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办法》在《合规指引》确定的“全面覆盖、强化责任、协同联动、客观独立”的合规管理原则之基础上,升级优化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覆盖、坚持权责清晰、坚持务实高效”,内容更加精简聚焦,具体而言:
二、优化组织和职责
(一)职责优化
《合规办法》要求,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企业主要负责人、合规委员会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定位,加强对合规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具体而言:
(二)设立首席合规官(或合规总监)
(三)设立合规管理部门
(四)业务及职能部门的合规管理主体责任
《合规办法》明确,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三、升级制度建设
《合规指引》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聚焦8个重点领域、4项重点环节、4类重点人员和海外投资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管理。《合规办法》由点到面,升级成制度建设,体系更为完整。具体而言:
四、完善运行机制
《合规办法》在《合规指引》的基础上,完善了合规管理的运行机制,新增合规检查机制、违规问题整改机制、违规经营责任追究机制、与其他职能的协同运作机制、奖励机制等内容。
就违规经营责任追究机制而言,《合规办法》不仅要求企业应当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和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核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还要求企业应当建立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就合规容错免责机制而言,《合规办法》在《合规指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要求企业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为容错免责机制的落地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
五、强化监督问责
《合规指引》并未就监督问责进行特别规定,《合规办法》则弥补了这一空白,且具体细分为监管部门的监督问责和企业内部的监督问责,具体而言:
企业应当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六、提升信息化建设
《合规办法》将“信息化建设”单独成章,全方位、多角度指导企业利用信息化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具体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