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应酬费哪些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哪些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会计审计第一门户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极易混淆。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如下通过几个简单例子加以说明。

假如公司外购商品11700元,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1700元,公司现将该商品赠送给客户。

如果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则进项税额转出1700元;

如果作视同销售处理,销项税额同样为1700元。

2、外购商品直接视同销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如客户将外购商品10000元,赠送给客户。但纳税人在外购时取得的是普通发票。

因为纳税人并未取得进项税额,所以如果是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对纳税人不影响;

如果视同销售,则销项税额=10000/1.17*17%=1452.9915万元

3、外购材料通过生产加工后,再作赠送

此商品如果视同销售,那么销项税额=15000*17%=2550元,

企业应纳增值税=2550-1700=850元,此时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处理结果也不同。

上述三个例子,说明纳税人需要区分进项税额转出、还是视同销售。

二、营改增后,交际应酬费中哪些行为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哪些仍应视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一)36号文中的进项税额包括了试点应税行为,也包括了应税货物和劳务

1、36号文中的销项税额,是指营改增应税行为,并未包含原来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如附件一:

2、第二十七条的进项税额是全口径的概念,包括了试点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同时也应包括了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如附件一:

“第二十四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上述进项税额明确包括了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以,第二十七条的进项税额转出,不仅仅只是包括的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而是全口径取得的进项税额。”

(二)关于交际应酬费内涵的理解

1、交际应酬费与业务招待费可以划等号

“……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交际应酬费包括了实物赠送和服务赠送

可以参考如下两个文件来理解:

“……(二)对单位使用者的特定人员(如业务联系人、单位领导等)的赠送支出,应做为企业交际应酬费,并按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属于服务赠送的,应按所赠送服务的市场价格计算营业收入,并就相应数额作为交际应酬费;属于外购实物赠送的,可按取得该实物的实际成本作为交际应酬费。”

3、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交际应酬消费为外购的应税服务

在理解本条时,可先参阅如下文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提取其所经营的香烟、酒类等商品用于招待宾客,应作为销货处理,按照对外的售价计算营业收额缴纳工商统一税,不得按进价冲减商品库存。”

1、交际应酬消费不能与交际应酬费划等号,其内涵要小于交际应酬费。

2、交际应酬消费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范畴,不包括实物赠送;

3、交际应酬消费系非自行提供的、外购服务;如果是自行提供的,仍应视同销售,按市场价计算销项税额。

THE END
1.外购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增值税怎么抵扣进项税」对于交际应酬消费和交际应酬费,一字之差,但是增值税的链条完全不一样,对于消费而言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已经断掉了,鲁老师的单位就是税负的最终承担者,所以也不存在抵扣了,但是对于赠送而言,商品实质还在流通,所以抵扣链条没有断,相当于进行了销售,那么需要按照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所以购入商品的进项自然也就可以抵扣。 https://agoodv.cn/news/34395.html
2.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http://zhidao.baiwang.com/club/post/594.html
3.老师,请问烟酒公司可以入账吗发生额的60%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哪个小按照哪个来抵扣 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940401.html
4.外购烟酒用于交际应酬消费如何纳税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购烟酒用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二)规定,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https://m.gaodun.com/guoshui/597001.html
5.“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额必须转出吗?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 ps:最近整理了《会计实操超全资料包》扫码0元领取 ▼扫码添加助教老师即可领取▼ 3 注意! 业务招待费常见10个涉税误区 1、用于业务招待费的礼品,未做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Y1NzM5NQ==&mid=2247563585&idx=4&sn=41e0d84e70cdf27dd852091ba4f5acab&chksm=9badceddacda47cba88599218ccd737dc49308e0306b01e888c6235f5109e7fdfa69ae380e36&scene=27
6.因“交际应酬”无偿提供劳务应否视同销售?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是规范的会计处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将劳务用于交际应酬时,不做上述会计处理,而是将这部分支出与其他正常的营业成本混在一起进行税前扣除(假定该企业所得税为查账征收),使本应限额扣除的项目全额扣除,同时不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申报这部分视同销售收入,减少了企业所得http://m.canet.com.cn/view-399176-1.html
7.招待所管理办法9篇(全文)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企业销售(营业)收入。即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企业将资产(自制或外购)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对外捐赠等移送他人的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上述https://www.99xueshu.com/w/filedsa12foi.html
8.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特定业务纳税调节明细表行次项 目税收金额纳税调节金额 1 2 1 一、视同销售(营业)收入(2+3+4+5+6+7+8+9+10) 2 (一)非货币性资产互换视同销售收入 3 (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 4 (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收入 5 (四)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收入 https://m.book118.com/html/2023/0911/6132212103005225.shtm
9.外购货物用于交际应酬为什么不是赠送而是个人消费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交际应酬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所以用于交际应酬是在一些交际应酬活动中将其消费掉了。比如公司宴请客户吃饭,饭桌上的酒是公司自己买的,这就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再比如,企业与一家大公司谈一个项https://www.dongao.com/dy/cjks_jjfjc_85246/163097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