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贸易特征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融资性贸易特征,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1.1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2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

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3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2.4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风险掌控能力

关键词: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服务;风险;控制对策

一、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及其特征

二、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

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根据进出口供应链的不同特点及进出口企业在供应链不同环节的融资需求,分为进口供应链融资服务和出口供应链融资服务,融资时分别解决中小进出口企业在进口开证、进口付汇、出口销售、账款回收等供应链环节的融资问题。

以出口供应链融资服务为例,假设M公司为供应链中的境外核心企业,且该供应链符合银行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准入标准。B公司为M公司在境内的供应商,且与M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B公司拥有稳定的出口量,但B公司不能及时从M公司收取货款,从而缺少资金来维持生产。此时作为供应链的上游企业,B公司可将向M公司的出口货物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向银行K申请资金融通。K银行可以给B公司提供如下出口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

若M与B公司间常用的贸易结算方式为电汇,K银行可以提供“订单融资+出口保理融资”组合方案。若M与B公司间常用的贸易结算方式为信用证,则K银行可以提供“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融资”组合方案。这两类组合方案都可以解决B公司从生产备货到出口发货后的融资需求。也可根据企业生产节点的实际资金需求提供单一节点的融资服务,如发货前的订单融资或发货后的出口保理融资等。在M与B公司之间贸易往来频繁,且贸易订单比较单一,银行为B公司提供“应收账款池融资”服务,以解决企业批量融资的问题。

三、国际贸易供应链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关键词:国际贸易;融资策略;创新途径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1月11日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国际贸易融资对于我国来说属于较新的业务,由于国际贸易融资开展实践较短,所以仍处于起步与探索阶段,因此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中,我国与发达国家仍然具有较大差距,同时国际贸易融资环境也面临着诸多障碍,这使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创新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防控和管理方面欠缺有效手段、传统授信方法仍旧被许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中被采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急迫性与重要性欠缺认识、技术手段有待得到更新,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而在对这些问题进行重视的基础上对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做出优化与创新,无论是对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还是对于银行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以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创新为出发点,从融资风险策略、融资授信评审制度、服务理念与经营理念、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对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创新策略做出了研究与探讨。

一、对融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完善

从银行面对的风险来看,国内贸易融资与国际贸易融资具有很大差异,与国内贸易融资相比,银行同样要承担融资人不愿偿还与无理偿还贷款的情况,同时还需要承担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国际贸易融资有的融资风险。另外,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融资具有很大的关联,在国际结算工作中存在的欺诈风险以及交单风险也会使国际贸易融资产生额外成本,因此对贸易风险防范措施做出完善是对国际贸易融资做出创新的重要前提与基础。在这一方面,对具备先进性的风险计量方法做出借鉴与应用是对国际融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的重要手段。如一些国际银行与J.P.摩根财团所使用的银行信贷风险组合模型,其中信用评级是这种模型的基础,在对融资方信用做出有效评级的前提下,融资方的违约概率可以被计算出来,从而为坏账产生几率的计算提供必要依据。虽然这种模型能够对风险价值数值做出计算,并对银行面临违约风险和信用评价变化中需要准备的资金量做出反应,但是由于传统贸易融资在市场中不能流通转让,因此这种模型也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然而需要认识到的是国际贸易融资也在经历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并且随着融资市场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也将会得到良好的解决。

二、实施国际贸易融资授信评审制度

三、树立为中小国际贸易企业服务的经营理念

包括国有生产性企业和国有外贸公司在内的许多大型企业,可以凭借自身的财务实力、行业垄断等来获得银行给予的贷款,这种一般性流动资金贷款具有充足的额度,因此这些企业并没有强烈的国际贸易融资需求。相对于这些企业而言,中小国际贸易企业在信用方面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也正因为如此,中小国际贸易企业融资市场虽然具有很大规模,但是一直处于没有得到完全开发的状态。在中小国际贸易企业融资市场进行开发的过程中,有必要对企业融资资质做出适当的放宽,在此过程中,需要对中小国际贸易融资市场介入方式以及介入策略做出有效规划,这无论是对于中小国际企业融资的发展还是对于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发展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这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树立为中小国际贸易企业服务的经营理念,并推动服务对象从国有进出口公司和大型企业向中小国际贸易企业转变,这种理念的创新能够丰富适应中小国际贸易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并且可以有效地推动国际贸易融资的快速发展。

四、推动从业人员融资创新能力的提高

五、实施结构性商品贸易融资业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了国际商品需求的重要主力之一,如我国当前是第一大铜、钢铁消费国,同时也是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在大宗商品的价格不断攀升的背景下,许多传统的贸易融资产品显然已经难以满足融资对象对信息流、物流以及资金流的需求。在此方面,我国可以利用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实施来对信息流、物流以及资金流做出整合与管理,从而使客户获得个性化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如以铜金属、铝金属、锌金属等基本金属贸易中的囤货融资为例,这些基本金属贸易需要面临频繁的价格变动以及较大的价格变动服务,因此也会带来较大的融资风险,而这些金融风险的避免应当依靠套期保值以及融资帮助。由于基本金属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程度、较好的流动性以及活跃的现货贸易,因此国际中的许多银行都针对这种期货品种的商品实施了结构商品贸易融资。我国期货市场当前处于稳定发展的阶段,对期货市场做出积极的利用并开展结构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对于我国银行信贷资产结构的改善以及利润增长点的拓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针对我国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防控和管理方面欠缺有效手段、传统授信方法仍旧被许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中被采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急迫性与重要性欠缺认识、技术手段有待得到更新等问题,我国需要给予国际贸易融资充分的重视,并从融资风险策略、融资授信评审制度、服务理念与经营理念、从业人员素质、业务创新等方面做出改革与优化。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东卫.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研究[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

[2]徐晨星.国际贸易融资问题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0.3.

关键词:钢贸企业;物流金融;融资模式

一、钢贸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钢铁贸易行业在整个供应链上发挥着“蓄水池”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首先钢铁贸易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行业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而且全国60%的钢材销量是通过钢铁贸易企业来完成的,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钢铁贸易行业是一种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是钢铁贸易企业的经营之本,也是钢铁贸易企业日常经营和发展壮大的必备因素。国内目前具有大约20万家以上的钢铁贸易企业,而且其中95%以上是中小型民营企业。

在买方市场的情形下,钢铁贸易企业对钢厂的供货往往需要全额付款,这就为钢铁贸易企业的日常经营带来挑战,可见其在上游资金链中处于劣势地位。而在卖方市场的情形下,钢铁贸易企业又需要对客户垫付资金,从而造成钢铁贸易企业在整个供应链的资本流动中处于劣势地位,议价能力极低。针对这种情况,在国家政策中又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扶持。

可见,钢铁贸易企业融资难度大是众所周知的,而且钢铁贸易企业每年都有相当多的存货、应收账款等不能用于担保并借入信贷资金,如果通过某种模式或者某种经营方式可以将这些闲置的资源进行信贷担保,则可以很大程度上帮助钢铁贸易企业摆脱贷款难的困境。

二、钢贸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优劣势条件分析

钢铁贸易企业开展物流金融,需要具备开展物流金融的基本条件,只有转化自身劣势,提高融资能力,并建立科学的资金运营体系,提高还贷能力,保证一个稳定的现金流,才能顺利开展物流金融,并保证资金链的顺利运行。因此,内部优势条件如下:(1)经营规模优势,钢铁贸易企业的仓库、库存、物流设施、销售网络、从业人数、客户结构、资金流量等一切可以反应其经营规模的指标,都将是银行信贷调查的基础,尤其是钢铁贸易企业的销售额和利润额,是反应企业经营规模的最直观的数量指标。(2)经营模式和产品优势,钢铁贸易企业的经营模式,即业务、现货业务、直供业务、期货业务的结构和比例,是出资单位尤其是银行必须要考察的条件,具有此方面优势条件的钢铁贸易企业,必然有着良好的资质和有限的销售业绩。而钢材产品种类繁多,钢铁贸易企业只有经营富有竞争力的钢材产品,才能得到授信单位的认可。(3)财务管理优势,目前钢铁贸易行业具有相当一部分优秀企业,是能够开展物流金融的,它们不仅具备专业的财务处理能力,而且其资产负债、销售盈利等财务数据记录等原始资料能够经得起授信单位的核查。

关键词:金融危机;贸易融资;信用证;特点

一、贸易融资的含义及方式

二、全球贸易融资的特点

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银行出现流动性困难,贸易融资业务规模有所缩减。不过统计数据表明,亚洲国家正越来越多地使用贸易融资手段来支持本国开展国际贸易,全球接近1/3的贸易得益于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金融危机后,全球贸易融资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融资多以美元计价

由于全球进出口贸易大多以美元计价,因此贸易融资也多以美元融资为主。一般来说,银行的贸易融资能力往往取决于它们获取美元资金的能力。金融危机直接导致美元资金供给减少,这也使得巴西、韩国的央行尝试直接支持贸易融资市场。美元在欧元区以外的区域是强势货币,再加上亚洲市场上信用证的广泛使用,更加巩固了美元在贸易支付中的主导地位。根据ICC(即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国际商会)2012年的报告,超过80%的信用证结算货币是美元,欧元是第二大结算货币,但它只占有很少的国际份额,2010年所占份额是10%,2012年下降为7%。值得一提的是,人民币正占据更大市场份额,虽然它的基数比较低。

(二)贸易融资平均期限在半年以下

根据ICC(国际商会)的贸易数据,贸易融资的平均期限在3.5个月左右,信用证和担保的期限要稍短一些。由于在新兴市场国家,贸易融资通常被视为流动资金贷款的一种替代,这些国家的贸易融资期限会更长些。比如,在巴西贸易融资市场上占半壁江山的ACC(即AdvanceonExchangeContracts)就发挥了流动资金贷款的功能,它的平均期限在6个月左右;印度贸易融资平均期限通常也在半年左右。

(三)信用证占据主流位置

根据ICC(国际商会)的贸易数据,过半的全球贸易融资涉及到信用证和担保产品,其余则是短期出口买方或卖方信贷。信用证在全球进出口贸易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支持了约15%的全球进口贸易,2011年、2012年涉及信用证的贸易额约为2.8万亿美元。具体到行业上来看,不同行业对信用证的依赖程度不同。对信用证的依赖程度取决于商业模式、商品属性、企业间贸易的地位、进出口方之间的关系等因素。例如,信用证在大宗商品贸易中使用频繁,因为大宗商品的属性决定了它们易于作为抵押品。

(四)贸易融资中银保合作关系更为密切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银行对各类贸易融资的审批条件变得非常慎重。银行对贸易融资风险的审慎态度使得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更为突显。在很多情况下,银行要求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银行的放款风险。可以预计的是,在未来贸易融资领域中,银保合作关系会越来越密切。

三、我国贸易融资的特点

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贸易出现萎缩,特别是欧美市场表现低迷直接导致我国进出口总额增速放缓,但依然有17.8%的增幅。我国各大银行也在适时推出贸易融资新产品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贸易状况。综合来看,我国贸易融资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贸易融资使用日益广泛,且以信用证为主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出口贸易日益增长,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作为支持进出口贸易的贸易融资不断受到重视,其能够得以广泛使用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从需求方面来讲,贸易融资利率实现了自由化。与之形成对比的是,2013年7月之前,我国大部分银行信贷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设定的利率下限。这造成贸易融资的平均利率要远小于国内银行贷款利率。2012年我国银行贸易融资加权平均利率(贷款人可以是中国银行以及外国银行、企业)为5%,而官方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31%,实际贷款利率还要远高于这一数值。

1.融资审批程序不繁琐,资金流动速度快。

2.贷款的风险大、成本收益比低。

3.贸易融资能够丰富银行收入方式、调整收入结构。

二、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面临的困难

1.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通常扮演弱势角色。

2.中小型企业无法有效的控制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集资风险。

3.中小型企业出现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4.中小型企业的融资专业人才匮乏。

三、解决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问题的对策

1.选择适合的贸易集资方式。

2.完善出口风险控制机制。

3.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

4.加强融资专业队伍的建设。

四、结语

关键词:“三来一补”企业转型必要性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迅速席卷了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显著特征就是经济一体化、市场化和信息化,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下,曾经在沿海地区盛极一时的“三来一补”企业逐渐暴露了它的缺陷,特别是金融危机的到来,使“三来一补”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三来一补”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求新、求变、进行转型。

一、“三来一补”企业的含义及其特征

1、“三来一补”企业的含义

“三来一补”是对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的统称。

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的含义就是中国大陆企业依靠外商提供的原料、技术、设备等,根据对方提出的产品质量、规格、款式的要求,进行加工,组装,整合成产品再提供给外商的一种贸易合作方式。

补偿贸易是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合作方式,是指由国外厂商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设备,或利用国外进出口信贷,引进先进的技术或设备,由我方企业按照外商要求进行加工生产,以返销其产品的方式来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信贷本息的一种贸易方式。

“三来一补”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过渡阶段的特殊产物。

2、“三来一补”企业的主要特征

“三来一补”是曾经在广州、深圳、东莞等沿海地区盛极一时的企业,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失业人口问题的解决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主要的特征有:

(1)在组织形式上,三来一补隶属于村镇经济发展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在经营方式上,依托村镇经济发展公司经营,外方负责经营,但企业所有权仍属中方所有,不能做到独立自主,有受制于人之忧。

(3)在机器设备方面,“三来一补”企业享有免税进口先进设备的优惠政策,国家对这些企业的发展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但这一优惠政策实行到2009年1月1日为止,政府将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的免税及国内购买设备的退税。

(4)在产品销售方面,要求产品全部出口外销,一般不允许在国内销售,内销可能会被追诉为走私。

二、“三来一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难

“三来一补”企业在长期与国外厂商合作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贸易摩擦等问题,而且近年来国家政策不断做出的调整和改变也不利于“三来一补”企业的发展,比如,禁止和限制更多加工贸易类项目,税收优惠减少,此外还有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等问题的出现,再加上金融危机的出现对国际市场冲击,综合各种因素,“三来一补”企业的前进稳步发展遭到了很大困扰。

除了国际和国内的一些客观因素影响外,“三来一补”企业本身也遭遇了很大的挑战,“三来一补”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众多且层次较低,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寥寥无几,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企业向高端层次的发展。

在生产技术方面,“三来一补”企业大多较为落后,缺乏科研人才,自身的研发、创新能力较弱,没有自己的品牌,无法发挥品牌效应的作用来打响企业知名度,影响企业发展壮大。

在管理层面上,很多“三来一补”企业属于家族式企业,在管理上缺乏规范性和严谨性,容易导致集权化,在管理模式上实行粗放式管理,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认识不足,盲目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这些都加速了“三来一补”企业走向衰败的进程。

高新技术产业的出现对“三来一补”企业也是一个巨大的冲击,高新技术产业凭借自身先进技术、社会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等优势迅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市场,让本来就不具备很强社会竞争力的“三来一补”企业处境更加岌岌可危。

由于三来一补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融资困难,只能依靠自有资金营运。

三、“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的必要性

1、“三来一补”转型是获得融资的必要手段

因为“三来一补”企业是属于村镇经济发展公司,受制于人,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无法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虽然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得融资,也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解决了企业房地产证和土地证等方面的一些历史问题。但相较于中国沿海地区众多企业迫切需要融资的现状来讲,仍然是杯水车薪,因为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制度首先要求企业是一个法人,所以“三来一补”企业只有先转为三资企业,取得法人资格,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许可,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需要

在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下,许多依赖出口的“三来一补”企业的国外市场大幅缩水,销售总额严重下降,但“三来一补”企业的性质制约着产品内销。转型后的企业可以获得广阔的国内市场,“三来一补”转型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了空间。

为推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政府已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逾期转型企业将不能享受。同时,政府提供了转型指引手册,企业可以一步步办完转型的整个流程,并且不用花费太多成本。

3、“三来一补”企业转型是企业获得长远发展的需要

转型后的企业将拥有更大的自由经营权,可以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三来一补”企业所有权属村镇经济发展公司,国外厂商对企业无所有权,不能在国内投资、融资,也不能购地和取得无形资产,无法享受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多项优惠政策。

一、娄底市贸易融资发展现状

娄底市位于湖南省中部,是省内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对外贸易主要集中在钢铁、有色、煤炭等资源性行业,进出口货物主要为铁矿石、煤炭、钢材等大宗商品,外贸量长期稳居全省前列,贸易融资需求旺盛。2012年以来,一方面随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推广,贸易融资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国内货币信贷政策趋紧,企业贸易融资需求也不断上升。在此背景下,近年来辖内贸易融资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并呈现一些新特点、新变化:

1.贸易融资总量快速增长,融资比率大幅上升

2011年以来,娄底市外汇指定银行贸易融资产品迅速增多,目前,共有海外代付、进口押汇、进口项下境外银行融资、出口项下境外银行融资4大类13种贸易融资产品(见表1),贸易融资总量快速增长,2011-2015年,全市贸易融资发生额从6亿美元增加至12.08亿美元,增长了1倍多;对外贸易的融资倾向不断提高,剔除单笔贸易组合融资因素后,进出口业务的贸易融资率从6.8%提升至61.8%。

2.贸易融资表外化特征明显

2012年以前,娄底市外汇指定银行表外贸易融资产品主要为海外代付。2013年来辖内银行推出了7种“境内担保+境外融资”模式的新型表外融资产品,如委托付款、信用证买方付息贴现等,2015年全年办理表外贸易融资7.86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30.7%,表外融资占到贸易融资总量的40.8%,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

3.贸易融资存在本币化、长期化倾向

2013年以前,娄底市贸易融资的币种主要是美元,融资期限大多为3个月。2013年以来,辖内银行推出了订单融资、直融通等5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1年,全年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折美元2.6亿,占同期贸易融资总额的21.4%,平均融资期限达295天;受此拉动,2015年辖内贸易融资平均期限140天,比2012年延长了近50天。

4.企业融资动机趋于多元化

娄底辖内外贸企业主要为华菱涟钢、冷钢、闪星锑业等大中型企业,2011年以前,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内信贷环境相对宽松,企业贷款满足率较高,贸易融资更多是企业主动通过负债外币化套利的一种手段。如娄底市,2009-2011年银行机构贷款余额增长了38.8%,是同期贸易融资增幅的2倍多,企业贷款需求得到较好满足。2012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长趋缓,整体信贷环境趋紧,部分企业将贸易融资当做国内贷款的替代渠道之一,融资动机趋于多元化。2012-2015年,娄底贸易融资增长了101.3%。尤其是“两高一剩”企业,银行贷款面临逐步压缩、退出,企业资金压力增大,为弥补流动资金缺口、节约财务成本,企业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剧、贸易融资套利空间缩窄的不利形势下,仍加大了表外贸易融资尤其是跨境人民币融资的力度。

二、主要问题

1.加剧短期跨境资金波动,影响跨境收支均衡管理

贸易融资主要从两方面影响短期跨境资金流动:一是提前或推后贸易收付款、结售汇时点,造成结售汇差额、贸易收支差额与进出口差额三者偏离。如进口押汇,推后了境内进口商购汇时点,造成结售汇差额与跨境收支差额偏差;又如进口海外代付,推后了境内进口商购付汇时点,引起结售汇及收支差额与进出口差额的偏离。二是扩大短期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如出口订单融资,是境外银行为企业出口应收账款提供的非买断式融资,境内企业出口收汇后,到期再归还境外银行,1笔出口形成3笔跨境收支,扩大了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当处于流入窗口期时,企业往往通过贸易融资等杠杆推进“负债外币化、境外化”,导致短期跨境资金净流入或结售汇顺差,当流入窗口条件消失后,企业又会实施剧烈的去杠杆化操作,造成短期跨境资金集中流出或结售汇逆差,贸易融资的这种内在波动性,导致短期跨境资金“大进大出”,加大了跨境收支均衡管理难度。

2.现行政策管理框架难以有效管控贸易融资

(1)管理政策欠完善,银行规避监管容易

目前,贸易融资管理主要涉及外汇局、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其中,外汇局对银行贸易融资的管理主要涉及短债指标、担保指标、结售汇综合头寸与外汇贷存比挂钩等政策;人民银行规定本币贸易融资不纳入外债、担保指标;银监部门要求将同业代付纳入表内核算,但对表外业务的风险资本监管要求较低,其风险权重仅为一般信贷的20%。贸易融资管理政策“本外币有别、表内外有别”,银行很容易规避。

(2)宏观调控机制缺位,难以管控过度融资行为

(3)商业银行柜台监管职责履行欠到位

3.外贸企业过度贸易融资面临较大汇率风险

自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总体呈现升值走势。在长期升值环境下,企业形成了稳定升值预期,汇率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在长期的负债外币化过程中,累积了较大的汇率风险敞口。随着人民币汇率逐步接近均衡水平,汇率双向波动将成为常态,企业面临较大汇率风险。以娄底市为例,辖内一企业外币负债规模达9亿美元,2015年企业预计因汇兑损失达1.2亿人民币。

三、对策建议

1.完善贸易融资微观管理框架,增强监管有效性

一是完善现行贸易融资管理政策。加强外汇局、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间贸易融资监管协调,增强政策在本外币之间、表内外之间的协同性。二是督促银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银行加快管理理念转变,尽快形成以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为核心的贸易融资管理理念,实现由形式审核向实质审核转变;管理部门要搭建统一的贸易融资服务平台,为银行提供企业进出口业务、贸易收支、贸易融资等数据查询和贸易单据质押情况查询服务,为银行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管控贸易融资授信风险提供信息支持。

2.探索贸易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机制,防范短期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一是健全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建立“1+1”(外汇局+人民银行)的贸易融资调控机制,不断增强外汇局、人民银行在管理目标、政策制定、业务改革等方面的统筹性,降低宏观政策溢出效应。二是完善贸易融资宏观管理工具。加强论证评估并适时推出托宾税,作为调控贸易融资的“刹车片”;进一步完善外贸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细化分类层级,增强管理灵活性,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并适当简化程序,便利批量操作。三是探索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构建以宏观容忍度为指引、市场化调控为主体、行政管理为补充的贸易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根据贸易融资占结售汇、跨境收支、进出口比重等要素设定贸易融资宏观风险容忍度指标,并制定贸易融资应急管理预案,将贸易信贷比例控制、分类管理作为应急管理手段予以保留。当贸易融资整体风险处在宏观风险容忍度内时,主要通过综合运用窗口指导、利率、汇率、信贷规模、托宾税等市场化工具进行调控,通过利益引导、预期引导改变企业贸易融资行为;当贸易融资风险超出宏观容忍度时,迅速启动应急管理预案,通过比例控制、分类管理等行政手段加强贸易融资风险管控。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风险;防范

一、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风险基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通过承保企业的收汇风险、补偿企业的收汇损失,保障企业经营安全,使企业能够更放心采用更加灵活的结算方式,更好在竞争中抓住贸易机会,不断开拓新客户、占领新市场,扩大贸易规模。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在一些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甚至占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30%以上,如法国40%、日本39%、英国37%。

1919年在英国最早出现出口信用保险,我国于2001年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作为我国惟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自该公司成立以后我国的信用保险业务实现了跳跃式的发展,尤其是2009年,在金融危机暴发的国际大背景下,国家政策鼓励和投保费率优惠的特殊背景下,出口信用保险保额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18.6%,同比提高12%。2010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1543.3亿美元,同比增长71%,其承保金额已升至全球所有官方出口信用机构中的第一名,出口信用保险成为促进出口和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工具。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是指境内出口商在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并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并将赔款权益转让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信保公司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出口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融资银行的业务。2010年银行短险融资业务继续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与中信保公司合作开展短险融资业务的银行共62家,银行融资全年累计46.7亿美元。

二、出口信保融资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贸易当事人原因导致的风险

第一,贸易真实性风险。《赔款转让协议》中规定出口商保证出口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可见贸易真实是保险公司赔付的基础。但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只调查买方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审查出口贸易真实性、合法性的义务,只有收到可损报告后才介入调查整笔交易真实情况。实践中存在出口商、进口商及中间商一方或几方共同出于诈骗、骗贷等目的,虚构贸易背景,这将会降低融资银行获得理赔的可能性。

第二,出口商的履约风险。保险公司主要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过程中因国外买方的商业风险和买方所在国或地区的政治风险而导致的收汇风险,而由于出口商原因造成融资款无法收回的风险需要由银行承担。出口商必须完全履行销售合同和保险合同项下的义务,保险公司才会赔付。出口商能否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交货,出口商(被保险人)是否完全履行了保单项下的义务,如缴纳保费、完全申报,没有漏报、瞒报等现象。

(二)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风险

[关键词]打包放款法律特征风险防范

在国际贸易中,效率和安全始终是现代商人们追求的目标。然而,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际贸易中的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既是商品价格和质量的竞争,又是支付条件和结算方式的竞争。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虽然风险小、可靠性强,但其结算成本高、占压资金长的缺陷却不断受到挑战。打包放款就是应对这种挑战的产物,它适应了银行和企业的需求,既能够按时安全收汇,又加速了资金周转,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的首选。

一、打包放款的概念

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中指出,“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的结汇,可由债权人直接核准办理”,从而将银行打包放款纳入了可结汇行列,为企业扩大对外贸易提供了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行外汇存量有余而流量不足的难题。然而,何谓打包放款,其法律内涵如何界定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我国的银行已经开展了此项业务,但各家银行的具体规定并不相同。例如,1990年的《中国工商银行信用证项下出口打包放款暂行办法》界定“打包放款是借款人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以信用证正本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的进货、备料、生产和装运。”而中国银行所称的打包放款业务是指,出口商以收到的信用证正本作为还款凭据和抵押品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装船前融资,主要用于对生产或收购商品开支及其他费用的资金融通。

综合银行的实践,打包放款可以界定为银行凭出口商收到的信用证向出口商提供用于购买货物或原料,支付生产、装运费用的一项融资业务。但是信用证是有条件的保证,如不能完全满足其条件,开证行就不承担付款责任。因此单纯依靠信用证作为抵押物办理打包放款,实质上是无抵押的信用放款。所以银行为了减少风险,有时预支款时须出口商提供抵押品并办理有关手续;打包放款的贷款金额一般是信用证金额折人民币的60%~80%,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利率为流动资金的贷款利率。不过,对于出口商来说,打包放款可以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它能够帮助出口商顺利组织货源、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其次是出口商可以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不用占用自己的自用资金,从而缓解了出口商的流动资金压力。由此,打包放款在国际贸易中的适用是一种“双赢”之举。

二、打包放款的法律特征

打包放款是一种特殊的贸易融资方式,由于其操作和贸易背景的特殊性,其法律关系并不同于普通的借贷关系。

1.打包放款是一种融资法律关系。打包放款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凭收到的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业务,主要用于对出口信用证项下生产或收购商品及其他从属费用的短期资金融资;银行在打包放款业务中所获得的收益是贷款的利息,因此打包放款是一种借贷法律关系。

2.打包放款与信用证的关联性。银行在办理打包放款的业务中,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信用证正本作为抵押。银行是否决定打包放款取决于信用证的有关情况,信用证是打包放款的基础,因此银行对信用证以及开证行的有关信息审核得比较认真。即使这样,打包放款也没有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建立信用证的法律关系,银行与申请人之间通过打包放款协议构建的法律关系是借贷法律关系。两者不能混淆。

3.打包放款实质上是一种信用贷款。打包放款的操作,是用信用证正本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虽然持有出口商交付的信用证,但信用证只是出口商确信收到货款的证明,能否真正收回货款,则取决于出口商能否按期履约,若出口商不能或者不愿履约,货款就无法收回。所以,以信用证为抵押的打包放款,实质上是一种信用贷款,风险较高。在实务中,银行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通常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三、打包放款的风险防范机制

1.就银行自身的管理来说,银行必须规范打包放款的办理条件,制定严格的审核制度。例如,申请打包放款的企业,必须有进出口经营权,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对外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制作出口索汇单据的能力强;用于打包放款的正本信用证,必须有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开证行与承办行有正式的行关系,业务往来无不良记录,所在地政局稳定、无金融危机,信用证没有限制他行议付和对承办行不利的条款,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应为物权单据。总之,银行必须在内部管理上确保打包放款的规范运行。

2.加强对客户所借款项用途的监督,防范客户的欺诈风险。银行应当要求客户对打包放款实行专款专用;对客户提出的用打包放款直接偿还对银行的其他融资欠款要求,银行须高度注意,应当考虑为客户掩饰其不正常往来的可能风险;客户偿还打包放款时,银行应该注意其贸易行为的正常性,避免客户在无实际贸易背景之下,利用打包放款骗取银行资金。

3.通过补充担保的方式增加银行的债权安全程度。打包放款本质上是一种信用贷款,因为信用证是一种合约性质的文件,不是特定的财产,所以如果出口商不能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收款就没有保障。在香港,银行往往要求出口商提交信托收据或承诺提交以银行名义存仓的舱单,以取得货物所有权;若出口商未能装船交单,从法律上讲,银行有权处理货物,银行对装运后的物权单据也有所有权。而在我国的实践中,银行最好通过第三方企业提供担保,或者提供抵押物的方式,或者在合同中对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约定条件,以此确保贷款的安全。这是实践中最常用的一种法律防范机制。

参考文献:

[1]李金泽:信用证与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问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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