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只有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在评估结果得到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并投资成功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均要按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间进行股权重组或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企业改制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发生的增减值报经有关主管部门立项确认。企业会计人员在接到评估确认通知后,应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做好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根据财税字[1997]第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股份制改造,1997年7月1日以后,评估增值不折成股份,扣除未来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增值准备,按税法规定须缴纳所得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原账面原价计提,也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
按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价计提折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司只将按照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部分计入成本费用,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公司应将评估增值部分全部计人资本公积。在计提折旧时,公司应按固定资产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按评估增值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与按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或按规定的期限(不超过10年)平均转销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对于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由于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直接冲减资本公积,另一种是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两种处理方法各有优缺点,企业应区别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处理方法。
企业不论正常投资,还是改制而对外投资,如果是非货币性资产,都要对投出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的结果一般与投资企业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同。对投出资产的净增值额或净减值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也影响企业财务报告有关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现行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一)投出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而评估增值时,应对净增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未来应缴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账户贷方,将增值额扣除“递延税款”后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例1]A公司对外投资设备两台,原值对60万元,已提折旧15万元。评估价值55万元。所得税率33%。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投资)550000
累计折旧1500000
贷:固定资产600000
递延税款33000
资本公司——股权投资准备67000
如果是投资评估减值,从谨慎原则考虑,则不对净减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作“递延投资”借项,而是直接将净减值额作“营业外支出”。
[例2]仍以上例,假定上述两台设备投资评估价值为40万元,则应记:
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00
累计折旧15000
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50000
如果投出的是存折、无形资产,则应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等。在投资实务中,按现行税法,企业还应计缴增值税等流转税,如例1,企业应按评估价值计算应缴增值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93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3500
(二)投出后再评估的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长期投资日后再次评估增值时,若原投资评估资产评估是增值,应将再次评估净增值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为“递延税款”贷项,将净增值额与“递延税款”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账户。
当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为减值时,应将再次评估减值在原评估增值的范围内抵销,冲减“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和“递延税款”,未抵销的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账户。
如果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再次评估为减值的,若原投资评估是减值,将再次评估减值额记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账户。
如果再次评估为增值,若原投资评估是减值的,应将再次评估增值额在原减值额计入损益的范围内抵销,记入“营业外收入-资产评估增值”账户;增值额超过投出资产账面价值额扣除未来应缴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未来应缴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账户。
[例3]仍以例1,A公司将投资设备进行再次评估,评估价是58万元,所得税税率33%.
借:长期股权投资——XX投资30000
贷:递延税款99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20100
[例4]仍以例1,A公司将投资设备进行再次评估,价格为420000元。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67000
营业外支出——资产评估减值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XX投资130000
[例5]以例2资料,若日后评估价值分别为410000和460000元,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1)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0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评估增值100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0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评估50000
递延税款33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6700
(三)“递延税款”。“资本公积”的结转企业对已确认入账的“递延税款”。“资本公积”,应按综合调整法每年平均结转,一般不超10年。
[例6]以例1资料,假定按5年结转,则每年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递延税款6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
同时,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13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13400
(四)投出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原投出资产转让时,应以实际转让价格与原投出资产时的账面价格之差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
[例7]以例1资料,企业将投出两台设备在当年投出两个月后转让,转让价格58万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转让价款
借:银行存款5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50000
投资收益30000
2、应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9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2900
应缴的所得税=(580000-450000)×33%=42900(元)
应缴所得税是由两部分组成的:
一是评估增值应纳所得税=(550000-450000)×33%=33000(元)
二是转让收益应纳所得税=(580000-550000)×33%=99000(元)
3、结转“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67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67000
如果上述转让价格不是58万元,而是50万元,则
其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转让价款:
借:银行存款500000
投资收益50000
应缴所得税:
借:递延税款33000
贷:投资收益165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6500
二、对现行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
为了规范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可设置“递延投资损益”账户,不论评估增值,还是减值,一律通过该账户核算。具体处理方法举例如下:
[例8]仍以例1、例2资料,作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550000
累计折旧150000
递延投资损益100000
递延投资损益50000
企业在投资持有期间或按既定期间分期摊销的,若为评估增值,记:
借:递延投资损益
贷:投资收益
若为评估减值,记:
借:投资收益
贷:递延投资损益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
交易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股权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企业价值评估成为市场交易双方关心的问题。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手段和工具,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是三种基本方法。
一、市场法
(一)市盈率模型
目标企业每股价值等于参照企业平均市盈率乘以目标企业每股收益。市盈率模型的优点是计算简单,数据获取容易;该指标涵盖了收入、增长率、股利支付率等因素,综合性较高;缺点是不适用于收益为负的企业价值评估。
(二)市净率模型
股权价值等于参照企业平均市净率乘以目标企业净资产。市净率模型的优点是当收益为负,市盈率模型无法使用时,可以使用市净率模型,因为绝大部分企业市净率很少为负数。缺点是市净率指标容易受到会计政策的影响;一些高科技企业的价值与净资产没有太大关系,选择该指标不能很好反映企业价值。
(三)市销率模型
目标企业股权价值等于参照企业平均市销率乘以目标企业销售收入。市销率模型的优点是不会出现负值,比市盈率、市净率模型有更广泛的适用性。缺点是该指标不能反映企业成本,而成本是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
二、成本法
成本法的原理是从买方的角度估算重新购置与被评估资产相似或相同的全新资产所支付的费用。使用成本法时,首先要根据现有市场条件估算重新购置相同资产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然后减除各种贬值,包括物理损耗引起的实体性贬值,技术进步带来的功能性贬值,外部环境变化产生的经济性贬值。用公式表示为: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运用中以企业资产负债表历史成本为基础,分别计算企业各单项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对应的各种贬值得到各个单项资产的重估价值。企业各单项资产的重估价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是企业价值。成本法的优点是估算数据有据可查,适用范围广,只要企业有实物资产就可以进行客观可靠的估算。同时其缺点也很明显,成本法将企业资产割裂开来,忽略了资产间的协同效应,也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其评估结果反映了企业各资产在基准日的现时价值,却没有反映出企业未来发展的潜能。
三、收益法
理性的投资者在购买资产时,所支付的成本不会超过购买资产未来产生的收益。收益法通过预测资产预期收益,采用贴现的手段进行价值评估,其基本公式为:
从基本公式上看,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预期收益能够合理预测并用货币单位度量;折现率即投资者为取得预期收益承担的风险报酬率也要能用确切数据衡量;能够预测出产生收益的年限。
收益法同时也具有自身的局限性——测算过程比较困难。首先,各期现金流的预测可以采用各种合理方法;其次,折现率的确定也比较困难,陈蕾,刘旭(2012)研究发现:如果折现率成本低估50%,企业价值就会高估100%;如果折现率高估50%,企业价值仅仅会低估30%。参数选择稍有不慎,评估价值评估结果将相差万别。
四、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情况基本分析
评估目的分布
在40家上市公司评估案例中,62.5%的评估报告采用两种方法,剩下37.5%的报告只采用了单一方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更偏向于采用两种评估方法作为比较,结合评估目的、对象范围和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某一种评估方法的结果得出评估结论。部分资产的评估相对简单,报告更偏向于采用单一方法直接得出结论,比如对矿产资源的评估,一是市场上罕有此类交易的数据,故不适用市场法,二是其未来收益难以从企业经营中剥离,难以预测未来风险,故不适用收益法,因此直接采用成本法经行评估。
五、结论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以确定标的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成本法和收益法是评估中常用的两种方法,较少使用市场法。这是因为市场法需要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交易案例,然而我国市场上的交易案例相对较少,缺乏统一的数据平台,获取交易案例的成本较高。更重要的是,很难找到与待评估企业相类似的可比企业,两者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无法消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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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3]安慧.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方法研究[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2005(1):19-23.
关键词: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结果;合理性
引言
1.保证方法和评估对象相适应
2.类型制约
因为不同类型资产的评估方式不同,所以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也要根据资产的类型来选择最适合的评估方法。比如在对各种工厂生产所用机械设备进行评估的时候,可以使用成本分析法。因为分析法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产生很多数据,这些数据对日后的估算十分重要。而针对一些摸不到、看不到的无形资产,则可以通过收益法来进行评估。因为想要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最必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评估对象是无形资产。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可以找到高实用性的参照物,此时就可以利用参照物进行评估。
3.数据参数资料的完整性
4.多种评估方法融合
利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从不同层面对其进行评估,提升评估结果合理性。通过各种方式对目标方案进行评估,如果评估方法和评估的结果差异比较大,可以帮助评估工作人员分析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使其可以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分析评估对象实际价值。
5.保证评估机构以及评估师的原则性
6.提升评估师的专业能力
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开展,各地区的评估对象也开始从各种实体资产转型到无形资产上。资产交易与前些年相比也变得更加频繁,涉及到的领域也比较广泛。各行业对资产评估的流程、结果、准确性、真实性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所以传统的评估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时展的需求。评估师只有不断的优化自身技能,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并将各种能力合理的应用到评估实践当中,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让结果更加的合理。
二、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分析
三、结束语
[1]秦Z.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03:181-185.
[2]李菁,赵邦宏.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偏差的实证研究――基于2007~2010年上市公司数据[J].区域金融研究,2013,04:40-44.
[3]潘肖瑶.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失真影响因素分析[J].财会通讯,2015,16: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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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中,同时使用两种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比例逐年上升,同时使用多种评估方法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价值评估已成为企业价值评估发展的重要趋势。那么,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间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律?评估师在不同评估方法的结果间进行取舍时,是否表现出一定的选择倾向?以2008年1月-2010年6月上市公司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置入股权类资产为样本,我们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
一、不同评估方法间评估结果差异情况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普遍高于成本法结果
在同时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的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置入股权类资产评估中,收益法结果大于成本法结果的比例一直保持在八成左右,收益法评估结果普遍高于成本法结果。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与其他方法结果间差异波动较大
样本中应用市场法对置入股权类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绝对数量较少,市场法评估结果与其他方法结果比较中表现出较大的波动性。
市场法与成本法评估结果高低比例接近。从统计期间全部样本看,成本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高低比例大体相当,成本法评估结果高于市场法结果的比例为53%,市场法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结果的比例约为47%。
市场法评估结果普遍高于收益法评估结果。在同时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样本中,市场法评估结果高于收益法评估结果的现象比较显著,该比例达到88%。
二、不同评估方法对应评估结果的取舍
(一)成本法评估结果与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取舍
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比例高于收益法。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成本法评估结果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孰高孰低,成本法评估结果被确定为最终评估结论的比例都显著高于收益法;但在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评估结果的情况下,该比例有一定降低。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与其他方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取舍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比例高于市场法。涉及市场法评估的股权类对象样本绝对数量较小,市场法评估结果与成本法评估结果间的取舍存在较大的波动性,但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比例明显低于收益法。
三、结论
基于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置入股权对象资产评估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到:
1.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仅就数值总体的高低来看,理论上可以通过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检验了各评估方法应用的合理性;
2.评估师对于最终评估结论选取呈现出的总体特点,更多地体现了与评估方法使用比例的吻合;在收益法更能体现企业整体价值的情况下,其结果被接受的程度也会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