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马驰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律规范的元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3CFX007),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张书友、雷磊、邹晓玫、崔文俊、罗婷婷、高建伟。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法律规范是法律领域中最基本的术语之一,在法理学研究中,通过凯尔森等人的努力,法律是规范这一命题已经成为现代法理学的共识。但是,在将法律视为规范的情况下,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远比其解决的问题多。法律规范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存在?法律规范效力是什么意思?最小且完整的法律规范是什么?如何划分法律规范的类型?法律规范具有何种结构?不同类型间的法律规范是否可以被还原为同一种法律规范?仅有义务性规范具备规范性吗?如何理解法律规范间冲突的性质?法律规范之间可以进行逻辑推导吗?法律规范与规范体系有何联系?要回答这些问题,满足某些似是而非的说法是不够的,必须对法律规范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思考,该成果正是这种思考的产物。
二研究方法:概念分析
概念分析的依据具有多元性。经验调查、逻辑推演、价值考量和形而上学的思辨都有可能被合理或不合理地当作支持某个概念命题的依据,以至于我们无法在一般意义上主张概念分析的依据只能是某一个。概念命题与传统形而上学命题之间具有亲缘关系,在一个不太严格的意义上,也可以主张概念命题就是形而上学在现代哲学中的特殊变种而已。考虑到这种亲缘关系,在概念分析中仰仗某种前语言形态的“直觉”,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甚至可以说,这种直觉是启动和终止概念分析的基本推动力。
三成果的主要内容
四成果的价值
该成果为基础理论研究,其价值主要体现为学术价值,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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