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的最早记载,见于《商君书·定分》:“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我常常问自己,法官究竟是什么样的?怎么样才算一个合格的法官呢?在圆满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在妥善办理一个又一个案件中,我渐渐找到了答案。
01
第一个故事
两位老人的“心结”解开了
“我已经80岁了,这是生平第一次打官司,我什么法律程序都不懂,不知道打官司要做些什么?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拿到该赔的钱?没想到你们会直接上门做工作。”
“吴法官,我们本来就是乡里乡亲,今天因为你的耐心调解,我们之间这个事终于有了结果,以后我们会和睦相处的。”
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但因为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让这起案件变得没那么简单。
2023年10月,柳某驾驶三轮电动自行车与相向而行赶着鸭子行走的章某发生刮撞,致原告受伤,5只鸭子直接损失的交通事故。事发时,柳某年纪已达70岁,而章某已80高龄。
经县交管大队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造成原告受伤,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柳某在支付了3千元医疗费后,便不肯再拿钱了。几经协商无果后,章某一纸诉状将柳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剩余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7万余元。
考虑到原告章某与柳某年龄较大,原告身体未痊愈行动不便,且两人相互认识,系同一个镇相邻村的村民,与村委会干部沟通后,我决定前往双方所在村委会进行现场调解。
“法官,我都70了,哪有那么多钱给他。”
“没有钱也要给,谁让你撞了我,我年纪比你还大!”
“你这是讹我,80岁了还要误工费!”
“我之前还能干活,被你撞了现在不能干活了,你就要给我钱!”
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章老,柳老,你们消消气,有话好好说,我们今天到这来是希望你们二老相互理解。”我尽力平复双方的情绪,并积极和原、被告的儿子沟通交流,争取妥善解决矛盾。
“你们也劝劝父亲,能够通过协商尽快早日解决问题是最好的。”
“吴法官,其实我父亲就是固执一点,对方态度好一点少赔一点也是可以的”,章老的儿子说道。
理清矛盾焦点,找准各方的利益平衡点后,从“情、理、法”三方面出发进行调解才能彻底化解矛盾。
我首先做起原告章某的工作。“章老,咱们还是要实际问题实际对待,您80岁了,身体还这么硬朗,真是福气,但超60岁,劳动能力必然有所下降,误工费也会有所区别,咱主张的误工费还是要适当,您说对不对?”
“大家都是乡亲,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别伤了和气,柳某刚才讲话虽然不太好听,但他也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当时你被送到医院后,他还在医院里细心照顾你。”
做完章某的工作,我又开始做柳某的思想工作。
“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你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章某鉴定的结果你也看到了,对于他这么大年龄的人来说也不轻了,于情于理,你是应该要赔偿的。”
“但是,我也了解到你的经济条件,希望你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最大程度地作出努力。”
“我愿意和对方讲和,但我只能出2万,多的我确实也拿不出来了。”经过我苦口婆心的劝说,柳某终于松了口。
“2万也行,不过你得一次性给我。”
“好,我同意。我马上就去取钱!”柳某将赔偿款一次性直接给付了章某。两位老人“心结”终于解开。
02
第二个故事
多跑几趟,群众烦恼就少几分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张某甲(哥哥)与张某乙(弟弟)系亲兄弟关系。2022年10月24日,弟弟见哥哥摩托车放在家中,没与哥哥打招呼便直接骑走其摩托车,行驶途中与喻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喻某、张某乙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管大队认定:张某乙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喻某承担次要责任。喻某受伤后共计花费近1万元医疗费。而张某乙的驾驶证已过期,哥哥张某甲这辆摩托车未按期年检,也未购买保险,车辆放置在家中,钥匙也随意插在车上。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喻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张氏兄弟俩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分到了我的手中。
“要尽快妥善处理好矛盾,避免矛盾升级!”见弟弟情绪激动,且人也不知所踪,我尝试联系哥哥,看能否找到案件突破口。可没想到哥哥也避而不见,无法联系。无奈之下,我便联系了张氏兄弟所在的村委会,看是否能帮助找到兄弟俩。在村干部的协助下,终于找到哥哥的务工地。
“车又不是我骑的,弟弟骑走都没跟我说,我完全不知情,凭什么让我来承担,出了事,他自己倒躲了起来”,提起这事,哥哥直叫“冤”,满肚子委屈。
“法律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未及时给摩托车购买交强险,存在过错,所以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见哥哥不理解,我耐心解释,同时劝说道:“既然事情发生了,那就要想法子解决,躲避拖延解决不了问题,有困难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哥哥终于答应出面进行调解。
案件陷入了僵局。我又来到村委会,了解到兄弟俩没有稳定的工作,父母年迈需要赡养,哥哥尚未成家,弟弟还有一个小孩在读书,家庭条件的确不好。
吴玲来到村委会了解兄弟俩情况
“他们家经济条件确实困难,要他们赔这么多钱估计有点难。”村干部说道。
“即使判决也难以执行,只有妥善调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便再次和村委会联系,共同分析该案的社会影响及存在的隐患,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共同做双方当事人工作。
在法院调解室,我与村委会干部共同对张氏兄弟进行劝说,兄弟俩的态度也终于慢慢缓和,表示愿意适当赔偿,但自己经济条件不好,实在无力承担高额的赔偿金额,希望法院能帮忙做原告工作。
“既然你愿意赔偿,那剩下的工作就由我们来做!”我立即联系原告,告知张某兄弟的家庭经济情况,原告也表示之前有所了解,知道其经济困难,表示同意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兄弟当场一次性支付喻某赔偿款2万元,案件一次性了结。
“吴法官,真是辛苦你们了,为了我们兄弟俩的事情前前后后不知道跑了多少趟,这下终于圆满解决了”,张某兄弟俩连声道谢,并表示今后驾驶车辆一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多跑几趟腿,多上几次门,多磨几遍嘴,我已然体会到法官的辛苦与“心”苦。但每每调解完一起案件,化解掉一起纠纷,我都打心眼儿里感到一种开心和成就感。
来法院工作已有13个年头,虽然办理的大部分都是平常的小案,但案案都是社情民意,件件都是百姓民生。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我还会遇见更多的“老柳”“老章”和“某某某”,找“症结”,解“心结”,寻找“最优解”,我还要付出更多努力。化解万千结,一笑解千愁,我想,这便是一名法官的价值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