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来了

5月15日,雄安新区召开《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会。该《办法》共8章39条,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局长杨松就《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作政策解读。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副局长赵飞主持会议。

政策解读会现场。中国雄安官网牛思佳摄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赋权试点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雄安新区坚持改革创新,发挥大部制和数字化优势,总结固化5年来雄安新区“施工意见登记函”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经验和创新做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创造“雄安质量”,围绕“高效办成开工一件事”,制定出台了《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首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对房建、市政、水利、公路、水运、园林等工程施工许可的扎口管理。雄安新区水利、公路和水运工程,不另行办理开工备案、施工批准或开工报告。按照“宜函则函、宜证则证、函证结合”原则,形成施工准备函、施工意见登记函、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雄安模式。一是为实现“拿地即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方作业量大的市政工程,可以先行招标土护降工程,领取施工准备函后即可开工建设。二是建设项目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的,可以先行申领施工意见登记函开工建设,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换领施工许可证。三是建设项目满足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的,可以直接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雄安新区施工许可办理实行“一证一书一表”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仅凭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施工图设计自审(审查)合格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三个要件即可申办施工许可。质安监手续办理实行承诺制,建设单位申办施工许可时,只需承诺一个月内补齐质安监备案材料,即可同步获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创设分阶段(分段)申办施工许可制度,有效助推项目高质量建设,发挥“审改”和“数改”融合成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系统植入多项AI模型,全面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融入城市建设和管理,助力“云上雄安”数字智能之城建设。

“工商银行作为首个试点该《办法》的主体单位,在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公共服务局的指导下,首次体验‘新办法’。‘新办法’让我们精简了很多申报资料,极大地免除了建设单位多头跑办手续的压力,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速度,为新区高质量建设再次创造了新的加速器。最终,经两个工作日成功审批办结。”中国工商银行河北雄安分行副行长李耘说。

下一步,雄安新区将深入贯彻落实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暨高效办成一件事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高效办成开工一件事”,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增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雄安、建设雄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围绕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探索高效办成“立项一件事、用地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同时,新区将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深化项目审批全过程一网办到底、一码管到底、一个数据用到底,提高数据归集和共享能力,提升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和减材料减时限力度,跑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字化“加速度”,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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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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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十)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中止施工及恢复施工相关手续。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满一年的,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对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及建筑施工场地是否具http://www.bjzjky.org/index.php?a=show&catid=6&id=7405
2.住建部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4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三部规章的决定,包括《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1月26日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http://m.sxjzy.org/h-nd-22116.html?ivk_sa=1024320u
3.即日起,这类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行业动态(二)上一阶段工程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第九条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保证基坑安全。 https://www.ltcx.net.cn/news-content.aspx?article_id=3b6818af-82a5-4b0d-9513-72864fef5654
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解读及风险管理1.1不能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认定属于违法发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 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的,所确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1120/8111135021007001.shtm
5.深圳拟规定停车场充电桩配置比例不应低于30%,100%预留充电桩建设(二)在国有未出让建设用地的独立地块上新建(改扩建)充电设施项目,应按照《深圳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管理办法》在项目所在辖区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 施工许可 (一)涉及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扩建)且建设规模超过限额(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或者市政工程造价https://www.evpartner.com/news/12/detail-62989.html
6.住建厅:明确“评定分离”适用范围调整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资质住建厅:明确“评定分离”适用范围、调整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资质改革平稳过渡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印发《202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资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出台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和指导意见,制定我省配套文件,加强政策解读宣贯,确保资质改革平稳过渡。 http://ycjt2007.cn/newshy/zjtmqpdfls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