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律师辩论大赛决赛妙语精选人文万象人文荟萃律师文化

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是利大于弊

如果舆论永远都是赞美你们还会拒绝它吗?可是舆论的价值不就在批评与质疑吗?

舆论确实是有不同的声音,但恰恰是在这样一种空间里,任何一种言论就不再具有杀伤力。

真正自信的司法从不缺乏接纳舆论的勇气。而真正公正有序的司法审判,永远,也绝对不能依靠鸦雀无声来维系。

反方: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是弊大于利

舆论具有公众性、评判性和强大的威慑性,而司法以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和程序性为特征。缺乏对舆论的规范就极易产生弊大于利的情形。

舆论的负面作用在于整体伤害的现实性。一切的权利与自由均有边界,一旦越界就会构成干涉和伤害。

在个案公正的可能性上的利和整体伤害现实性的弊之间进行权衡,利大弊大,不言自明。

审判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础,审判独立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前提,审判独立是实现司法公信力的源泉,审判独立是法治的真谛。

今天更应该做或者更需要做的是推动审判公开制度,以消除我们对司法的疑虑。是规制舆论的越界干涉以消除舆论的弊端。因为只有当舆论和司法真正形成一个和谐和良性的互动和互助,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时候,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的司法审判,它才会变得更加坚强。

立法应当禁止还是保护人体器官有偿移植

正方:立法应当禁止人体器官有偿移植

所谓人体器官的有偿移植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用对价去交换具有特定功能的、不可再生的器官,其实质就是器官买卖。

生命无价,作为生命的神圣载体,身体同样无价。而当人的器官被作为物,被放到市场上去叫卖的时候,人就不再是人,而人和人之间也就只有着供体和受体的区别。

器官的有偿移植一旦放开,可能拯救个体的生命却践踏了群体的尊严。

一旦有偿,市场化接踵而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伦被践踏,人类面临的是一场灭顶之灾。

如果器官买卖成为了受法律保护的制度,将使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器官的供体。我们走在街上,如果揣着百万英镑在招摇过市,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个大汉跳出来,挥舞着利刃对我说:“大哥,我要劫个肾”

器官移植一旦有偿就可能剥夺穷人生存的机会,因为富人买得起而穷人买不起。金钱成为生命的主宰,人类沦为金钱的奴隶。

反方:立法应当保护人体器官有偿移植

因为现行立法的缺失造成无法给器官捐献者任何补偿和保障,致使大量善良的捐献者们只能在献出好心之后换来无尽的伤痛和无助。这种让好心人流血又流泪的制度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吗?

争议的法律是不走极端的法律,偏激的制度难以代表真正的公平正义。

有偿移植是指合理的补偿,是一种社会的保障机制。

只有立法保障有偿移植才能免除捐献者的后顾之忧,才是全社会对器官捐献者崇高精神的褒扬。

有偿不是定价。我国法律也规定了死亡赔偿金的价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命是可以买的。

器官紧缺已经严重阻碍了器官移植的发展,而将大部分捐献者拒挡在门外的,恰恰是高昂的捐献成本。

捐献者为了他人的生命毅然捐献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为此却要承担高额的医疗维护费用,又要面对身体机能和劳动力的双重下降,还要面对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双重风险,给予他们补偿,何错之有。

THE END
1.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问题探讨法律条款【内容摘要】新闻媒体与司法的最终价值都是追求社会公平,但新闻讲自由,司法讲独立,二者存在冲突,“媒体审判”是不正当的媒体监督。合理构建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十分重要。要保证新闻媒体的相对独立,通过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制度,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培养等措施,实现二者之间的合理构建。 http://fw.mwfw.cn/fltk/225664.html
2.目前该案,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阶段,案件审理进行时,法院审理性目前该案是一场正义与智慧的较量,在这场较量中,法官凭借高超的审判技能和公正的裁判理念,努力还原案件真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审理过程也为我们提供了思考法律、社会和道德问题的契机,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国法治建设将不断完善,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https://36u.cy580.net/post/2784.html
3.辩论稿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7篇(全文)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精选7篇)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第1篇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https://www.99xueshu.com/w/filexsr1ot7v.html
4.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三观点立论【辩题】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辩题背景】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的普法宣传不断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更多的人学会了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法律越来越多且深刻的进入大众的生活,同时随这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大众关注司法案例的渠道越来越多越来越方便。但是大众舆论不断关注着司法http://www.bianlunzy.cn/doc/doccon/id/1581.html
5.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对方看舆论的影响是愁愁愁,我看对方的立论是错错错。整场辩论,对方无非在讲一点:某些种类的舆论在某些法官处理不当的情况下有可能会给司法审判带来某些不利的影响。这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据此就推导出舆论对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的话,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了。 https://www.jianshu.com/p/cd330c39b4f1
6.新闻伦理与法规的案例(精选6篇)【摘要】作为社会的传播领域,新闻总是浮在风口浪尖上,它是社会的窗口,每天都为人们提供鲜活的风景,因此总是备受社会关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全球化与市场经济环境的共同作用下,社会主义现代或进程不断加快,新闻传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由于经济、文化、制度https://www.360wenmi.com/f/file8l3d2i4p.html
7.吴敬琏直言刺激政策弊大于利建议停止无效投资房产资讯在谈到现实关于“放松银根刺激经济”的争论时,吴敬琏表示,刺激政策弊大于利,继续提高杠杆率的比例,会对中长期造成更大的危险。 对于如何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吴敬琏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停止没有回报的无效投资;第二,停止对僵尸企业输血;第三,动用国有资本偿还政府或有负债;第四,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重组;第五,https://www.fang.com/news/2014-06-12/130143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