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事业单位中对于不同岗位级别,车补的标准有所不同。江苏省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厅级干部公务交通补贴的上限为每月1690元。厅级及以下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按职级在公务交通总费用内确定不同标准。高出行岗位补贴标准可上靠确定。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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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职别补贴
司局级的每人每月可以补贴到1300元,而处级每人每月可以补贴到800元,科级及以下的员工可以补贴到每人每月500元。各市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本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之间相同职级补贴标准差额控制在10%以内。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统筹不超过10%的部分,用于增加高出行岗位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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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范围
而在本次江苏省改革的范围除了事业单位以外,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参与的人员有省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市、县市、区、乡镇党政的主要负责人。取消了一般的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调研和接待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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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
江苏省级机关各部门是可以保留1辆通信用车的,并且可以根据人员的编制来保留1至3辆的应急公务用车编制。市级机关可以按照机构编制总数的150%以内,来确定可保留的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县级机关可以按照机构编制总数的100%以内,来确定可保留的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编制。乡(镇、街道)根据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的情况来保留1-2辆应急公务用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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