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奋战“百千万工程”的主力军。
5月28日,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关于正式印发《江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推动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方案》目标是到2026年,全市力争累计开展6个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其中新增项目不少于2个,通过评估不少于1个;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至少新增3家、10家、25家,培育头部龙头企业一批,其中超20亿元产值企业1家以上;争创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以上、省标杆家庭农场50家以上,新增培育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50家以上,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共100家以上。
完善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制度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富裕的重要力量。《方案》提出,重点实施主体梯次培育提升,分产业、分类型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储备库;有序培育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优一批链主企业,加快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头部企业。
《方案》还提出实施江门市扶持种业企业发展行动,开展畜禽核心育种场和扩繁推广基地创建,开展水产良种场创建,成立江门种业协会,力争三年内新培育100家种子种苗企业(场),到2026年全市种子种苗企业(场)达269家,打造“江门种业大市”。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
乡村产业发展平台是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舞台。《方案》提出,深化国家级广东丝苗米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农业农村部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持续抓好13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开展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入库储备,打造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强镇,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陈皮、大米、鳗鱼、马冈鹅、茶叶、禽蛋六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还提出实施江门市“百员带千社”行动,建立“专职+兼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各县(市、区)培育配备县级辅导员,各镇(街)分别配备2名辅导员。此项创新工作将有序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
同时,《方案》提出实施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从2025年起,市级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统筹800万元,对在江门市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政策给予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的贷款贴息支持,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最高达200万元;深化“征信链+三资平台”的增信促融模式,畅通信贷资源流入途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信促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