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四个面向”,践行“四个服务”,深化科研组织模式改革,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集聚力量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不断提高科技创新综合能力,努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快成果转化,注入区域发展“新动能”。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推动形成校长办公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技术转移中心、职能部门、资产经营公司、院系多层联动、职责明确的协调工作机制。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重点团队定向服务,不断提升专利质量。截至目前,已在两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提供专利导航分析、专利申请前评估以及专利信息素养培训等服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搭建面向企业的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化平台,建设“2个校内机构+N个校外服务商”相结合的成果转化运营渠道库,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探索建设公共服务中试平台,承接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研究成果中试验证,推动校内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落地,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着力打造“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科技成果全链条转化体系,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以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制度改革,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完善教师评聘制度,充分发挥院系在人才评价中的关键性作用,强化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引进、考核、晋升和项目申报评审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才评价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实施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出台《教学研究并重系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型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型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实施方案》《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办法》等文件,构建包含论文、专著、获奖、专利、标准规范、决策研究成果、临床诊疗新技术、新药证书等代表性成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不断激发人才踊跃创新的内生动力。健全科研人才分类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分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体系,支持院系根据学科特色、学位类别和层次制定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鼓励支持勇攀科技高峰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