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三大专项行动嘉峪关法院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系列讲座开讲啦!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在审判实践工作中更好的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8月23日上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系列讲座第一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景涛以“坚持做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题,为全市法院干警作专题讲座。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怡主持会议并简要说明了举办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系列讲座的目的意义。

景涛围绕如何理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什么要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需要持续发力三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并从“三个效果”的概念内涵、有机统一及逻辑关系三个维度进行了系统讲解。

景涛在讲座中指出,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是牢记人民法院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的必然要求,是顺应形势、适应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理念去伪存真、正本清源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了司法活动应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情理法的融合。

景涛在讲座中强调,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即政治机关的意识,实现司法活动的政治效果;要从实质理性出发,实现司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在特定案件中,要加强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说理;要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时时刻刻对基层群众抱有同情心,换位思考,把自己处于当事人的位置,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干警们表示,讲座站位高、视野开阔、主题鲜明,既有理论深度,又密切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对于我们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对“三个效果”相统一理论知识的学习,将法律实务与理论学习融会贯通,坚持正确运用法律,严格依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在司法实践中做到服务大局更加精准、审判执行更加有力、司法办案更加规范,以优异的司法业绩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此次讲座是该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三个效果”系列讲座第一期,此后,将由两级法院分管领导围绕分管工作就如何落实“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安排系列讲座。

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城区法院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在分会场同步收看收看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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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专栏④:善意文明执行“预处罚”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罗定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通过“预处罚”措施让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看得见、摸得着,让各方利益主体感受到执行权威与司法温度,体现了法院工作的“刚柔并济”,在实现法律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2NjE0OTM1NA==&mid=2650537751&idx=1&sn=fbc298316e5280a3ba632f07153c196c&chksm=f3230651aa20eaf3470e66d403c4ef38815bc049a6a6e027244f59491de7ef31daff42b13fa5&scene=27
2.发挥好司法“三大功能”是现代法治的根本要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但实践中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问题比较普遍,导致一些有问题、有瑕疵的案件没有在审判环节得到纠正,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刑事法律和重大刑事政策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不统一的情况,也影响了司法权对侦查、检察活动的制约效果。https://www.360doc.cn/article/36064519_586141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