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0引言
目前,农资市场普遍存在着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经营主体混乱、农资质量安全问题严峻、价格持续增长、技术服务欠缺、售后服务不到位、交易成本高、宏观管理和监控不系统等问题[2-3]。也有学者认为农资信息不对称影响了我国农资产品的安全[4]。农资市场的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资物流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1农资的分类特点
由于范围大,涉及面广,目前农资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陈建梅[3]给出了一个被普遍采用的定义,即农资是指特定于农林牧渔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凝结了劳动者劳动价值的物质生产资料。总体上包括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和渔具等七大类农资产品。陈万龙[5]认为“农资产品”主要包括农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等,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肥料、农药等以及畜牧生产所需的畜禽、饲料等,农业生产需要消费的其他原料、材料、燃料。
渔机渔具需求的地域性十分明显,其在沿海地区的需求量远高于内陆。土地作为一种不可移动的农资商品,无法参与实际的流通过程。肥料比化肥涵盖面更广。因此,本文研究的农资主要包括种子、肥料、农药、农膜、饲料、种畜禽、农业机械、中小农具、兽药及其他。
2农资物流发展现状
2.1农资物流
农资物流是物流业的一个重要分支[7],是指从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业生产的组织到农产品加工、储运、分销等,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生产者到消费者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产品流动。现代农资物流是包括信息传递在内的一系列计划、执行、管理控制的过程。任登魁[8]基于物流阶段将现代农资物流分为农资供应物流、农资生产物流、农资销售物流以及废弃物流四个方面。其中,农资供应物流是农资物流研究的主要内容。
刘飞驰[9]等人认为,农资物流的特殊性表现在:一是存储条件要求高。部分农资商品技术含量高,对储运的条件(光照、湿度、温度等)要求高;部分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的农资需要专业化储运条件;部分农资需要全程冷链运输等。二是季节性强。三是农资利润低。
马福晶[12]指出:我国农资物流信息化服务系统存在着信息内容单调、信息产品和技术的实用性差、信息咨询服务滞后等不足。
一些专家对农资供应链进行了研究。李奎刚[7]分析了豫北地区邮政农资物流的不足之处,以农资超市的建立为基础,提出了如图1所示的现代农资供应链网状模型。这种现代农资供应链并没有包含目前广泛应用的电子商务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然而,将这种运作方式应用于回收物流(尤其是农用机械)是值得借鉴的。
图1现代农资物流运作模式
杨荫[13]指出了农资市场物流体系存在着供给的分散性、需求的差异性和平台的落后性等问题,提出了要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理顺农资的流通渠道,建设高效、快捷、有序的农资市场物流体系的建设方向。洪运华[14]分析了我国农资供应链管理的现状,指出了农资供应链管理存在现代经营理念淡薄、管理支持不够、信息管理不完备等问题。
因此,我国农资物流目前主要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农资的特点使得管理难度较大;二是农资物流的季节性导致部分农资资源闲置;三是农资物流体系有待完善;四是农资物流的信息化水平低。在农资物流中采用供应链管理理念有利于提高农资物流的整体管理水平。
2.2农资连锁经营
范小建[15]分析了连锁经营在净化农资市场、提供优质农资、改善农资服务的优势。吴忠华[16]针对连锁经营存在的管理不规范、资金不足、人才匮乏等问题,建议从多方面进行解决。例如,采用多种模式构建连锁网络;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强化企业的信息和物流建设;着力解决淡季经营问题;搞好人力资源管理等。杨毅[17]认为存在市场环境混乱、经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对信息流与物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钱韧[18]认为农资连锁经营的问题主要有:缺乏大型农资企业集团;农资市场区域广阔,人口分散,运输成本高,管理难度大;对消费者的教育效果差等。
欧阳斌[19]将汽车4S店的管理模式和商圈分析理论应用于陕北果业的农资连锁店的选址研究。有效的连锁店地址的选择能够大大提高农资物流的效率,加速农资的流转。
尽管有很多不足之处,连锁经营正逐渐成为农资流通的主要模式,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与传统流通方式相比,培育大型农资流通企业,实现农资连锁经营,能够更好地规范农资市场,有效降低农资交易成本和物流成本,为农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提供渠道支撑,最终实现物尽其流。
2.3农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
吴东庆[21]等人提出建设一个以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方式运营的统一农资营销信息服务平台。平台包括农资统一门户网站、农资信息资源库、农资垂直搜索引擎、信息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农资店进销存管理系统、农资交易信息电子市场等功能。平台的服务对象包含农户、公众用户、农资商、管理部门、农资店、运维管理员等。
农资配送信息系统和营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农资配送效率,优化了农资销售模式,改善了农资管理水平。但是,上述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只是针对农资物流局部的应用,不能为整个农资物流供应链服务。建立基于农资物流供应链理念和农资连锁经营渠道的农资信息服务平台和系统是农资物流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于解决农资市场和农资流通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具有战略意义。
2.4物联网技术在农资物流中的应用
在农资物流体系中,物联网技术主要应用于追溯系统和监管系统。方薇[22]等人将农资产品的基本信息,用RFID与网屏(或二维码)相结合的混合编码模式进行编码,提出了一种农资信息溯源服务系统。可以通过该系统对农资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供应生产配送销售消费)进行质量信息的跟踪追溯。通过融合知识服务、商务精准推送、农资监控调度等扩展功能,系统使农资供应链和商务链实现了有机结合。虽然目前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在农资领域的期刊文献很少,但多家科研部门正在联合开发物联网的农资应用系统。
据供销总社与中科院联合签署的战略协议,双方将重点在农资物联网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农资商品质量追溯技术标准、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云数据平台、农资供应链商务智能系统、农资科技一体化服务系统、农资溯源智能化终端、化肥商业淡储监管系统等7个应用领域开展技术合作。供销系统农资行业率先应用了物联网技术[23]。
湖北省作为全国5个试点省份之一,已开始运行农资市场监管系统。系统录入了在湖北省市场上销售的农机(包括配件)、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种子等五大类农资商品的信息。通过该系统可查询到商品信息、经营主体信息、农资监测信息等,可追溯入库产品的“身世”,并将多次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自动打入黑名单[24]。
2012年年底,无锡提出协调推进“农资物联网”六项内容建设的意见,包括农资产业链用户信息网络地图,农药、尿素、复合肥农资质量追溯系统,统一的农资商品编码标准,农资物流配送跟踪与智能调度系统,农资产品电子商务,农资管理与流通智能信息平台增值服务示范[25]。
物联网技术在农资物流中的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RFID、WSN、云计算技术等物联网关键技术正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农资物联网。物联网技术将掀起一轮农资物流领域的“革命”浪潮。
3结语
我国农资物流目前存在着管理难度大、农资资源闲置、物流体系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建立一个基于供应链理念、连锁经营渠道、物联网技术的农资物流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极大地提高农资物流的流通效率和监管水平。农资物流信息监管平台致力于提供各种农资生产、销售、物流、技术服务、重要农资的租赁和回收等多方面信息,为客户关系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政府监管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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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资营销效益。农资经销商资格主体化,农业生产成为农资经销商又一条增效途径,如何使农资发挥出最大效益,减少资源浪费,也就成了农资经销商必须思考的问题。现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很多农资使用并不科学,农资浪费严重,农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有的甚至恶化耕地资源,给环境带来严重后果,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农资的改革与创新。农资经销商资格主体化,使农资经销商成为生产和改革的主体,必然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同时,农资经销商资格主体化,在农资营销市场上,也已经抢占了先机,将一定的市场份额收入囊中,既减少了农资营销渠道环节的成本,又减少了产品推介、技术培训、实验示范等其他营销费用,对农资生产销售计划执行、营销、资金回笼、“三包”服务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当前农资经销商资格主体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补贴政策落实的寻租空间加大,部门监管作用导入难度加大。近年来,国家政策惠农力度加大,通过农资渠道对农业的投入也越来越多,农资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种补贴都是通过农资环节实现的。这其中,也不能排除一些利用补贴租、套取和骗取补贴的现象,这些现象,必须要有农资营销环节的参与,有的甚至就是生产、营销、使用、管理四方共同联合,投机取巧而获利。农资经销商资格主体化后,规模更大,需要的投入更多,而国家投入政策的倾向性也更加集中,客观条件的改变使得其在主观上谋利的愿望更加强烈;在农资环节,产销对接,渠道缩短,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补贴,农资经销都是既得利益者,而且经销商资格主体化之后,补贴对象其实也就是经销商。作为经销商,可以在经销环节制订补贴资金的流程,一旦利令智昏,很容易钻补贴政策空子。而且,在这种情况下,部门监管的触角有时候甚至还难以导入,监管缺乏着力点,这样,势必给利用政策进行利益寻租带来了更大的空间。
三、农资经销资格主体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不管农资经销资格主体化存在多少困难和阻力,但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变革以及农资本身的发展要求,这一合作趋势必将成为产业发展合作的主流,成为农资经销商转型升级的基本方向。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农资经销资格主体化趋势,积极引导和扶持产业融合。农业要发展,农资也要发展。农业要发展,离不开农资作支撑;农资要发展,离不开农业作基础。农业的发展,只能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集约化发展之路,无论发展的形式如何变,合作的形式不会变,离开了合作,农业发展不过是一句空谈。合作,首先就需要农资的合作和融入,需要农资成为合作的前提和条件。而农资的发展,最终必须以农业发展为基础,必须围绕农业的发展来实现自身的发展,也必须符合农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农资的发展,最终的落脚点还是服务农业,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才是农资发展的根本出路。
———我们在治理整顿农资市场监管中的几点做法
为推进“三农”问题的解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我们__工商局结合工作的实际和农资市场的发展现状,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以查源头、抓重点、促实效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新路子,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
二、抓好对农资经营的入口关,规范经营行为
为了搞好农资销售经营,确保农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我们从一开始就对农资经营的入口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将其排除在关口之外。由我们牵头组织技监、农业部门在县上的重点集镇集中召开农资连锁经营暨农资市场管理工作现场会,大力宣传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进行连锁经营的流程、方法、要求。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求从事农资经营的个人或企业,按照农资经营的要求,提供《农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代销协议,到所辖区工商所办理经营《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农资经营活动。我们这样做,既可使从事农资经营的经营户大胆地进行经营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农业生产方面的服务,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又使一些不法分子无利可图,失去发展的空间,防止了假冒伪劣农资的滋生和蔓延,有利于净化我县农资市场的经营环境。
三、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
一手抓农资市场的网络建设,一手抓农资市场的治理整顿,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保证我县农资市场的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在此我们利用春耕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并结合我县农资市场的实际,对我县农资市场进行治理整顿。特别将种子、农药、化肥等春耕农资重点商品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管理和监测的力度。深入乡、村、销售点、重点市场和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我们的方法是:一查是否符合农资规定的资格要求;二查是否有《农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三查进货渠道、进货数量、经营品种和出厂合格证、是否建立了销售台帐等。在进行集中检查的同时,我们还注意了平时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强平时巡查和监测,充分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销售和生产假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违法经营户12家;受理消费者投诉65起;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5万余元。
四、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的作用,积极为农民群众办实事
论文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农资连锁经营模式的优势,以及基于这种优势可能带来的违反竞争法的市场障碍,并就如何规范农资连锁经营模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护小规模农资经营者的利益、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信息透明度等防范农资连锁经营弊端的建议。
近年来,在农资流通领域“连锁经营”是出现频率很高的词,各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实体纷纷出现在各地的农资市场上。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用统一采购或授予经营权等方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商品流通方式,主要有直营连锁、特许(加盟)连锁、自由连锁等类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价格等是连锁经营的基本规范和内在要求。连锁经营具有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的优势。农资经营者通过连锁经营的模式,依靠其特有的优势给农资经营主体带来了可观的效益,为建立农资市场秩序开创了新的局面。
但是,尽管农资连锁经营有许多的优势,缓解了农资市场上的无序竞争的一些问题,然而这种连锁经营的模式也存在很多隐患,可能造成市场竞争障碍,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本文分析了农资连锁经营的优势,并从竞争法的角度分析在其优势中潜藏着的违反竞争法的隐患,并提出完善农资经营模式的建议。
农资连锁经营的优势
伴随着我国农资流通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快速过渡,农资生产企业不再受到旧的农资流通体制的束缚,进入了自由流通的市场领域。农资分销网络在市场竞争和淘汰的过程中,渐渐形成了以个体经营户为主要形式的网络格局。农资生产企业依托这种分销网络而生存,但是,这种以个体户为主的分销模式存在诸如资金、信誉和规模等方面的风险,其一是中间环节繁杂,不能保证分销商对农资质量和品牌的维护,另外在出现假冒伪劣农资后,农资消费者不能有效地找到生产者,也使正规生产商信誉受到损害。在这种形势下,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应运而生。
(一)农资连锁经营提高了经营者的竞争力
农资连锁经营这种模式,给经营者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提高了经营者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形成品牌效益,促进了农资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从而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改变了市场结构。
3.促进农资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化。农资连锁经营要求加入的经营者接受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化的管理。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农资连锁经营总部对于整个连锁网络的管理逐步趋向于一种职业化的管理,即由总部集中行使管理权力,集人事、财务、物流、营销、信息等管理于一身,这种集中更有利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更有利于企业的协调运作。
4.提高市场占有率,改变市场结构。连锁经营依靠规模效益盈利,投资大,因此,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必须有实力较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带动,以他们为核心,整合现有农资营销网络,发展连锁经营。推进农资连锁经营过程中,鼓励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的农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与业务重组,建立产权清晰的股份制核心企业,以此带动连锁经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通过这种模式,企业间相互联系和依赖的程度加强了,从而形成一个整体,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二)农资连锁经营降低政府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成本
我国现在农资市场上存在很严重的以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问题,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农资市场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常常出现劣质的商品,而农民购买到劣质农资后,难以得到赔偿或者其他的救济措施。伴随着我国农资流通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快速过渡,农资生产企业摆脱了旧的农资流通体制的束缚,纷纷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大展拳脚。经过了市场的竞争、淘汰,形成了目前这种以个体经营户为主要形式的农资分销网络格局。农资生产企业依托这一分销网络而生存,同时又强烈感受到了单纯依靠这种分销模式所存在的经营风险。基于对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的追求,保证市场上流通的农资商品的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也为农资消费者的救济提供更便利的途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崇,因为这种经营模式大大降低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能够有效控制市场上农资质量和服务水平。连锁经营是个一体化的链条,拥有稳定可靠的供货源。因为连锁经营需要大批量采购,统一配送,必然要有规模化的供货源。在农资出现问题的时候,监管部门就可以很容易追溯责任者或者找到生产厂家,便于对劣质农资的处理,追究责任。连锁经营也可以方便主管部门对经营者的服务水平的统一要求和管理。
农资连锁经营运行良好,提高了农资市场主体和农资的市场准入的标准,可以有效缓解农资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能有效追溯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有利于创建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但是,这只解决了农资市场的安全问题,政府的支持使得农资经营者占据了有利的市场地位,却留下了市场竞争公平性的隐患,当市场不能保证公平的时候,以农资连锁的经营模式保障农资购买者利益目的也就难以保障了。
综上所述,从农资连锁经营中的优势分析中,显而易见,提高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形成品牌效应、规范化管理、提高市场占有率改变市场结构,这些都是针对经营主体而言的,强调的是对农资经营主体通过农资连锁经营所能够取得优势。另外,降低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成本,有效控制农资质量和服务水平,这是针对农资监管主体而言的,农资连锁经营的形式有利于监管。这与农资连锁经营所倡导的目标显然有一定差距,农资连锁经营被认为是能够改变目前农资流通领域无序竞争的局面,为农户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的有效方式,并且作为农资打假整治工作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整治手段,然而从现实的分析可见,农资连锁经营的模式,显然对农资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有很大的提高,也有利于监管,但是这样一来,使得本来就不平衡的农资买卖双方的地位更加向经营者一方倾斜,农资购买者就处于更不利的位置。也就是说,农资连锁经营的优势越突出,越容易引起反竞争的弊端出现。
农资连锁经营的反竞争倾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主体必然会选择更有利的方式经营,而政府监管的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要平衡市场主体各方的利益,不能为了降低监管成本而选择一种有损某一方利益的经营方式。就农资连锁经营而言,如果经营主体能够妥善经营,其优势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经很显然了,但是经营主体追求的是更多的利润,农资连锁经营给经营主体留下了很大的投机空间,这也使得农资连锁经营模式潜藏了反竞争法的种种隐患。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要保证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但是,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却存在许多反竞争法的隐患。
总体上看,农资连锁经营会强化经营者在农资市场中的地位,作为最大利益的追求者,连锁经营的主体必然会利用其优势地位,其可能的反竞争行为通常会以以下方式表现出来:达成价格同盟,统一价格是连锁经营的主要特点之一,从竞争法的角度看,统一定价剥夺了农资购买者对交易价格的谈判权利,由于连锁经营本身减少了农资市场的经营主体,作为农资购买者的农民会由于缺乏选择而不得不接受连锁经营者的价格条件;滥用优势地位,排斥其他经营,任何一个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总是希望竞争对手越少越好,连锁经营者也不例外,基于其连锁经营的强势,可以通过价格、质量、政府的支持等手段排挤其他小规模的农资经营者,逐步使其优势地位成为垄断地位。
农资连锁企业反竞争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危害后果是: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__%;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关键词农资打假;治理措施;成效;不足;建议;河南商水
1治理措施
1.1加强组织领导
1.2加强宣传发动
1.3具体措施
1.3.2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车次,巡查19个乡镇抽检农资6批次。技术人员走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1.3.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春季进行宣传活动5次,散发“教你农资辨假”“12365在您身边”等传单1100余份,“质检在行动”联系卡800余张。通过群众咨询,消费者投诉收集案源12起,结案12起,反馈12起。做到有案必接、有接必果、有果反馈,减少了农业损失1.3万元。
1.4健全登记制度
1.5加强市场巡察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对全县农资市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重点严查农资领域制假售假、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制售高毒农药等违法行为,目前已检查经营门店195个。对各门店经营资格及所经营的农资标签进行审查,并与他们签订农资经营目标责任书。玉米品种备案准入42个品种。通过巡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门店进销台账不够完善;货物摆放不够规范;部分种子手续不够齐全[10]。
2取得的成效和不足
通过春季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辨假的能力,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春季打假活动仍有不少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如检查涉及到的区域还不够宽,涉及到的农资种类还不够多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变专项行动为常态监管,不断增添措施,抓好生产源头,确保农资安全。
3下一步工作建议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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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吴洪斌.淮安市农资打假的对策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08(17):327-328.
一、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二、搞好农业法规宣传,坚持为“三农”服务
充分利用“12315”、“12316”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农”服务及乡镇逢场日在金山镇、略坪镇、新盛镇、县城宇隆广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现场向农民宣讲真假伪劣种子识别和购买散装杂交水稻种子的危害性。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近50次;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
三、加强种子备案审查,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把种子备案审查,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种子站长、政策法规股股长、执法大队队长、植保站站长为成员的种子备案审查小组,在20__年12月我局将进入我县销售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到我县备案的经营公司有10家,申报备案杂交玉米种子78个,杂交水稻种子89个。经审核,德阳鑫丰种业有限公司辽单527(辽审玉20__010)杂交玉米种子,无四川省引种文件,给予不备案。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
一是我局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合理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1月中旬由县政府副县长白光裕亲自带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高毒高残留及违禁鼠药销售。
二是灵活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抽查、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群众举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对销售散装种子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和现场教育,并责令停止销售;对个别销售没有备案的种子的门市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申报备案。
三是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执法大检查,对种子经营网点和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种子市场10个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市80个次,依法收缴散装杂交水稻种子40余公斤,查处违规销售种子门市1个,销售过期农药门市1个。
四是为确保农民买到称心合格的农机产品,加强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力度,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农机销售、维修市场,保证春耕期间农机生产安全顺利进行,__县农业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深入农机经营销售市场、农机维修网点,开展“3.15”全县农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在整个行动中,分别深入到全县10个镇,对16家农机维修网点和8家农机及配件销售点,4家农机销售门市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对农机维修设施、维修人员技术资质,零配件质量等进行了逐一核查。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种子价差太大;农户制种交公司才10元一公斤,卖出来都在45-60元一公斤;
2、__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大,加之周边市、县都有杂交水稻制种。农户自留种较多,到市场自行销售,监管难度较大;
3、种子限价太晚,经销商反应:以前买的,不退款,必将引发社会矛盾;
4、农药品名多、乱、杂,抽样送检难、费用高。
一、农资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种子类
小麦(新春六号):据种子批发商和零售商反映:2011年一季度批发价格为每公斤2.5—2.8元,与2010年同期持平;2011年一季度零售价为每公斤2.65—2.8元,2010年同期零售价为每公斤2.6—2.8元,零售价保持基本稳定。多数小麦批发商和零售商均表示:小麦种子价格没有涨,基本是保本销售。小麦种子价格保持稳定的原因是:国家对小麦有良种补贴,很多农民自己选留麦种。
玉米:2011年正播玉米种子(郑单958)零售价为每公斤6.8—9元,比去年的每公斤6.5—8元上涨5—12.5%。
番茄:2011年常规番茄种子批发价为每公斤240元,与2010年批发价持平;2011年一季度零售价为每公斤260元,2010年同期零售价为每公斤240元,上涨12%,
甜菜:2011年一季度批发价为每公斤145元,与2010年同期持平;2011年一季度零售价为每公斤140元,与2010年同期的每公斤145元相比,下降3%。工业辣椒:2011年一季度工业辣椒种子批发价为每公斤130元,与2010同期持平;2011年一季度零售价为每公斤140元,与2010年一季度的每公斤130元相比,上涨7.7%。
棉花(中熟陆地棉新陆中26):2011年一季度棉花种子批发价为每公斤8—10元,去年同期批发价为5-6元,上涨60%—66%;2011年一季度棉花种子零售价为每公斤10—13元,去年同期零售价为6.5—10元,上涨30%—54%。棉花种子价格大幅上涨的原因是:2010年新棉上市价格涨幅大,籽棉最高价格卖到每公斤17元,均价也达到11元,今年农民种棉花的积极性升高,从而带动了棉花种子价格的上涨。
以上情况表明,近两年除棉花种子价格上涨幅度大以外,小麦、玉米、番茄、甜菜、工业辣椒等种子的批发价、零售价变化不大,大体保持稳定。
(二)肥料类
尿素:2011年一季度塔里木大化肥生产的大颗粒尿素出厂价每吨1800元,去年同期出厂价每吨1500元上涨20%,今年生产成本为每吨1700元,生产企业有5%左右的利润。2011年一季度尿素批发价为每吨1880—2000元,2010年批发价为每吨1800—1900元,批发价上涨4.4%—5.5%;2011年一季度零售价为每吨1950—2100元,去年同期零售价为每吨1650—1750元,零售价上涨了18%—20%。尿素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人工和运输成本上涨。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均反映:尿素生产、销售都是微利,国家生产能力很大,市场供应充足,销售市场竞争很激烈。
二胺:2011年一季度二胺批发价为每吨3600—3700元,去年同期批发价为每吨2980—3200元,批发价上涨了15.6—20.8%;今年一季度二胺零售价为每吨3700—3800元,去年同期零售价为每吨2600—2700元,零售价上涨了40.7—42.3%。据经销商反映,二胺价格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国际市场硫磺价格大幅上涨,推动了二胺生产成本的上升;二是国家二胺出口增加,国内市场二胺紧缺,拉动价格上涨。
专用肥(甜菜专用肥):2011年甜菜专用肥零售价为每吨2040元,与去年同期的每吨1900元相比上涨了7.3%。
农家肥:2011年一季度农家肥销售价格为每立方90—120元,去年同期销售价为每立方60—70元,同比上涨了50—57%。上涨的原因是农家肥需求上升。
(三)薄膜:据南疆塑料工业总公司介绍,该公司今年生产的薄膜出厂价每吨1.1万元,平均每公斤赚0.2元利润。与去年同期出场价持平。2011年薄膜批发价为每吨1.25—1.3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今年一季度零售价为每吨1.26—1.32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近两年农膜批发价、零售价基本保持稳定。
(四)滴灌带:从巴州农友滴灌设备有限公司了解到:公司滴灌带今年一季度出厂价每卷280—290元(一卷2000米,折0.14—0.145元\米),与去年同期持平。今年一季度滴灌带批发价为每卷280—300元,与去年同期持平。批发价、零售价均保持稳定。滴灌代价格保持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以返还50%新滴灌带的方式进行回收,既实现了废物利用,又降低了滴灌带的生产成本。
(五)农药:农药种类繁多,仅选进口“敌杀死”作对比。2011年一季度零售价23元\瓶,与去年同期持平;今年一季度零售价为24元,与去年同期持平。批发、零售价均保持稳定。农药价格保持稳定的主要原因:一是农药需求和供给都保持相对稳定;二是农药生产厂家给经销商约有5%—7%的返点,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经销商对农户有一定的降价空间。
工商部门开展了“红盾护农”活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宣传力度等措施,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检查化肥、种子、农药、兽药、农机等农资经营网点1710户(次),市场9个,取缔无照经营9户。受理投诉40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9.4万元。查结案件145起,案值529.02万元,罚没款77.31万元,查扣化肥5245公斤,种子20000公斤,农药107瓶。
技术监督部门开展了农资专项检查活动,对生产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对生产单位予以处罚;对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农资质量问题,一手抓打假治劣,一手抓扶优保真,严格区分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把职能落到实处,有效遏制了农资假冒伪劣的势头,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物价部门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为农民主要农产品、农资价格以及涉农收费等信息,为农民减负增收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查处涉农违纪单位25个,违纪金额25万元。
在农资打假工作中注重形成合力。在州、县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州加大了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工商部门加强了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公安、供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打造综合执法的新优势,形成了农资打假合力,对制售农资假冒农资不法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三、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多数农资经销商反映,农资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率很低,很多都是微利经营和保本经营。据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全州有化肥经营户1712户,注册资金9.61亿元,从业人员7923人;种子经营户746户,注册资金5.32亿元,从业人员10002人;农药经营户604户,注册资金2.36亿元,从业人员9810人;农膜经营户455户,注册资金2.35亿元,从业人员1504人。
(二)部分农资生产、经销企业缺少流动资金,不能在淡季购进原材料(如薄膜、滴灌带生产企业)和购进化肥(批发、零售企业),既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又增加了农民购买农资的成本。
(三)化肥流通中存在着缺乏主渠道、储备不足、储备资金短缺、经营模式落后等问题。过去,化肥由供销社及其下属的农资公司经营,他们是化肥经销的主渠道和化肥的储备主体,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去年国家放开了化肥经营,化肥流通体制已经转变为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的体制,销售主渠道不复存在;多数农民和小的化肥经营户由于缺少储备资金或无法判断化肥市场行情,不能在淡季储备化肥,只能即买(购)即用(销),被动承担价格上涨风险;目前,化肥经销模式有两种:一是传统的经销模式,即生产企业—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零售商—农户,另一种是采取连锁、加盟、直销、配送等方式。传统模式销售环节较多。
(四)从问卷调查看,部分农民反映,市场上任然存在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情况;很多农民对农资涨价的原因不了解,怨气较大,认为是政府监管不力。
(五)薄膜、化肥等农资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原油价格上涨,也带动聚乙烯、天然气价格的上涨,进而影响薄膜、化肥的价格。
(六)国家出口二胺政策对国内二胺价格影响较大。
四、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的几点建议
其次,由承储企业在淡季收储一部分生化肥,由政府贴补淡季储备的利息,存到用肥旺季时投放市场,做到“淡储旺供”平抑化肥价格波动;第三,协调农发行或农行提供贷款,落实化肥储备所需资金。
(二)鼓励农民在每年农资销售淡季(9—10月份)购买化肥和薄膜,提前储备来年的农资,以降低采购成本。届时协调金融部门帮助农民、农资经销商落实贷款资金。
(三)建议地方政府出台针对农民的农资补贴政策,在国家给予农民良种补贴的同时,给予农膜、化肥补贴,补贴金额视当地财政收入而定。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完善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纳溪区工商局结合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积极做好“红盾护农”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39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受到了农民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龙马潭区局还将23种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和19中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制作成消费警示卡发放到每个农资经营者手中,随时提醒经营者。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10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86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645台次,执法人员352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05户次,检查农资市场915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12件,罚没54.72万元,没收查扣物质684121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75户,受理农资投诉4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