物多样性内涵

(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二、环境恶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一)生态环境退化,物种多样性锐减

由于长期的经济发展,不合理过度开发利用引起我国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森林面积减少,草场退化、沙化,湖泊湿地减少,河流干涸以及水体污染等多种原因造成生态环境的整体恶化。同时加上滥捕、滥猎,导致我国动植物数量急剧减少,濒危物种逐渐增多。

(二)遗传基因多样性受环境影响而降低

大量的动植物资源丧失,必然会导致遗传基因的减少,从而导致遗传基因多样性降低。长期的保护不利和过度开发,我国众多地区的动植物资源明显减少。以野生水稻为例:早期调查中的野生稻分布点已经由16个减少到现在的3个,分布面积也大幅缩小。

(三)环境恶化造成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丧失

环境恶化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尤为明显。大量的人类活动改变了生存环境,草场变耕地,山林成农田水泊,导致原来的生态系统发生重大变化。生态系统的剧烈变化也会导致系统内的生物构成和生存方式发生变化。此外,许多自然生态系统被改造成人工生态系统,造成了生态系统单一,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也导致生物物种多样性大量丧失。

总之,由于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索取,我国现存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生物多样性迅速丧失。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物物种的减少,最终会威胁人类自身的健康和社会发展。由此,我们需要加强环境保护,为生态多样性的丰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环境立法的意义

(一)环境立法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

生态环境的迅速恶化使得生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而生物物种安全涉及的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保护工作与环境保护关系紧密。这就使得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成为实现其他目标的基础。

(二)环境立法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环境立法是健全我国法律保护体系的需要

加强环境立法,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使得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建立一个健全合理的法律保护体系,能够从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同时使具体的保护工作能够有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填补了法律空白,也提高了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四、加强环境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环境立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科学发展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思想。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自然资源的消耗需要有长远的规划和发展预期,需要有符合发展规律的发展思想科学合理地进行指导。

(二)环境立法坚持物种平等原则

任何物种在自然生态环境中欧冠都有其独特地位和功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无论物种的生命形式和功能大小,都应该得到尊重。人类与其他物种在生态环境中应该是互相平等相互联系依赖的关系,我们要尊重其他物种存在的合理性和平等性,不能自居高等,要通过科学细致的环境立法,保护物种共同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物种间的平等协调发展。

(三)环境立法要结合地区实际状况

自然生态环境是个复杂的系统,在不同的地理条件下呈现出多样的地域特点,衍生的生物链、生物物种也各不相同。例如我国高原地区存在其他地形下没有的独特动植物资源,沙漠环境中的生物物种和生态链也与平原地区差别很大。因此,要针对各地区的独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研究本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四)环境立法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可参与性

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作用很大,从而显著改变了环境中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因此,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主要就是控制好人类活动的不良影响以避免产生生态破坏。在制定环境法规时,要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特性,以明确地法规制度控制当前活动对生态环境不良影响。同时,从方便居民活动角度出发制定符合地区居民发展特点的环境保护法律,从而引导居民科学合理地开展日常活动达到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如果制定的法律与当地的实际状况不符,保护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公众的参与积极性都会降低,限制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环境立法要注意吸收借鉴先进成果

五、环境立法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环境立法目的不明确难以适应发展需要。现行的环境立法工作比较注重对于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忽视了生态环境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立法目的不明确造成了后续的环境法律制定工作重心偏离,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从而影响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效果,导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不力。以往法律片面注重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而不是以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的。这样的认识需要改变,要从宏观上树立系统保护、全面保护的长远保护思想。

(二)改进环境立法工作的措施

备课时要寻找语文教学与法制教育的结合点。课前要吃透教材,多角度思考,注意寻找教材内容与法制内容的最佳结合点;在设计教学过程时,注意渗透法律教育。

挖掘课程资源,让“法律”服务于“语文”。教材中的课文能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那么,课本以外的“法律”能否反过来服务于学生的“语文”学习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一是利用法律条文的语言特点,引领学生品味事理说明文的写作方法,体会准确使用词语的重要性。说明文是初中阶段文体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说明文的教学尤其是事理性说明文的教学则因其枯燥乏味而让大多数语文教师头痛不已。不妨让法律条文成为我们教学事理说明文的助手。例如,指导学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以从中体会其法律说明语言的准确性、条理性、简明性以及法律条文特有的严肃性、严密性。此外,还可以分析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可指导学生阅读这些条文并用心揣摩其中“应当”“不得”“鼓励”这几个词在条文中的含义和用法,从而认识到说明文用词准确、严密的要求,感悟在写作说明文时锤炼词语的技巧和方法。

论文关键词:教育;途径;高校德育;原则

一、德育的内涵

什么是德育?简单地说,德育就是培养学生品德的教育。目前普遍认为德育包括思想品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另外还有更为广义的德育界定,认为除以上几个方面外还包括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甚至是环境教育、预防艾滋教育等等。西方教育理论中所定义的“moraleducation”较为明确,把道德与政治、法律相区别开来。碍于传统思维,我国常把道德和思想政治相提并论,扯不清理还乱。尤其是到了现代民主法制社会里,道德则更需挂上公民社会的政治素质和意识。对于这一点西方国家的办法是另开设公民教育课,也就是相当于我国的政治教育,从而做到了既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又明确了德育的内容。因此笔者赞成对德育的定义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的道德认知、情感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下面就学校德育为话题展开讨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德不清

以“门”为例,人民网发表了名为《门:90后女孩是处女很丢人吗?》一文。正如记者所言“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最初的感觉便是无法理解,真的是无法理解......”,但笔者认为这并不仅仅是无法理解这么简单,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严重的违法事件,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和亵渎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平均5%~10%的男孩、3%~8%的女孩有过性经历。1998年以来,在北京妇产医院接受中期引产的女性一半未婚,其中20岁以下的女孩占14%。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超过了30%,性犯罪案件占18%~25%,并呈上升趋势。”性常识,性道德与法律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无知,法守不住如何看德育?

(二)揠苗助长

说到德育,另外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不切实际地要求学生,尤其还在小学就冠以高尚高大的高标准来严苛要,脱离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和规律。“小学生的基本思维特点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他们的自我意识正在上升,并且处在由具体到抽象,片面到全面综合的过渡期。”然而,连小学也是普遍盛行的教育思想所谓“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要求“热爱学习、立志成才”,老师无外乎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精英教育作为主角,多考些分数反而最重要。当然,也就不是启蒙培养具有丰富个性和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教育。“好”意本没有错,但是根据孩子的认知能力,这种“抽象”的德育对于孩子无疑是无法理解和承受的,多以应付式的死记硬背。相反,学生道德问题中普遍存在“人生缺乏理想,缺乏信念;对爱国主义精神缺失......价值观念的错位,言行举止的失范”成了莫大的讽刺。

(三)与生活严重脱节

一方面,波澜壮阔的市场经济改革,社会大发展,光怪陆离的世界无奇不有,校园难免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激烈的竞争,信息转瞬即逝,生活多姿多彩而富于挑战。这也就要求我们的学校与社会建立同样广泛的联系,让学生走出“象牙塔”,鼓励走进社区乡村,深入身边实际,体验和发掘生活中随处随时发生中的喜怒哀乐。学生可观可感,教师适时引导,培养他们分辨和判断能力。事实上“由于德育和生活社会缺乏建立广泛的联系,故德育内容显得陈旧、单薄,不足以解释当前复杂的社会现象,也不能解决学生的思想实际,于是德育就成了与现实生活和学生实际不相干的东西,成了“来自天外的声音”,既不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使其认同,更难促使其内化。”

三、德育工作需要秉持的基本原则

就以上德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根本处纠正德育工作中的无意识“盲区”,任何“细枝蔓叶式”的探讨都只是空话。这个“根本”就是原则,就是德育工作中的方向,只有坚持了正确的原则才能准确达到目的。关于这一点,国家教育部对中小学德育原则的统一意见是:知行合一的统一原则;生活的原则;爱和民主的原则;主体性原则;体验性原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的原则;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的原则。

(一)必须牢固坚持法治性观念原则

(二)必须坚持与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相协调的原则

(三)必须紧密结合现实的社会生活的原则

论文摘要: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安全稳定的基础。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负责人和处理人,在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就高校辅导员该如何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讨。

1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所谓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指“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安全责任、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为主要教育内容,通过入学教育、课程教育和日常教育等多种途径,使在校大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技能,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和今后走向社会需要而进行的教育”。①

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化,学校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为了使大学与社会接轨,校园内组织的社会活动也越来越多,校园社会化的现象也日趋明显,校内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越来越复杂。大学校园治安、刑事案件的频频发生,给高校内学生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度开放化,教育领域也逐步迈向社会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的大学生们势必成为各种不安全问题和案件的受害者。所以,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学校对实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有着迫切的必要性。

2实施安全教育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4)提升自身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知识水平,增强自身能力。之前述说的总总,都需要辅导员自身具备一定专业素养,掌握一定的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等等。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工作之余,还要不断学习,扩充自己的知识面,提高知识水平。此外,还要培养、训练自身的观察力、判断力、应变力以及协调力,不断增强自身能力,以便在处理危机事态时能临危不乱,准确、果断的作出处理。

3辅导员安全教育工作的思考与认识

首先,应该在责任和信任中让学生感到安全。辅导员对工作极高的热情和极强的责任心可能就会让学生感受到安全和信任,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辅导员要以积极的心态与言行对待学生,不但要作为教师指导和教育学生,还应该作为哥哥姐姐去了解他们、信任他们。工作与生活中要身先示范,以身作则,引导和教育学生学做人,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不偏袒,不溺爱。该严肃时严肃,必须要让学生懂得,一个优秀的大学生除了要学好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品行修养与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让学生从心底热爱大学生活,热爱自己的学校。

其次,加强在校生的安全教育,能够完善在校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其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对学生开展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可减少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风险,还可以让学生学会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训练学生的心理素质,使其在今后遇到突发事件或危机事件时,能保持镇定,并采取适当措施果断处理。

最后,辅导员应在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中积极积累经验,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素质和能力,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安全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要热爱自己的工作,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观察力、判断力、协调力、应变力以及心理综合素质,在思想教育与安全教育工作中,促进自身成长。

4总结

高校安全教育工作近年来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安全是学生正常生活与学习的保障,但是由于高等教育处于大众化、大发展的时代,办学主体和办学层次趋于多元化,高等教育受到了社会功利的驱使,安全教育往往被学校所忽视,从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与实施迫在眉睫。高校辅导员作为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紧密联系的导师,在学生安全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用我们的智慧和真情,把辅导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注释

①钟晓明.高校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教育学论文,2007(18).

参考文献

[1]钟晓明.高校安全教育的几点思考[j].教育学论文,2007(18).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工作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中国期刊投稿热线,欢迎投稿,投稿信箱1630158@163.com所有投稿论文我们会在2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办理审稿,并通过电子信箱通知您具体的论文审稿及发表情况,来信咨询者当天回信,敬请查收。本站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论文写作服务,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摘要】农村初中生隐性辍学的形成原因常与显性辍学的致因耦合,形成了社会、家庭、学校和学生本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源.社会外部因素“读书无用论”等错误思想流行。高校扩招引发了大学生就业的普遍难题,基础教育投资收益落差显著,知识与学问不能及时有效地转化为现实财富,类似这些社会现实问题极大地降低了农村家长对子女教育投入的热情,使家长们开始更多地考虑为子女谋求及早就业的途径。

【关键词】农村初中生隐性辍学形成原因常与显性辍学的致因耦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源

【本页关键词】省级国家级期刊快速发表学术期刊论文投稿欢迎来稿

【本站说明】中国期刊投稿热线:专业致力于期刊论文写作和发表服务。提供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的写作发表服务;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以及写作辅导。“以信誉求生存以效率求发展”。愿本站真诚、快捷、优质的服务,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自05年建立以来已经为上千客户提供了、论文写作方面的服务,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信誉体系,我们将会继续把信誉、效率、发展放在首位,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论文投稿电子邮件:1630158@163.com

投稿邮件标题格式:投稿刊物名论文题目

如:《现代商业》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本站期刊绝对正规合法

并带双刊号(CN,ISSN),保证让您轻松晋升

近年来,随着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发生冲突的情况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学生状告母校侵权的法律纠纷也呈上升趋势。这与依法治校、建立和谐校园的要求不相符合,因此,依托典型案例,分析高校管理中侵犯学生权利的类型及其成因,对完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保证高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具有基础性意义。

一、若干典型案例的案情介绍

案例1:1998年6月,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该校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1994级学生田永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理由是田永在19%年2月的考试中作弊而被学校取消了学籍。1999年初,田永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将学校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学校虽然取消了田永的学籍,但并未真正执行,另外学校的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有一定程度的不符,因此判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向田永颁发毕业证书。

案例2:1996年初,北京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刘燕文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和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批后,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北京大学认为赞成票未过半数,决定不授予刘燕文博士学位,只授予其博士结业证书。刘一直多方反映,未果。1999年9月24日刘燕文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北京大学推上被告席。1999年11月12日和1999年12月17日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最后一次开庭中宣判北京大学败诉:撤销北京大学不授予刘燕文博士学位的决定,责令北京大学重新审查并作决定,责令北京大学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向刘燕文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案例4:2004年12月,四川某高校两名学生在教室接吻被教室监控设备拍下,学校勒令当事学生退学,学生不服将学校告上法庭。在成都开庭。经过一年的起诉、驳回、上诉后,于2005年12月5日两位学生接到终审败诉的判决。

二、高校侵犯学生权利的类型化:基于上述案例的透视

通过以上案例的透视,笔者认为,高校管理中主要侵犯了学生以下几种类型的权利:

(一)侵犯学生的民主管理权

(二)侵犯学生的名誉权、隐私权

(三)侵犯学生的申诉权

申诉权是高校学生享有的一项基本的程序性权利。《教育法》提出了要建立学生申诉制度,但并未就申诉制度的具体问题,如学生申诉的范围、内容、接受申诉的部门、申诉的程序、期限和时效等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这就使得学生申诉权仅仅成为了一项“宣誓性权利”,并未在高校管理实践中得以落实。例如,在上述案例2中,刘燕文在不被授予博士学位后多次向学校申诉,但是校方各部门推三阻四,一直没有具体部门负责。

(四)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

所谓学生公正评价权,是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要求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成绩档案中,在完成相应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从现有的学生诉母校的案件看,学校对学生该权利的侵犯主要是不颁发学位证书,如在案例1中和案例2中,田永和刘燕文提起诉讼的目的,其实就是要求校方对其作出公正评价,要求校方解释为何自己在按照学校规定修完相应学业后却不能被授予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五)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受教育主体公平、公正地享有各种类型和各种形式教育的权利。《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然而,在高校的管理实践中,由于高校管理过程中的种种失范行为,学生往往被剥夺了原本依法应当享有的受教育权。例如,上述案例3和案例4中,学校依据与上位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校纪校规作出了开除学生学籍的决定。在我国,学生的学籍实质上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身份的认可,无学籍实际上就是没有官方认可的受过教育的经历,因而,在高校管理中以非法的方式剥夺学生的学籍是对大学生受教育权的严重侵犯。

三、高校管理中侵犯学生权利的成因分析

笔者认为,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屡屡侵犯学生权利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群体社会心理的强势影响

群体社会心理现象指群体本身特有的心理特征,如群体凝聚力、社会心理气氛、群体决策等。叽臼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表明,群体社会心理的存在会对群体中个体的行为产生持续的影响,人们的行为通常会不自觉的依附于社会群体心理。自古以来,中国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师道尊严”神圣不可冒犯,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享有绝对的权威,故社会普遍存在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专制”的心理倾向;此外,社会心理还认为,学校对学生的严厉管教(甚至包括适当的体罚)是对学生有益的行为,是更好地把学生培育成才的良好途径。由此可见,高校在管理学生工作中,漠视学生权利,侵犯学生正当权益的行为,有时在社会心理层面反而得到了有力的支撑。

(二)组织体行为的自利化倾向

根据经济学原理,群体性组织存在的根本动力就在于把分散个体的交易成本内部化,从而提高组织体整体的运作效率。因此,组织体提高效率的根本之道在于内部交易采用命令规则,而非谈判规则。高校作为一个群体性组织体,具有追求管理成本最低化的内在冲动,乐意遵循组织体自身的存在规则,热衷于运用命令式的管理方式。据此可知,正是由于组织体行为的这种自利化的驱动力,使得高校在管理学生的过程中滥用其享有的行政管理权力采用“家长式”的管理方式,致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

第二,高校管理权缺乏正当程序的约束,其频繁被滥用,致使学生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害。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内容,没有正当程序,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均等”就难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从上述几个典型的学生状告高校侵权诉讼案来看,缺乏正当程序或存在程序瑕疵,

遗落的文化世家:江西新城陈氏考述

艺徒制:传统评弹技艺传承之路径研究

近代苏州评弹与听众之互动述略

浙江义乌地区土地庙存废演变述略

八卦五雷钱:雷法传承的民间传播

衡水一绝:冀派内壁绘画艺术

宋代以来广西慈感神信仰研究

苗族斗文化活态传承的实践道路

略论蜀与滇的文化关系

东阳木雕传统图像的文化底蕴

试论鄡阳平原上的汉代豫章郡城

赣南客家采茶戏的艺术特征

论文天祥精神内涵与历史意义

土瑶传统丧葬禁忌的文化视角

明代吉安书院青原会馆研究

“数字人文”技术视角下区域史研究新取径

植壤、技术与生存策略:晚清民国的宁波土医

歌从大海上来——“舟山渔民号子”的田野考察

会通与传承:张岂之学术思想述略

一部运用民俗学田野作业探究民间智慧的力作

明清时期柞蚕书的刊行、传播及影响

说“江南豫章”:《史记》地名标点疑议

刘知远文学形象构建之学术脉络研究

地方性消费与博里农民画产业化发展的研究

明代气候变化对江南日常生活及生产的影响

黔中地区唐宋羁縻时期考古遗存探究

再论法眼宗初祖文益禅师于漳州参桂琛而得法

佛门“三虚”与近现代岭南佛教

虔贞女校:近世深圳客家文化符号的折射

奶娘变天后:河源临水夫人与天后信仰的混融性调查

巫—方相氏—钟馗的演变:角色与精神的盛衰

秦汉以来的鬼神信仰与仙话研究

载歌载舞的民俗活动:青海互助土族地区婚礼

明清时期广东惠州府巡检司的空间格局变迁研究

陇蜀古道陇南段几处石窟造像的艺术特色和文化意义

古村落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互源现象”探析

史传与神话:堂子祭祀邓将军传说解构

客家人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大浪客家舞麒麟

民国常熟民众的娱乐生活——以苏州评弹为例

客家题材的影视IP发展与客家族群认同研究

文化传播视野下的贵州少数民族村落婚姻习俗变迁

定州简本《论语》“一字多形”与文本生成问题探论

藏羌彝走廊《羌族妮莎诗经》口传古籍问世与初论

诗与酒的议会:藏羌彝走廊《羌族妮莎诗经》审美制度透视

试论传统时期地方神灵的塑造——以许真君信仰为例的探讨

《特选公理杂字》渊源考——略论地方乡土教材中的法律史料

论文关键词:新型合作医疗医保制度问题对策

自我国2003年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与作用下,加大建设试点力度。经过新农合制度的运转,缓解了农村的就医压力,但是农村医保制度仍存在缺陷亟待解决。

一、农村医保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农村参保意识差

(二)医疗保障模式过于单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农民已不再满足于过去“掏小钱、保小病”的简单合作医疗模式,这种“温饱式”的合作医疗已经失去了对农民的吸引力。而对于由于突发、大额的患病风险而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又很难得到医疗保障与医疗救治。这种情况与农民的看病需要严重不符,弱化了农村医保制度对农民的保障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另外,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及医疗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服务也不再受用。

(三)缺乏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保障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而由于理论欠缺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因此国家保障法律尚未形成,造成农村医保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不能得到法律后盾的有力保障。而由于法律配合的欠缺,造成一些农民不认可医保制度,由于怕承担经济风险,因此不愿意加入到医保中,增加了农村社会保障普及工作的难度。

二、建立健全农村医保制度

(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二)实现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而统一的合作医疗保障模式无法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因此,农村医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必须加快构建政府、农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农村发展情况对农村医疗服务的不同需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推广并宣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主要由于在落后的农村地区,人均收入与治疗支出能力普遍偏低,而实现“广覆盖、低水平”的初级合作医疗,是满足农民就医的根本保障;在中等发达农村地区,重点推广“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因为在中等发达地区的农民,具备少量的医疗支付能力,但是“大病致贫”现象仍存在,这将是医疗改革的重点;在东部沿海等发达农村地区,基本建立完备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因此,接下来应全力构建新型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与服务网络,由于经济条件良好,当地农民提高了对商业保险的认识与需求,通过制度的完善,可满足不同层次的医保需要。

(三)建立健全农村医保的法律法规体系

参考文献:

1、牛妍.以构建农村医保制度推进“新农村建设”[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6(4).

2、许海虹,姜岩.发达国家农村医保制度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11).

3、顾昕.当代中国农村医疗体制的改革与发展趋向[J].河北学刊,2009(3).

THE END
1.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探析大体而言,区域协同立法能力主要包括区域协同立法需求识别能力、区域协同立法决策能力、区域协同立法协调能力和区域协同立法起草能力。针对当前地方立法资源受限、立法队伍尚存“短板”、立法特色不明显等问题,建议强化区域协同立法能力培育。 其一,区域协同立法者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确把握自身发展与http://e.mzyfz.org.cn/paper/2174/paper_58269_11988.html
2.协同立法: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大余县信息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强调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区域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政策联动机制”“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大江大河http://www.jxdy.gov.cn/dyxxxgk/c102502/202209/a24b8306ebd84db995c01f5550b8d5bb.shtml
3.常纪文:全面系统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党内法规体系行业动态为此本文建议:①统筹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党内法规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建设;②重点建设,分级分领域制修订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的专门党内法规;③全面融入,将生态文明的建设和改革要求分解到各级各类党内法规中;④厘清关系,加强与国家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 引言http://www.gdpas.cn/dynamic-information-detail.aspx?id=2652
4.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 A.制度领域B.经济领域C.数字领域D.技术领域 参考答案: 进入题库练习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判断题 中国https://m.ppkao.com/tiku/shiti/836a13e8bd954c9689c7bd93ea744859.html
5.第24章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与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和协调信息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国家信息化快速、持续、有序、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信息化相关的标准规范是以确保其技术上的协调一致和整体效能的实现,为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等技术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规范要求和活动准绳。相关人员在开展信息系统相关活动过程中,应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和标https://blog.csdn.net/hongyangcao/article/details/133063744
6.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与衔接机制研究第二个部分是关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和衔接不足的表现、原因和弊端的分析。经过分析,缺乏协调和衔接的表现为:相关条文表述存在漏洞、关于挪用公款的分类及范围不一致、部分条文的内容滞后、适用的选择冲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缺乏协调和衔接的原因主要为: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左”的思想长期影响;而由此产生的弊端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511-1016265622.htm
7.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如何协调和衔接摘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制度依据, 这两大制度体系共同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但二者也有着各自的话语体系, 在适用范围、调整对象、规范效力等方面均存在差异, 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协调之处, 双方体系的独立性也带来了一些时间上的空当与规范上的不衔接, 所以, 推进二者的协调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1226/04/39547964_804493955.shtml
8.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内容提供方:2105194781 大小:45.5 KB 字数:约2.09千字 发布时间:2018-09-30发布于天津 浏览人气:483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七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全国信息安全.DOC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423/162757119.shtm
9.试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洪碧华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时候,党内建设也得到了长足进步,党内法规也随着国家法律的健全,不断丰富、完善。1982年修订的党章中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基本原则,且同时通过立法的程序,将其写入宪法。这一举措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对党内法规的科学化、规范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32646&page=2
10.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更多“建设公平规范的数字治理生态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立法规划,及时按程序调整不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法律制度。”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瑞典在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方面的理念和做法值得我们研究和参考,表现在()。 A.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构 B.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指导标准 C.照顾边远地区https://www.educity.cn/souti/cqj9y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