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详细分析交易背景及商业实质,了解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驱动因素、优势以及盈利点,例如公司是否可以利用集中采购价格优势驱动贸易,或者公司拥有对于特殊货物的垄断采购渠道优势驱动贸易,或是利用资金优势驱动贸易;
3.通过前文三、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业务的舞弊风险识别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业务。
(四)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业务风险应对程序
1.收入、成本风险应对程序
(1)详细分析交易背景及商业实质
(2)检查采购和销售合同是否存在异常条款或者合同签订流程中的异常情形
●针对上述识别或选取出的采购和销售交易,获取整个交易链条中的销售和采购合同原件,检查上下游合同的签署是否已遵循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流程且无重大异常。
●被审计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条款,须经最终客户书面确认后,再以被审计单位名义签订;
●因供应商生产原因或运输问题无法按期交货时,被审计单位在提前通知最终客户后,可免于承担相应责任;
●客户及供应商之前已经存有合同,被审计单位作为中间方分别于客户及供应商签署新合同;
●对于需要进行品质、品位检查的贸易商品如化工产品、矿产品合同中未约定详细的化验及计量标准等。
(3)检查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密切业务往来关系
根据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考虑选取交易金额重大的客户和供应商执行如下程序:
(4)检查收款和付款管理
●对于重大交易追踪贸易链条中的资金流向,一般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只会从销售客户处收款,如发现有对销售客户付款或者第三方回款等情况,则需要进一步识别异常的资金流向是否是虚假贸易的信号。
●对于已存在经营风险的企业一次性支付大额款项,付款安排或信用期的设置与其他公司存在明显差别。
(5)检查是否具有真实的货物流转
●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对于所选取的重大销售或采购合同,如合同条款中有涉及货物运输的具体规定,可考虑进一步查看货物流转是否真实,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注册会计师除了常规查看发料单、发票、客户的签收凭证等,还可以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考虑执行具有不可预见性的程序。例如:
●检查被审计单位运输费用的记录,结合销售和采购合同中对于运输义务的约定,分析运输费用的发生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易规模相匹配;
●考虑对主要的代理运输公司进行访谈,包括访谈其业务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可通过可行的方式取得被访谈人对访谈内容和结果的确认,了解其运输业务的详情,如被审计单位的货物发运规模,运输方式,运费结算,主要发货和到货地点等信息;
●对期末存货无余额但报告期交易额重大的情况,可以考虑对列支的仓储费、过户费等执行分析程序,对比这些费用支出与交易金额是否配比;
(6)其他程序
●针对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对业务部门进行访谈,如认为必要时,通过可行的方式取得被访谈人对访谈内容和结果的确认,以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同行业平均毛利状况比对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同一货物不同客户之间的毛利率或者同一客户不同商品的毛利率存在的差异及差异原因,评价被审计单位对贸易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的解释是否合理。
●执行期后测试:查看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日前的收入、成本明细,检查是否有期后冲回的销售收入、成本,是否有向期前销售方客户购入期前已销售给其的同种商品的情况,并核证其原因是否合理。
●检查重大交易的增值税票,通过税务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查询真伪。
2.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付款项应对程序
(2)检查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是否设定了适当、充分的债权担保,如保证、保函、抵押、质押等。对债权担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追踪核实,如检查保函的原件。检查质押、抵押手续是否真实完善,是否存在重复质押、抵押的情况。对于抵押资产的价值公司是否做出评估,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并对其评估工作进行复核,检查评估价值金额是否合理等。
(3)对商业承兑汇票执行监盘程序,现场查看票据原件,检查票据背书是否连续,浏览票据背书中的所有前手,考虑前手中是否存在交易上下游企业的关联方。通过可操作的方式如网络查询了解出票方的资信情况,对大额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执行函证程序。
3.存货应对程序
(1)于年末对金额重大的自有仓库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为了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在其他时点查看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存放情况。在查看现场时,访谈业务人员和仓库人员(而非财务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可通过可行的方式取得被访谈人对访谈内容和结果的确认。
(2)基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可选择对第三方仓库发放存货函证并对第三方仓库进行实地查看,访谈第三方仓库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可通过可行的方式取得被访谈人对访谈内容和结果的确认,了解存货的管理存放情况,是否存在被抵押的情况并现场查看被审计单位拥有该批存货所有权的证明,如仓储单。
(3)检查仓库的租赁协议,仓储费发生的规模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规模匹配。
需要提醒的是,注册会计师在设计和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时,应当考虑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特别是针对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