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1.屯昌南坤光文农资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化肥案件

案情简述:2022年12月12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屯昌南坤光文农资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雅苒”牌化肥48包。该局于当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并将涉案产品予以扣押。

经查,当事人自称是从上门销售人员处购买的该批化肥,尚未卖出。“雅苒”牌化肥为注册商标商品,注册人为雅苒国际有限公司。2023年1月6日,雅苒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出具产品鉴定书,认定涉案的48包“雅苒”牌化肥不是雅苒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属于假冒雅苒国际有限公司复合肥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化肥的合法进货证明,没有建立台账,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根据“雅苒”牌复合肥料零售价计算,涉案商品货值为1.68万元。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22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权商品“雅苒”牌化肥48包;2、罚款人民币5万元。

2.文昌碧绿岛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化肥案

案情简述:在2022年省级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文昌碧绿岛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肥产品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2022年12月7日,文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生产不合格有机肥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次有机肥没有注册商标,规格型号是40kg±0.4kg,生产日期是2022年5月10日,批量是3吨,生产成本为1980元,销售价是700元每吨,销售金额2100元,违法所得是120元,该批次有机肥的货值金额为2100元。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构成了生产不合格有机肥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7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罚款1050元。

3.儋州那大荣桐饼家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和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案情简述:2022年10月27日,儋州那大荣桐饼家生产的正宗原味绿豆饼(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经抽样检验,防腐剂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年11月18日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开展调查,发现生产于2022年11月18日的正宗原味绿豆饼20箱,食品标签上标注着已被注销的生产许可证证号和QS标志,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封。

处罚结果: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生产经营食品且生产经营的正宗原味绿豆饼经抽样检验不合格,标签也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属于未取得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7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正宗原味绿豆饼20箱;2、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3、罚款10.5万元。

4.北京燃气集团定安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案

案情简述:当事人销售的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经抽样检测,检验结果为产热水率项目不符合GB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1月15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40台,进货价为530元/台,销售价为1680元/台,一共销售2台,利润2300元,货值67200元。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2023年1月19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3.36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2300元。

5.三亚兰姐川味海鲜加工摊欺诈消费者案

案情简述:经查,2023年1月22日,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加工海鲜服务时,在消费者同当事人核算并支付加工费用之后,当事人员工从其妹妹的海鲜销售摊位拿取同等大小,但状态不佳,接近缺氧状态的龙胆石斑鱼将消费者购买的龙胆石斑鱼进行了调换,提供给消费者食用。根据该海鲜加工广场统一的价格公示确认,该鱼的加工费用为30元。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2023年2月3日,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元;3、罚款3万元。

7.海南深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报告案

案情简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公司现场调查,发现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CHY-21-12-211A,试验编号:4857#)中的压缩系数与原始记录数值不一致,并且原始记录中试验者、计算者、复算者均无签名。且当事人2022年9月之前出具的检测报告均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专用公章,GB/T50123-201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未完成及时变更。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8日,该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8.武汉海峰物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运输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

案情简述:2023年2月21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华信物流同城配送中心海峰物流点检查,发现大批塑料吸管、饮料杯、杯盖等产品,共578箱,货值26720元,材质均为聚丙烯,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扣押。

经查,上述涉案产品从武汉发货,采购者从拼多多上购买后,厂家收到拼多多的订单后联系武汉海峰物流有限公司运送产品至武汉海峰物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处罚结果:当事人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规定,属于运输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4月21日,该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578箱;2、罚款7.2万元。

THE END
1.十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公布农产品新浪财经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今年十起农产品(7.680,-0.15,-1.92%)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六起案例涉及农药残留超标或违规使用禁用农药。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在农产品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以及不依法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问题。以大连一起蔬菜种植http://finance.sina.com.cn/jjxw/2024-12-04/doc-incyfwzc0971311.shtml
2.#态度营销快讯##涉案金额1.2亿的坑农害农案件#,#工业原料摇身一#态度营销快讯#【#涉案金额1.2亿的坑农害农案件#,#工业原料摇身一变成正品农药#】四川苍溪警方破获一起制售假农药案,涉案金额高达1.2亿余元。经调查,多个制假团伙在外省利用从化工厂买来的工业原材料生产假农药,再经过广告公司包装,最终以十倍于成本的价格出售。更多案件细节>>CCTV1#今日说法#《追踪假农药源头(https://weibo.com/2682454221/P39oWkaii
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七起广告导向违法典型案例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全力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对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依法查处。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七起广告导向违法典型案例。 【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平县舜平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广平县舜平商贸有限公司在推广空气源热泵产品的过程中,发布含有国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412/t20241206_1682304.shtml
4.14家企业违法宣传被立案查处!临沂市发布第三批广告监管执法案例为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维护临沂市广告市场秩序,全力打造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针对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临沂市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三批广告监管执法案例,14家企业上“黑榜”。 http://hb.dzwww.com/p/p5U6kalMC5.html
5.一置业公司被罚款100万元安徽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0月19日,安徽省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合肥乐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榜。此外,安徽中丞集团六安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罚款100万元。 据悉,合肥乐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京东网店发布含有“小哥哥,别再想乳非非了,今天,我就带你起飞”等内容的图片广告http://m.ahwang.cn/wenti/20201019/2170257.html
6.2020年合肥市广告违法典型案例通报2020年合肥市广告违法典型案例通报 2020年,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开展了疫情防控广告监管、“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广告监管、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清理虚假违法农资广告、清理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专项整治、清理整治网络宣传“特供”“专供”标识http://ah.anhuinews.com/mssh/202012/t20201228_5038731.html
7.90多吨臭脚盐销何处?套路一样的农资违法案件又何时能杜绝?据中国盐业协会统计,“2014年全国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6万余起”,“2015年全国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例6万余起,同比增长9.5%”……看来假冒伪劣不仅仅存在于农资领域,食用盐安全形势同样不容乐观,加强舌尖上的安全任重道远。看到“XX省通报XX年全省涉盐违法犯罪十大案件”之类标题时,五味杂陈,心情复杂得很。有盐官介绍,http://www.bfnz.cn/1462.html
8.曝光!江苏徐州一农资店被罚款3万多元南方+典型意义: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肥、放心农资。 案例二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沛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和虚假宣传案 2023年5月22日,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沛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网店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312/04/c8368139.html
9.农资打假宣传(通用14篇)(三)强化农资市场整顿。 全面摸清农资经营企业的底数,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依法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单位。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和农资物流配送的监控巡查,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及早制定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https://www.360wenmi.com/f/file66er5rpe.html
10.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前沿资讯聚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称重计量“缺斤短两”、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开展) (三)“铁拳出稽 守护乡村”专项行动 聚焦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领域,重点打击农资化肥、农用薄膜、农村食品http://cxzg.chinareports.org.cn/cxzg/news/48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