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典型案件

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典型案件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及了以下典型案件,向全社会展示了公平正义的司法标尺。

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1日一审宣判。判决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审宣判后,周永康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陈夏影绑架案:

指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案。此案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依法纠正的刑事错案。1998年3月,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涉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1998年11月,福州市中院一审以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夏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三被告人提出上诉。福建高院经两次发回重审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人及近亲属向福建高院申诉。2015年2月,福建高院决定再审此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判三人不构成绑架罪,依法维持原判决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

此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异地再审并依法纠正的错案。1992年12月25日晚,海南省海口市某村发生火灾,屋内一具尸体大面积烧伤,颈部和身体有刀痕。1993年11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满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4年11月,海口市中院以陈满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海口市检察院以原判量刑过轻为由提出抗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陈满不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本案。经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

2014年9月24日,我国渔船“闽霞渔01971轮”在钓鱼岛海域与一艘巴拿马籍货轮相撞,渔船受损。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受理渔船船东黄三灼提起的诉讼,并最终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该案是我国对钓鱼岛海域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典型案例。

彩石山庄项目案:

首例“斑马线罚款案”:

2015年1月31日,浙江省海宁市贝某驾车行经一处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遇到行人经过人行横道,其开始减速慢行,当看到行人主动停下时,其又继续缓慢驶过人行横道。该情况被交警发现,决定对其罚款100元并记3分。贝某不服,经行政复议维持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遂判决贝某败诉。作为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行政案件,该案的裁判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义务和“行人优先、生命至上”的文明驾驶准则。

首例姓名权行政案件:

山东省济南市民吕某和张某自创“北雁”为姓氏,拟为新生女儿起名“北雁云依”,在办理户口时,派出所以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拒绝登记,吕某遂以被监护人的名义向济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除法定情形外,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本案原告的父母为原告在父姓和母姓之外取名,不符合法定情形,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的裁判,明确了姓名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维护了中华民族姓氏文化传统。

THE END
1.最高法发布6件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新京报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征地拆迁领域贪污犯罪的典型案例。征地拆迁补偿款本应用于补偿受征地拆迁影响的当地居民,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必须依法惩处。本案中,被告人何某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征地面积、青苗数量等方式,骗取征地补偿款225万余元。人民法院对何某平依法判处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733707512129103.html
2.以“于欢案”为例分析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矛盾与权衡但是,司法的独立与舆论的监督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冲突,司法机关需要在监督下维持司法执行的纯净性,而媒体也需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发挥自己监督功能的时候不应煽动群众干涉司法公正。 一、一审后的舆论分析 在案件一审后,真正让该案进入公众视野的是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刺死辱母者》一文,根据舆情监测平台http://media-ethic.ccnu.edu.cn/info/1007/2405.htm
3.切忌以舆论监督的名义绑架司法律师法律司法公正这时的舆论只是披着监督的外衣,事实上已经成为极个别律师堂而皇之地干扰司法审判的手段,其高举“维权”的旗帜,却通过舆论来炒作案件,利用网络等媒介,曲解法律、绑架舆论、制造混乱,实则浑水摸鱼、哗众取宠、谋求更大经济利益,影响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 舆论绑架司法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来,使司法公正受到严重侵害https://dy.163.com/article/FUII4CUJ0514AOU3.html
4.“最惨创业者”的最新进展:其实,炸弹埋在被公司撵出的第二年今天上午,铅笔道收到来自科发资本提供的书面声明及附件,后者表示,郭建试图绑架舆论干扰司法公正,在数个方面扭曲了事实。 比如索赔金额并非由郭建1人承担,而是由两人承担; 比如郭建离职原因是其经营不善,是全体董事会一致通过,“接受”其辞去总经理职务; 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480994160&efid=dYv2GIabZmCOIR0jFhQhHA
5.二十八集:案例揭示:司法中的舆论真能左右公正吗?这集我们剖析聂树斌案等历史案件,探讨法律与舆论的动态关系。司法的表象背后,究竟是权力还是舆论绑架着正义?法律人如何在情感与理性之间找寻平衡,始终追寻法治精神之光?道德的重量,法律的界限,在身处法律长河的我们该如何把握?每一个询问、每一次沉思,都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增添一分力量。https://www.ximalaya.com/sound/721080721
6.律师深度解读从《第二十条》谈“正当防卫”的适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千差万别,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评判。同一类型的案件,在不同地区、不同法官的审理下,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这体现了正当防卫条款在适用过程中的复杂性。 5. 社会舆论的影响 正当防卫案件往往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有时甚至引发舆论狂欢。这种舆论氛围可能对司法机关及法官产生压力,从而影响司法公正http://www.7-dimension.com/index.php?id=780
7.刑法案例分析案例及答案2014所编报的刑事案例中涉及罪名的选择的案件有26件,主要集中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盗窃罪与诈骗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聚众情形下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https://www.360wenmi.com/f/filejm4iqmy3.html
8.货拉拉司机过失致人死亡案,司法程序问题不容忽视舆论场部分网民指出,男女对立的偏激情绪以及片面的“女拳”绑架了司法,最终导致判决不公。于是在网络上又掀起争论男女对立的热潮。警方曾告知家属称“此案件铁板钉钉,已办成‘铁案’”。但该案仍饱受争议,经受着强烈的舆论压力和对立,致使“铁案”不铁,争议不休。http://www.ichmw.com/show-7-12802-1.html
9.荐读劳荣枝二审辩护意见吴丹红:女魔头?劳荣枝是精神上的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并未赋予检察官助理出示证据、对证据发表意见的权利,检察官助理只能协助检察官出庭,其含义只能是检察官助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检察辅助事务,这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5 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官办理案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辅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220836.html
10.不理性看待司法亦是一种不公——中国青年网司法权的正确行使离不开监督。舆论监督就是其中之一,但媒体过多地夹杂个人喜好,过度地渲染、造势,混淆视听,让广大群众不明就里后,根据一些片面信息,凭借自己的社会经验法则推断案件走向及结果,一旦审判结果与猜测相去甚远,就指责司法不公,这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 https://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pinglun.youth.cn/mtgz/201407/t20140727_5563886.htm
11.案情分析论文范文4篇(全文)同案不同判不能够平等地处理类似的案件,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更重要的是它没有很好且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发出这样的感慨,很明显能够听出他对司法的不信任,对自己生命的绝望。 (二)同案不同判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同案不同判的草率行为也挑战了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公信力,并加剧了公民的法https://www.99xueshu.com/w/ikeyud4ygbkl.html
12.舆情案例有网友质疑“澎湃新闻”“新京报”带节奏是“舆论绑架司法”,要求有关人员出面道歉。网友“如皋老猫”指出“司法长期受到不良舆论有预谋的干扰甚至绑架,一桩2008年的旧案,时间跨度之大,案情之复杂,涉案人员之多,媒体炒作之密集,形成热点之快速,最后的矛头会指向哪里?”网友“午后的水妖”也认为此次事件是“网络水军http://www.jcrb.com/IPO/SJAL/ALYQAL/201812/t20181217_4838905.html
13.微博舆论绑架司法的典型 空明Miu:贪赃枉法你不觉得有? 六个大石榴:这个没有感觉,因为这个事情当初闹的太大了,炒作起来的嫌疑太大了,幕后绝对有推手而且事情发展的太不正常 2023-1-24 来自北京 21 风雨如晦telephone 最终还是社死交钱,你们气不气 空明Miu回复@风雨如晦telephone:我退休了 https://m.weibo.cn/status/4861348696033858
14.警察需破除有罪推定思维定势/张军不当舆论氛围影响办案,除了个别人故意误导或滥用媒介人为拔高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及诉求权益渠道不畅通外,公民法律素质不高以及对刑事案件的理解不准确是重要因素。为洁净司法环境避免案外因素对司法机关办案形成干扰甚至威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时刻也不能放松的。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6891
15.新疆平安网司法制度与司法体系也是如此,在农业文明时代,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的目的基本上是为了自给自足而非交换,社会交往以及各类纠纷比较少。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没有专门的司法职业,而由行政官员审理案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西方国家如比较典型的英国,其贵族司法传统源远流长,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贵族就通过贤人会议与国王共同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2-08/17/content_39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