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三)——改劣发明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三)——改劣发明

导读:

第三节改劣发明

有一个美国的关于改劣发明的案例,就是1988年的来川公司诉剑桥钢丝布公司案。原告的专利涉及一种由链环组成的传送带,其权利要求规定,链环之间的距离比链环的宽度略微大一点。专利说明书中的方案显示,链环之间的距离和链环的宽度的比例是1.06:1。被控物链环之间的距离和链环宽度的比例是1.35:1。被告指出,被控物已经不是比每个链环宽度大一点了,而是大出很多,因此不应该构成侵权。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专利权利要求明确提出使链环间隔开的这种设计是为了使传送带减少弯曲度和增加抗切强度。被控物也有类似的特性,只不过它承受弯曲和拉力的程度不如专利那么好。这一点本身并不意味着被控侵权物就不构成专利侵权了。法院经过比较被控物与专利的技术特征,认为被控物构成了等同侵权。

笔者认为,第51条规定的“缺少对解决专利问题无关的附加技术特征”这句话是错误的,应该去掉。因为如果与解决专利问题无关,那么从规范角度讲,该特征也根本不是什么附加技术特征,附加技术特征应该是与解决专利问题有关的。再有,如果与解决专利问题无关,那么也谈不上将该特征省略会使效果改劣。起草人之所以这么写,笔者认为,是由于没有将效果与专利的发明目的或者说所要专利解决的问题联系在一起造成的。效果的理解应该结合发明目的,这一点在第二节中已有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从第41、51条规定可以看出,关于“改劣发明”何种情况下被判定侵权的这个问题,我国与美国的司法界观点是有区别的。从美国的案例可以看出,“改劣发明”被判定侵权,其前提是被控物的结构替换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某项特征,而我国司法界的观点是即使被控物缺少了权利要求中的特征,该“改劣发明”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笔者认为英国法院的观点是正确的。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通常会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使自己的保护范围尽可能的大,同时又能够通过专利局的审查,或者是在今后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能够保证专利的稳定性。最终,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保护范围进行了选择,将效果好的技术方案写进了保护范围,放弃了效果差的技术方案。通过这种选择,专利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是保证了专利能够顺利通过专利局的审查,或者是在以后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能够保证专利的稳定性。专利权人为了获得这种利益(也许专利权人申报专利时并没有想这么多,但客观上讲,他确实获得了这样的利益)放弃了“效果差的技术方案”,申报了“效果好的技术方案”。现在,在侵权判定的时候,却将专利权人放弃的“效果差的技术方案”又给予保护,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再有,效果差的技术方案可以通过市场来进行淘汰,这应该适用的是市场的规律,而不能强行通过判定侵权对其进行禁止,这对社会公众也是不公平的。(王双厚)

THE END
1.最高院: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现有技术领域的确定与考虑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时,一般应当着重比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但在现有技术已经给出明确技术启示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相近或者相关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相近技术领域一般指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功能以及具体用途相近的领域,相关技术领域一般指实用新型专利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67P5IN05567ATI.html
2.讲一讲,专利侵权认定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原则”全部技术特征规则,习惯上也称为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根据《专利纠纷司法解释2001》第17 条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谁,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https://zhuanlan.zhihu.com/p/392564235
3.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判定方法及原则35、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判断一项技术方案是否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基本原则。具体含义是指,在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并以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所对应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比较。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https://www.ipzhihu.com/NewsDetail/4907291.html
4.专利侵权判定方法(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侵权判定方法(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指导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准则,简单来说就是判断某一行为是否直接侵犯了专利权。是指在发生专利侵权争议时,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有执法权的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判定依据、程序和方法对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中的技术方案https://hb.hainanu.edu.cn/zscqcg/info/1157/1553.htm
5.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什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判定方法如下: 一、侵权判定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因此,在判定是否侵权时,应将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e3439f450324d6000806
6.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判定薛永宁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判定 1、技术特征的比对原则及方法。 全面覆盖原则,在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并以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所对应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比较。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https://lawyers.66law.cn/s2122f7982725f_i1363514.aspx
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23、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未限定应用领域、用途的,应用领域、用途一般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起限定作用。 24、写入权利要求的使用环境特征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能够适用于权利要求记载的使用环境的,应当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具备了权利要求记载的使用环境特征,而不以被诉侵权技术方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7/04/id/2820737.shtml
8.史上最全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大汇总总之,抗辩人不但要证明现有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技术特征相同,更要证明相关现有技术的公开时间在专利申请日之前。 法律根据: 2008年修订的专利法 第六十二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七、折衷原则 折衷原则是针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https://bbs.mysipo.com/thread-139290-4-1.html
9.专利的侵权判定与案例.ppt专利的侵权判定与案例 在满足“新产品”时,原告还需要证明被控产品与方法专利获得的产品属于相同产品,才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被告应证明其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 案例:张喜田诉石家庄制药集团欧意公司、华盛公司 中奇公司、吉林玉顺堂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产品 相同 方法相同 方法不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513/166209631.shtm
10.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理解与适用/北京市高级第26条附图标记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影响 / 121 第27条具体实施方式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影响 / 122 第28条摘要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影响 / 128 第29条印刷错误、语法错误、文字错误 / 128 第二章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判定 第一节技术特征的比对方法 / 137 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60863
11.数值范围本文介绍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中关于数值特征和数值范围特征的等同判断规则。针对数值范围特征,专利权的保护界限被明确,限制了等同适用的空间,尤其是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同时,对于含特殊用语限定的数值特征,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不同的等同适用限制条件。 https://blog.csdn.net/weixin_39541767/article/details/11169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