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公司只要营业都需要购买一些东西,这个我们财务人员需要根据购买的东西的大小来判断计入什么科目,今天就“购买月饼赠送给客户的财税处理”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不清楚公司“购买月饼赠送给客户的财税处理”的小伙伴,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案例:为欢度中秋佳节,牛账网购买了的100箱月饼赠送给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金额是20000元,增值税是2600元。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2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
赠送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22600
贷:库存商品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
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2600,进项税额2600允许抵扣。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C、《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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