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堂超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学院食堂超市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餐饮食品卫生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将《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超市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6月4日
食堂超市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内容
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质量、食堂超市管理、师生员工满意率、师生员工投诉。
二、考核措施
(一)膳食管理中心对食堂超市实行每月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由三部分组成:膳食管理中心考核、师生员工满意率调查、师生员工投诉。膳食管理中心考核内容为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质量、食堂管理(见附件1)、超市管理(见附件2);师生员工满意率调查内容(见附件3);处理师生员工投诉。
(三)考核权重:膳食管理中心对食堂考核占60%,教职工和学生满意率测评占40%,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师生员工投诉按附件1加倍扣分。
(四)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发生轻微食物中毒(五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2.满意度调查不满意率大于30%的,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一)每次考核由膳食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检查总结情况:索取合格证、检疫证、卫生许可证、准入资格证、进货记录、不许购肉类油类半成品、夜间不得进货、健康证等。
四、考核机构及人员组成
组长:分管后勤副院长
副组长:后勤处长
成员:食堂管理员、教职工代表10人、学生代表20人(随机抽查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学生)。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对考核不合格者,每次由学院向经营单位按其履约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二个月月度考核不达标,学院将提出限期整改;凡连续5次不达标者,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处置经营者投资购置的设备、没收经营者剩余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二)对考核优秀者(98分及以上),每次由学院向经营者按其履约保证金的10%进行奖励。
六、本办法从2019年6月1日起实行,由后勤处膳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食堂管理考核表
2.超市管理考核表
3.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2019年6月5日印发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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