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剧和新冠疫情的爆发,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战略共识,而ESG作为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已经成为国际主流理念。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我国本土ESG实践也进入快速发展期,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企业ESG管理意识和绩效水平明显提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央企业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升级、服务国家战略、改善民生、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也肩负起引领中国式ESG实践的重任。随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的开展,ESG建设将成为央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中国市场也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能够综合反映央企经营业绩和在环境和社会方面的正外部性影响的价值评估体系,助力央企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
本文分析了央企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和建设方面的趋势与进展,提出本土特色的ESG议题和评价指标,并基于央企服务绿色低碳转型、保障社会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的定位和突出贡献,对央企特色的ESG议题和指标进行了初步探索,以期推动建立更加系统、科学、有效的央企价值发现机制。
一、国内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与绩效表现
(一)A股市场ESG信息披露趋势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1771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独立ESG报告(包括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环境可持续报告等),披露率为34.4%;其中经过第三方审验或鉴证的比率相对较低,仅为2.1%。但从趋势看,2020-2022年度ESG报告披露率与第三方审验/鉴证率均在稳步提升,近三年A股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率复合增长率持续在10%以上,第三方审验/鉴证率提升迅速,增速超过60%。
相较而言,我国央企ESG报告披露率显著领先市场。在2022年5月国资委发布的《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首次明确要求力争到2023年实现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极大地加快了央企ESG信息披露进程。
据嘉实ESG数据显示,A股上市公司中,共有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下文简称央企,对应图表中“中央企业”)443家,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文和图表中地方国企)919家。截至2023年6月底,78.3%的中央企业和52%的地方国企披露了独立的ESG报告,远高于非国企25%的平均披露水平。2022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开展ESG报告第三方审验/鉴证率分别是非国企的7.4倍和2倍。
(二)ESG赋能央国企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民生保障和科技创新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2022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要求央企在3年内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动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质量品牌突出的专业化领航上市公司。
(三)ESG是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有益补充
央国企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对GDP的贡献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在A股上市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和地方国有上市公司(统称央国企上市公司)的总营业收入占全国GDP比重长期超过60%;虽然目前央国企上市公司数量仅占全市场约1/4,但其总市值占比接近1/2,税费上缴约占70%,营收和利润总额占比分别为65.4%和70.2%。由此可见,央国企在我国资本市场有着重要地位。
但与央企“顶梁柱”作用不相匹配的是长久以来央企上市公司的低估值水平。尤其在过去两年,受疫情、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等一系列因素影响,建筑、通信、基建,银行、保险、非银金融等领域的央企上市公司估值普遍下行明显。基于来自万得的数据统计,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相较非国企长期存在折价,截至2023年7月,非国企PE(TTM)/PB是央企的2.3倍/2.1倍。
央企上市公司目前在资本市场被显著低估。传统的基于基本面和财务指标单一维度的估值体系无法全面反映央企的价值创造和对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的重大贡献,难以适应新时代、新阶段央企高质量发展要求,因此需要通过建立一套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央企可持续发展价值加以体现。
ESG评价作为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象化工具,对于如何评价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征和水平给出了相对明确的系统性指标体系。
根据我们对央企上市公司ESG绩效的评估和跟踪,央企长期以来在履行社会责任和推动社会低碳转型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在保障就业、能源安全、人力资本发展、精准扶贫、共同富裕、提供公共性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有着明显的正向溢出效应。基于嘉实ESG评分体系,央企ESG绩效表现整体显著优于非国企。从评分结果来看,央企无论是在ESG总分还是分项表现上均领先于非国企。
我们认为央企通过提升治理、环境和社会绩效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内在价值,而ESG评价可以作为央企上市公司社会价值发现的重要工具。在可持续投资理念逐步主流化的背景下,资本市场将逐步重视央企ESG优势并融入其估值中,在中长期资源配置中向ESG表现优秀的央企进行倾斜,形成ESG溢价,推动形成央企价值发现机制。
二、中国特色ESG之环境议题:聚焦落实“双碳”战略
据不完全统计,全球从事ESG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已超过600家,国际上应用较广的有MSCI、Sustainalytics、FTSE、标普等机构ESG评级。国内ESG评价服务市场也在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中证、万得、商道融绿、华证等机构都推出了本土化的ESG评价及数据。但由于起步较晚,国内第三方ESG评级体系在应用深度、投资有效性、行业影响力和公信力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海外评级体系和方法论在对中国市场的适用性、覆盖度以及评价时效性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问题。
(一)气候变化
央企上市公司在碳排放披露率方面明显领先于非国企,2022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的碳排放披露率分别为37.2%和15.1%,增速达66.8%和58.9%,可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落实“双碳”战略已成为央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由于央企多集中在高排放行业,其平均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显著高于非国企,具体数值来看,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排放强度分别是非国企的2.67倍和1.73倍。可见,央企在加快绿色转型和碳减排方面仍任重道远。
(二)环境风险
在环境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将对其经营稳定性和经营效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中长期竞争格局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认为识别和衡量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风险是评估企业环境绩效的必要步骤,也是理解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充足和有效的重要前提。
央企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能源、火电、化工、交通运输、建筑装饰、有色金属等高碳排高耗能行业,这些行业天然面临较高的环境风险和环境治理压力,也更容易受到强环保监管和面临环境行政处罚。根据嘉实环境风险评估模型测算,目前有近一半的央企集中在高环境风险暴露行业和严环保监管控制地区
(三)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
能耗方面,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市场范围能耗信息披露率都有显著提升,增速超过50%;其中,央企披露表现优于非国企,2022年央企能耗数据的披露率已达45.1%。从能耗强度看,2022年央企上市公司的单位营收能耗强度平均值显著低于地方国企和非国企,显示其能源利用效率更高。
(四)环境管理
A股企业近年来在环境管理方面的意识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A股公司也开始统筹环境管理议题,包括制定环境管理目标、制度与绩效考核目标等。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占比接近40%,其中央企的认证率达到47.0%,超过非国企认证率水平,可见央企在环境管理制度和理念上更领先、环境管理意识更强。
近年我国环保政策和环境执法持续收紧,从环境处罚数据来看,央企上市公司因其所属行业及规模效应而受到更多环境处罚。分行业来看,较易受到环罚的行业包括能源、公用事业、原材料、工业等,这些行业的央企占比普遍较高;从规模来看,央企中大规模、高市值的公司占比多,如按单位营收环境处罚频次来测算,其环境处罚次数相比于非国企较低。统计2020-2022年A股上市公司的年均环境处罚次数与单位营收环境处罚次数的变化率也可发现,央企的环罚次数下降速度相比非国企更快,同时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率与“双碳”战略的落实更好。
(五)环境机遇
企业积极布局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一方面可以避免因高能耗产品所面临的高原材料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把握能源转型和低碳创新技术发展机遇,通过提前卡位为公司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根据嘉实ESG评价数据,2022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中已有近五分之一的公司在绿色产品和服务市场有所涉猎,央企上市公司绿色收入占营收的比重约为13.5%,较地方国企、非国企和全市场更高。由于其行业分布特性和环境责任担当,央企已率先制定和践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战略,加快绿色产业布局。
三、中国特色ESG之社会议题:社会责任和价值创造
(一)员工权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按劳分配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抓手,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日常经营管理之中。通过对员工雇佣政策、员工管理和福利、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与发展、人才激励和培养等维度的评估,识别在人力资本管理方面领先并在中长期将受益于人效提升的企业。
员工的福利待遇与激励手段是决定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的重要因素,因此员工薪酬与福利数据对于衡量企业在员工激励与管理方面的态度举措十分重要。数据显示,央企的薪酬待遇、五险一金、各项经费福利费和年金缴费均超非国企;虽然薪酬福利水平与行业有关,但数据显示,在除金融、通信服务外的多数行业中,中央企业或地方国企的平均薪酬福利水平高于非国企。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各行业和企业最基本的责任,我国在安全问题上也高度重视,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也在大力严抓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严格施行事故分级制度和责任制。A股上市公司近年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费成本比”方面的披露率呈现整体上升的态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率由19.2%提升至28.9%;安全生产费成本比方面,央企遥遥领先,2022年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安全生产费成本比披露率达到65.2%/46.5%,分别是非国企的2.60倍/1.85倍。
员工流失率和员工满意度方面,央企员工流失率显著低于非国企、员工满意度大幅高于非国企,且2022年的员工满意度提升显著,这反映出央企在员工福利待遇和满意度方面较非国企更胜一筹。
(二)供应链社会责任
受地缘政治、贸易摩擦、外交冲突、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机以及国家竞争等因素影响,供应链安全问题已成为部分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风险。对于供应链比较复杂或高度依赖外包的行业和企业,上游供应商的劳工待遇、工作环境、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和社区关系等社会因素将极大影响供应链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原材料价格,而因供应商原因所导致的经营风险也将随供应链传导,使企业面临潜在的经营中断、监管或声誉风险,因此企业在供应链方面的管理和采购制度,以及在考核供应商时纳入社会责任因素考虑是降低供应链ESG风险,增强供应链韧性的有效手段。
(三)产品与客户
目前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整体较高,2022年全A市场近40%,其中,央企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率均显著领先;相对而言地方国企表现落后,低于非国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率较其他指标还处于较低水平,除中央企业外,地方国企与非国企均未超过10%;随着数据安全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企业应当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对信息安全的建设与投入力度。因此在衡量企业在“产品与客户”方面表现时,建议从产品安全与质量、客户权益保障、隐私安全和数据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措施和成效进行评估。
(四)社会价值创造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企业根植于社会,回馈社会也是企业应尽的职责。因此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须更注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创造的社会价值,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不仅要创造利润,也应创造社会价值,这种社会价值既包括企业的商业创新,也包括对当地社区、环境等的社会贡献,以及对国家战略的响应。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当高质量发展逐渐取代规模经济模式,商业模式创新将成为企业创造价值和提升竞争力的必要手段。近三年来A股上市公司的发明专利披露率一直保持在高水平,央企接近100%,非国企的披露率也在稳步提升;从数量上看,央企的发明专利数量也远超地方国企和非国企。但在研发费用率上,央企落后于非国企,主要因为央企主要分布在公用事业、金融、能源、房地产、原材料等传统行业,而非国企则更多分布在医药卫生、信息技术、工业等行业,这些行业对于研发创新的要求高、研发支出占营收比重大、从员工结构来看博士人数比重也更高,因此整体来看非国企在研发费用率上显著高于央企。
清洁技术的开发利用反映公司对于绿色创新和低碳转型发展方面的重视程度和贡献,也是央企支持国家战略和社会价值创造的体现。通过对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CCUS、废弃物管理、节能等绿色技术的研发投入和所获绿色专利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央企更加重视在绿色专利方面的发明与投入,拥有绿色专利发明的企业数量和占比均高于非国企。
企业在生产经营创造利润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向股东和员工负责,也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支持乡村振兴等重大国家战略方面,央企发挥了关键引领作用。数据来看,2022年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的对外捐赠金额分别是非国企的5.82倍和1.6倍;特别是在央企占绝对主导地位的能源行业(央企市值占比93.9%),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的平均捐赠金额规模分别是非国企的79.7倍和8.5倍。从对外捐赠金额占总营业收入方面来看,以央企为主导的公用事业行业(国企市值占比97.3%)对外捐赠金额占总营业收入0.23%,是非国企的2.3倍。
帮扶脱贫方面,2022年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帮助建档立卡平均脱贫人数是民营企业的2.2和1.3倍,国有企业在实现我国共同富裕这一目标上做出了巨大贡献。自2016年以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累计派出挂职扶贫干部3.7万人,投入帮扶资金上千亿元,定点帮扶24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2],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起到了重要助推作用。
央企在响应国家政策和服务国家战略方面一直扮演着重要引领角色,既是国家战略的践行者,也是国家形象的重要代表。在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同发展、共同富裕等重点国家战略方向上,央企应持续发力并承担主要责任。此外,在当前国企改革的背景下,央企作为改革的重点和窗口,承担着产业转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央企应当通过技术创新和卡脖子技术的突破,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低碳转型等方向,引领行业的进步。因此,对于国家政策和战略的响应应作为重要维度纳入对央企社会责任的评估之中。
四、中国特色ESG之治理议题:完善中国式现代公司治理
(一)治理结构
健全的治理结构是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合理、透明的治理结构,包括合理的股权结构、董事会监督独立性和有效性、高管薪酬激励制度、合规经营、透明和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治理透明度和市场信任度,为公司可持续成长提供坚实支持。
董事会结构与成员背景对于监督管理层、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起到重要作用,董事会规模的合理性、董监高稳定性以及独立董事和各委员会成员的资质、经验与独立性都是确保董事会能够履职尽责的重要前提。从2022年数据来看,A股上市企业的独董比例普遍在37%-39%,差距较小,这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高度一致。
高管薪酬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十分重要,合理的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将个人利益与企业业绩紧密结合,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对人才的吸引、保留和激励作用,保障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统筹运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政策”,完善激励机制是近年来国企改革的重点之一。近年来国企股权激励制度逐步完善,但较非国企在激励力度、激励范围和灵活性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针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二十大报告提到“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这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及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的“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提到了更高的高度。据统计,2021年央企集团已经全面完成党建入章,2022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呈加速态势。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是国有企业的长期课题。
(二)投资者权益保障
(三)信息披露
公司充分的信息披露是建立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要素。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应积极制定策略,确保准确、及时、公正的信息传递。
信息披露不仅包括传统的财务信息和三张报表的披露,还应包括ESG专项报告和信息披露。企业ESG报告应当明确定量目标,并通过第三方鉴证来增强其可信度,进一步提高ESG信息披露的质量与有效性。财务信息作为重要信息工具,其可靠性、规范性和真实性,以及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时性与合规性对于衡量企业当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预测企业未来经营发展趋势至关重要。
通过对A股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分析可以看到,央企平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次数高于非国企。进一步按行业统计发现,央企集中度较高的金融、能源和原材料行业发生信披违法违规频次位居前列,说明信息披露与行业属性和行业监管政策有一定关系。整体而言,央企需要提高对于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披机制。
(四)商业道德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和针对国有企业专项巡视的开展,国企高管腐败问题成为国企在治理方面较为突出的关键性问题。二十大报告中继续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国有企业必须要深化反腐倡廉意识,避免出现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数据显示,央企对于反腐教育、制度、监督、预防等方面的机制体制建设普遍更加完善,在吹哨人制度和贿赂与反腐败政策披露率方面的披露情况显著优于非国企上市公司。
此外,随着我国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增强,企业因垄断行为而面临罚款、监管处罚等的潜在风险加强,急需建立健全的竞争规制,制定清晰的商业竞争政策,防止不正当竞争事件,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参考文献
[1]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中国金融业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路线研究》2021
[2]汇丰及21世纪资本研究院《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中国金融业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路线研究(2021)》2021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2022-5-27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2023-7-25
[5]生态环境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2022-10-27
[6]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蓝皮书(2022)》2022-11-7
[7]戚悦李梓源陈慧《基于ESG理念建立以社会价值为目标的中央企业社会绩效评价体系》,《国资报告》杂志2023年第8期
[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8-1
[9]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3-10-1
【本文由嘉实基金ESG研究部韩晓燕、孔令涵供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