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建议正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健全制度规范流程
着力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为提升专业能力,市检察院定期组织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专项培训,邀请业务专家集中授课,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聘用专业领域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建议的调查核实、文书送达、督促落实、检察听证等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建议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考核奖惩,将检察建议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专项检查,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倒逼检察建议质效提升。
齐抓共管实现多赢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治理效能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剖析、深挖根源,通过检察建议方式实现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132件检察建议,通过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通报反馈,推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乱点整治、基层治理等长效机制,促进解决管理缺位、监督不力等问题,切实发挥好检察建议促整治、堵漏洞的作用,助力清扫行业乱象,整治“村霸”“行霸”,让黑恶势力在各行业无处生根,实现常治长效。
发挥类案监督效应
聚焦热点精准研判“把脉”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监督手段也从个案办理过渡到类案监督。市检察院牢牢抓住新发展阶段社会层面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发挥类案监督的集成效应,坚持系统分析、标本兼治,推动专项治理,用一份检察建议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聚焦经济发展制发检察建议,化解金融风险。市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市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主管部门发送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市中区检察院向辖区7家金融机构、9家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行业监管漏洞,加大打击利用银行卡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养老诈骗犯罪力度,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从“办理”到“办复”
多措并举确保落地见效
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从“办理”到“办复”,旨在强调检察建议不仅要制发,而且要有回复;不仅要有回复,更要整改落实到位,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检察建议绝不是一发了之,只有通过后续的跟踪和监督,才能促成检察建议全面落地见效。”张慧介绍,检验检察建议质效的方式一般为被建议单位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及整改落实情况。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人员实时跟进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被建议单位在整改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需求,主动提供配合支持,帮助完善措施,共同推动监督效果实现;收到整改回复后,通过走访、不定期会商及普法宣传等形式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防止整改停留于纸面。为此,济南检察机关建立多元化落实模式,帮助和支持被监督单位抓好落实,共同履行好法定职责,提升监督效果。
健全公开听证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代表等的评议意见,解决检察建议落实中可能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扩大检察建议社会影响力,促进柔性建议得到硬性落实。
推动纳入政府考核。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动将检察建议回复采纳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考核指标任务,调动被建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与参与性,有效提升检察建议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