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礼品送客户的税务处理

在实务中,企业为了维护客户关系、积累客户资源、开拓业务发展,促销手段必不可少,常见的做法之一,就是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

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这类看似简单的业务往往涉及多个税种,在税务处理时务必细致合规,避免涉税风险。

典型案例

大连Z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小型企业。

2021年3月的周年庆活动中,Z公司外购一批厨具赠送给会员客户。这批厨具含税价为11.3万元,购买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Z公司将10万元计入销售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相应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

在会计处理时,企业财务人员借记“销售费用”1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1.3万元。

税务机关经检查,认定Z公司上述无偿赠送行为需进行视同销售处理,补缴增值税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补缴企业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此外,还应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罚款。

小颖言税注:分录应为

(2)赠送给客户时:

增值税:准确确定销售额

本案例中,Z公司将购进的厨具无偿赠送客户,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对于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次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是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一般而言,购置价格即为市场价格,所以,Z公司应以购置价格作为视同销售价格,确认销售额并计提销项税额11.3÷(1+13%)×13%=1.3(万元)。

企业所得税:合规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的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本案例中,Z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购入了厨具,可以认为,厨具的外购价格即为市场公允价值。

Z公司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0000-1560)×12.5%×20%=2461(元)。

个人所得税:依法履行扣缴义务

据此,Z公司应该履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对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Z公司应以实际购置厨具的价格确定应税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3×20%=2.26(万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由于Z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处以罚款。

提示建议

在实务中,一些企业往往因财务人员的疏漏,对基础税收法规细节掌握不牢,从而产生涉税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无偿赠送这类看似简单的企业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税种的涉税问题。

因此,企业务必强化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对于不确定的问题,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THE END
1.外购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增值税怎么抵扣进项税」对于交际应酬消费和交际应酬费,一字之差,但是增值税的链条完全不一样,对于消费而言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已经断掉了,鲁老师的单位就是税负的最终承担者,所以也不存在抵扣了,但是对于赠送而言,商品实质还在流通,所以抵扣链条没有断,相当于进行了销售,那么需要按照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所以购入商品的进项自然也就可以抵扣。 https://agoodv.cn/news/34395.html
2.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http://zhidao.baiwang.com/club/post/594.html
3.老师,请问烟酒公司可以入账吗发生额的60%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哪个小按照哪个来抵扣 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940401.html
4.外购烟酒用于交际应酬消费如何纳税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购烟酒用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二)规定,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https://m.gaodun.com/guoshui/597001.html
5.“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额必须转出吗?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 ps:最近整理了《会计实操超全资料包》扫码0元领取 ▼扫码添加助教老师即可领取▼ 3 注意! 业务招待费常见10个涉税误区 1、用于业务招待费的礼品,未做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Y1NzM5NQ==&mid=2247563585&idx=4&sn=41e0d84e70cdf27dd852091ba4f5acab&chksm=9badceddacda47cba88599218ccd737dc49308e0306b01e888c6235f5109e7fdfa69ae380e36&scene=27
6.因“交际应酬”无偿提供劳务应否视同销售?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是规范的会计处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将劳务用于交际应酬时,不做上述会计处理,而是将这部分支出与其他正常的营业成本混在一起进行税前扣除(假定该企业所得税为查账征收),使本应限额扣除的项目全额扣除,同时不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申报这部分视同销售收入,减少了企业所得http://m.canet.com.cn/view-399176-1.html
7.招待所管理办法9篇(全文)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企业销售(营业)收入。即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企业将资产(自制或外购)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对外捐赠等移送他人的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上述https://www.99xueshu.com/w/filedsa12foi.html
8.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特定业务纳税调节明细表行次项 目税收金额纳税调节金额 1 2 1 一、视同销售(营业)收入(2+3+4+5+6+7+8+9+10) 2 (一)非货币性资产互换视同销售收入 3 (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 4 (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收入 5 (四)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收入 https://m.book118.com/html/2023/0911/6132212103005225.shtm
9.外购货物用于交际应酬为什么不是赠送而是个人消费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交际应酬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所以用于交际应酬是在一些交际应酬活动中将其消费掉了。比如公司宴请客户吃饭,饭桌上的酒是公司自己买的,这就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再比如,企业与一家大公司谈一个项https://www.dongao.com/dy/cjks_jjfjc_85246/163097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